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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56 节

第753章 奇袭鲜血王朝

路明非,成为艾尔登之王吧! · 苏三十二 · 4,067 字

  血指是从三天前盯上那个流浪骑士的。

  这三天里,他与那骑士打了数次照面,从不下死手,只以血盟的战技远远地撩拨,一触即退,在对方身上添一道血口,再添一道。

  他乐于看那骑士的血一点点流干,看他的脚步一点点变得沉重,看一个曾经鲜活的战士被疲惫和失血慢慢抽空。

  直到今天,他站在山岩上,眯起眼看着下方山道,觉得火候差不多了。

  该收网了。

  那骑士从山道转角处蹒跚而来,裹着一身早已被剑痕和污泥覆盖的老旧流浪骑士甲。

  他走得很慢,每走几步便要扶着路边的残垣喘息片刻,仿佛随时都会一头栽倒。

  血指舔了舔嘴唇。

  自从那位自称风暴之主的褪色者大领主控制了迪克达斯大升降机,往来亚坛的猎物便比以前多了许多。

  那大人物没有将通路全部堵死,古遗迹断崖只设了几处兵站,想上去的褪色者仍可攀着险路翻上高原;

  大升降机更有定期队伍往返,听说还配了护送。

  于是这些日子以来,嗅着赐福指引的褪色者们像一群逆流而上的鲑鱼,源源不断地涌向亚坛,浑然不知什么样的东西正藏在这片金色荒原的阴影里,等着咬穿他们的咽喉。

  对血指来说,这是再丰饶不过的季节。

  鲜血王朝需要祭品,而他,是忠实的猎犬。

  他悄无声息地从岩石上滑下,脚步轻盈得好像是狩猎状态的灰狼一般,沿着山路不紧不慢地缀在骑士的身后。

  他并不急着收网。

  一个合格的猎人知道什么时候该放慢节奏。

  给他压力,让他奔跑,让他疲惫,让他的恐惧在漫长的追逐中发酵,直到绝望充满他的心头。

  这是三天来他始终保持着不远不近距离的原因,也是他一贯的作风。

  流浪骑士拐进了一道狭窄的岩缝,血指也跟了进去。

  岩缝尽头是一片不大的开阔地,三面环壁,只有一个出口。

  血指站在那个唯一的出口处,看着流浪骑士终于停下脚步,双手撑着膝盖,背靠着冰冷的石壁,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血指缓缓踱出阴影,将手中那柄浸透了咒血的弯刀随意地扛在肩上。

  暗红色的液体沿着刀刃缓缓流淌,在日光下泛着妖异的光泽。

  他没有立刻动手,只是靠在出口处的石壁上,好整以暇地打量着面前这个猎物。

  流浪骑士猛地抬起头,头盔下那双疲惫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惧。

  他的手本能地摸向腰间的剑柄,手指却在微微发颤,他连握剑的力气都快没有了。

  “我是你,就不会再逃了。”

  血指歪着头,声音懒洋洋的:

  “逃,没有任何意义。”

  他顿了顿,开始慢慢向流浪骑士走去。

  “瞧瞧你。”

  他的声音在空旷的岩壁间回荡,充满轻蔑与不屑:

  “不过是被放逐的弃子,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爬回交界地,怎么还穿着这身破铠甲?

  省省吧,那城中谁还会承认你的身份?谁还记得你的家徽和姓氏?”

  流浪骑士他颤抖着抬起手,将那早已歪斜的面甲推开,露出一张年轻而苍白的面孔。

  他大口喘息,嘴唇因失血而干裂,像是久旱的河床,但眼神中的战意却不曾熄灭过。

  “我确实抱着过去无法放手。”

  他沙哑地说道:

  “那你呢?连身为战王葛孚雷追随者的身份都忘了。

  你的亲族友人、前辈战友,都将因你感到羞耻。”

  血指的面色骤然变冷。

  他不再笑了,右手缓缓从袍下抽出被诅咒之血染红的弯刀。

  “牙尖嘴利。瞧瞧你的样子,连路边的野狗都能随口把你咬死。

  还是老老实实接受死亡吧,小子。

  你将为鲜血君王献上血与伤口,作为贺礼!”

