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登仙镇东门一见
我的尸傀和仙子通感了 · 0糖0卡气泡水 · 2,020 字
“阿苏!”
思索间,那年轻修士被其余几个血魔道按住,强行带回到血雾之中。
那沙哑的中年修士的声音再度传来。
“我等无意与你为敌!这些日子来供你驱使,你应当能想明白。”
“我是看你年轻不懂事,想着是否能劝你回头!”
“将《天邪录》还来吧!此物带着隐患,你只有一人如何能解?你自己若就此死了,还如何去杀那花念之?”
血魔道一人白脸一个红脸,循循善诱。
可阿苏脸色已经发青。
脑海中的蛊虫剧烈刺痛着。
她死死盯着前方血雾,歪歪扭扭地提笔写字。
那中年修士也急了。
“阿苏!你写下我的名字也无妨!但终究有人比我们更加冲动,《天邪录》与你共生绑定,他们虽不会杀你,但你身边的男人呢?”
“如果情报没错,你和这个名叫方常的男人已经一起相处快半个月了吧?有人会像他这样,不带任何有色眼光地去看待你吗?”
“没有了呀!阿苏!没有了!只有一个他这样人!他要是死了,你可就彻底没有人站在你身边了!”
方常脸色怪异地看过去,没忍住笑了。
你啥情况哥们,这么给我说好话,到时候该把你宰了我还是会宰你的噢。
其实更有意思的是。
血魔道对于阿苏的态度。
他们的人看起来是忌惮《天邪录》与阿苏的共生关系,一个个都没有怎么下死手。
但问题是。
一个血魔道的邪修跑来打嘴炮,企图通过唤醒阿苏内心对真善美的渴望,让她主动放弃《天邪录》。
未免就有些可笑了。
若是方常是那血魔道的话,管她个屁的珍惜的人,他早就将阿苏给绑进小黑屋,什么蒙脸滴水、生剥指甲、耳朵里放蜈蚣之类的。
先折腾一遍再说。
要是犟。
直接关你个十年八年什么的,东西不还回来也行,不过也别想脱离我的视线。
那问题来了,为什么呢?
很简单。
他们是被驱使而来,被体内那第六境的蛊虫的死亡威胁所驱使...
花念之呀花念之。
这就是你要给阿苏渡那十魔九难的劫吗?
方常低头看了眼阿苏。
恰好此时少女抬眸,与方常的目光撞在一起
那双瞪圆的绿眸里忽明忽暗,睫毛轻颤。
显然,她在纠结之中。
而她看过来的目光中,似乎也在向方常寻求答案。
方常笑着道:“你看我做什么?”
“我不想你受伤。”
少女没有嘴硬,直接说出自己的心声。
“我受不受伤却也轮不到别人来承诺,难道你的意思是,为了和平和自由,我要把自己最有威胁的本事给销毁掉了?好让他们看看我是多么的善良?这是什么蠢事。”
“可是...”
“没有可是,阿苏,将血魔道的人全部杀光,自然也就没有威胁了。”
少女僵了僵,一点即通。
她挣脱方常的怀抱。
鞋子不知道何时丢了,罗袜没穿,就赤足踩在泥土上,脚趾微微用力,像动物的爪子扣住地面。
银饰的铃声哗啦响动,带着决绝的风声,黑发飞扬。
而三人的名字就此印在《天邪录》的金纸上。
“阿苏!!!”
血雾中的人在惊恐大吼。
可下一刻。
树林中猛地掀起一阵狂猛的霞光!
属于丹霞派的丹霞之光五彩斑斓,血魔道的【红雪】阴邪无比,但在霞光之下,如逃窜的老鼠,光是触及,就让狼狈不堪地潜回地底。
天空中,三个丹霞派修士大放光华。
这光盛放如浑圆的宝丹,让里头的人看不清面貌,也看不清男女。
为首者厉声喝道:
“血魔道邪人!丹霞脚下,岂容你害人!师兄弟,拿下他们!”
随着血雾散尽。
小树林的足有将近十个血魔道显出身形。
其中多为男性,修为最高有第五境,最低也有第二境,参差不齐。
但一瞧见天空的丹霞派修士。
无一例外,便都是立马回头惊恐逃窜。
那你逃,丹霞派修士自然是要追的。
三人飞遁过去,不多一会儿便能看见五光十色的丹霞刷人,各种血浪掌法对抗,怒吼与惨叫连连。
方常站在原地。
将阿苏的《天邪录》合起来,塞回她的怀里。
顺便拍了拍,拍实。
女孩的胸口不算丰满,却形状姣好。
阿苏那常态瞪圆的绿眸看过来,肩膀缩了缩。
“做老哥的,真的会这样拍自己妹妹的吗?”
在我看来,拍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
阿苏张开口要骂他。
但临了似乎想起来了什么,淡淡别过脑袋去,一言不发。
这会儿。
便有两个丹霞派的弟子过来。
他们认得方常,毕竟刚早些时候就炼出来宝丹。
恐怕他们也害怕舆论。
你说这天宝峰开山节在即,举行个千人炼丹的选拔,里头还有一个能炼出宝丹的厉害修士。
这刚炼出宝丹,立马就被偷袭。
‘丹霞派害怕他抢了本门派之人的风采而下黑手’之类的谣言便指不定会出现。
丹霞派都是体面人。
这会儿被血魔道偷袭的责任他们也揽在自己身上,说什么安保不到位,送了两人好几樽丹药,算是封口费。
方常自然也是无所谓。
方常由几个丹霞派弟子护送回登仙镇后,便也与他们匆匆分离。
只不过呀。
这会儿方常再说带阿苏去吃烤全羊时,她已经变得有些意兴阑珊。
虽然看不出情绪。
但明显有了几分垂头丧气,竟然只是一个人吃了一整只烤全羊而已,可见是没有多少胃口的。
少女的心事多,也就没什么好问的。
方常没说什么,默默吃完晚餐,各回各的房间。
这会儿时候已经很晚了。
客栈中大多人都熄了灯。
方常刚走进房间,便闻到了一股花香味。
他转头一看,在床榻的枕头上发现一枚粉色的花,那粉花下正压着一封信。
——‘丑时一刻,登仙镇东门一见’。
这字迹娟秀,颇有种小家碧玉的感觉。
是花念之留的信。
方常笑了笑,暗道了一声果不其然。
今日之事,果然让她忍不住要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