  话音落下,血脂的眼神落在骑士的脸上,期待着预想中的绝望与恐惧。

  可奇怪的是,他的期望落空了。

  流浪骑士扭头看了看四周,紧绷的身体忽然松弛了下来,拉风箱般的喘息也渐渐平稳了。

  他站直了身体,伸手将歪歪斜斜的头盔扶正,再度合上面甲,动作从容不迫,完全不像是正在被追杀的人。

  血指愣了愣,心里隐约升起一丝不安,但很快便被恼怒压了下去。

  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一个半只脚踩进棺材的人,还能翻出什么浪花?

  “是吗?”

  流浪骑士忽然以嘲讽的口吻说道,气势变得与刚才截然不同。

  岩石后面,两个人影缓缓踱了出来。

  走在前面的那个穿着一身特殊的防具,锁子甲外面罩着棕色的筒形外衣,袍子上绘着一个印记。

  一个眼睛的徽记。

  血指微微蹙眉,觉得这徽记似乎在哪里见过,但又想不起来。

  这人看身形并不魁梧,甚至有些单薄,腰间只挂着一柄短剑和一把手弩,与其说是战士,不如说更像一个信使,或是一个探子。

  血指的目光掠过他,落到他身后的第二个人身上。

  只一眼,他的呼吸便停滞了。

  那是一张诡异的面具,永远定格在一个夸张而扭曲的笑脸上。

  那人扛着一柄缀饰着恶兆弯角的大柴刀,穿着一袭黄色的长袍。

  恶兆猎人。

  血指后退了半步。

  “你们——”

  他的声音变得尖锐,目光在三人之间飞快地跳转,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境况。

  这三天来的追与逃,原来全是圈套,他是被一点一点骗进这个笼子的。

  罩袍上绘着眼睛的战士朝他微微鞠了一躬。

  那鞠躬的姿态一丝不苟,简直像是受过良好训练的贵族,可他弯下腰去的那一刻,血指却觉得仿佛有一条毒蛇在缓缓吐出信子。

  “百智爵士托我向您问好。”

  那人的声音平静而温柔:

  “一直以来,圆桌厅堂蒙受血指的照顾了。”

  ‘百智爵士’基甸·奥夫尼尔。

  那个号称无所不知的男人,圆桌厅堂的现任领导者,世间最强大的褪色者之一。

  血指的嘴唇哆嗦了一下,这名字让他浑身一颤。

  血可他还没来得及消化掉这名字带来的寒意,那流浪骑士也学着自己同伴的样子,朝他鞠了一躬。

  他摘下头盔,露出一张年轻的脸,脸上挂着的嘲讽笑容与那垂死之态判若两人。

  “褪色者大领主,路明非殿下,也托我向您问好。

  血指呆呆地站在原地,觉得自己今天差不多是完了。

  这个名字所代表的含义,对某些人来说是坚不可摧的庇护,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却是审判的钟声。

  “百智”基甸·奥夫尼尔已许久不曾行走于黄金大地,可“风暴”路明非的锋刃,却随时能降在这片大陆一半的领土上。

  而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同样的一幕正在亚坛高原的各处上演。

  一个又一个血指被从阴影中现身的猎人们截断去路,他们有的穿着绘有百智纹章的战袍,有的背后跟着沉默的恶兆猎人,还有的罩袍上绣着鹰徽。

  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鲜血猎犬们,此刻正惊慌失措地发现,猎物与猎人的位置,不知何时已经悄然对调。

  而在这片大陆的地底,被血指们奉为圣地的蒙格温王朝深处,一道庞大的阴影自穹顶无声滑落,像一片乌云,缓缓降在远离神庙群的荒僻山脊上。

  那是一条罕见的古龙。

  古龙极少离开天空,这片虚假星空下的地底世界更非他们的领地。

  远离天空意味着远离权柄,对古龙而言殊为不智。

  可现在,偏偏就有一条古龙明晃晃地落在了这里。

  龙背上跳下几个人影。

  过了片刻,那庞大的龙躯竟也开始收缩变形,鳞片褪去,四翼敛入背脊,最终化作一个身披银甲的娇小女性。

  她的靴子一落地,便猛地转过身来,黑色的长发在风中扬起,双眼几乎要喷出火来。

  “凭什么这里有三条龙,就非得是我驮着你们?”

  她压低声音,咬牙切齿地说道:

  “还有你!你不是自己能变出翅膀吗?为什么不自己飞上来?”

  “谁让你体型最小呢?”

  男人耸了耸肩,一脸理所当然:

  “这次是秘密行动。我们的目标就是以最快速度摸进王朝灵庙深处,干掉鲜血君王蒙格。

  无论是一条大古龙还是两条古龙一起在天上飞,都他妈太显眼了。

  至于我的熔炉百相之翼,那玩意儿耗蓝得很,把我耗空了,你去单挑蒙格?”

  “我现在就吼一嗓子,让整个鲜血王朝都知道你来了。”

  女人恶狠狠地盯着他。

  路明非撇了撇嘴,毫不示弱:

  “要怪就怪你那便宜老父亲吧。堂堂中庭之蛇耶梦加得,传说里能环绕整个米德加德的玩意儿,结果造出个超小体,这能赖谁?”

  “路明非我杀了你!”

  大弥老师勃然大怒,猛地跳起来,双手狠狠掐住路明非的脖子,使出浑身力气来回摇晃。

  她身形娇小,挂在他身上像只炸毛的猫儿,但手劲却大得惊人,掐得路明非直翻白眼。

  山脊另一侧,另一个身影则没有理会身后的闹剧。

  穿着青铜战甲的战士正半蹲在地上,手指抚过一块被咒血侵蚀的岩石,眉头紧锁。

  他抬起头,目光扫过远处的血河,昏暗中血色神庙群若隐若现。

  他身旁,清秀的法师紧紧握着一柄比他整个人还高的法杖。

  法杖顶端弯成U形,两枚拳头大小的红色辉石嵌在其中,正散发着灼热而危险的气息,像两颗被囚禁的微型太阳。

  战士冷声说道:

  “有不少强大的气息。想悄无声息地潜入进去,恐怕不太可能。

  这里遍地都是诅咒的痕迹.......

  你们能不能别闹了!”

  在诺顿·唐忍无可忍的低吼声中,正在互掐脖子的两人这才讪讪地松了手。

  路明非整了整被扯歪的衣领,清了清嗓子,从怀中取出蕾妲献上的那张羊皮地图,摊在一块较为平整的岩石上。

  地图的边角在咒血的风中微微翻卷,他用两枚石子压住,指尖点在崖山之间的一处标记上。

  “我们的降落地点大致在这里。”

  他说:

  “和原定位置略有偏移,但不碍事。

  根据蕾妲的情报,这一带盘踞着大量被咒血感染的白金之子,还有过去身为战场医师的白面具。

  再往深处,还有一些以咒术驱动的灵魂造物。”

  路明非遥遥望去,血色神庙群静静矗立在更远处,如同一头伏在黑暗里假寐的巨兽,间或有几道模糊的身影在石阶上巡逻走过。

  “想要进入王朝灵庙深处,势必要穿越大片空旷区域。”

  他收回目光,指尖在地图上缓缓移动,勾勒出一条蜿蜒的路线:

  “就算我们一路潜行,把途中的眼线全部避过去,到了灵庙深处,和鲜血君王交手的动静也会惊动纯血骑士。

  所以——”

  “所以呢?”

  夏弥斜了他一眼。

  “所以我们按计划来。”

  路明非抬起头,吊儿郎当的神色已经完全褪去:

  “首先,我会以最快速度突入灵庙深处。

  沿途的敌人和守卫,能不惊动就不惊动;真惊动了,就交给你们。

  战斗爆发后,你们见机行事。

  血指的主力应当已被牵扯在地面,这里剩下的只有白金之子、纯血骑士和少量怪物。

  对这些东西,你们能遛就遛,能拖就拖,不必追求杀伤,也不要硬拼。”

  他望向诺顿和康斯坦丁。

  “作为龙,你们的机动性足够强,他们很难对你们造成实质伤害。

  记住,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蒙格。

  一旦我斩下他的头颅,王朝再大,也不过是一盘散沙。”

  诺顿缓缓点了点头,康斯坦丁握紧了法杖。

  夏弥抱着手臂,从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

  “说得确实没问题。但关键是,这情报真的准确吗?

  蕾妲蕾妲,那个叫蕾妲的白色讨厌鬼现在又在哪儿呢?”

  路明非微微蹙眉:

  “谁知道呢?在行动之前一段时间她就忽然消失不见了,只留下话说是她要先行一步。

  但来到蒙格温王朝的道路早就断了,她怎么有办法过来?

  只能祈祷她的消息是靠谱的了。”

  “最好是靠谱的。”

  夏弥嘲讽道。

  “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一定是靠谱的。”

  路明非看向远方:

  “无论她抱着什么样的心思,我们的目标都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