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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7 节

第四百七十三章 吕布微服私访记(一)

人中吕布,匡扶汉室 · 山河故旧 · 2,648 字

  青州临淄,州牧府后院一处偏僻的小屋里。

  窗前、门后的帷幕被拉的严严实实,屋中则点着几支明晃晃的蜡烛。

  昏黄的烛影下,一人正趴在桌案上奋笔疾书。

  烛光将其身影拉长,倒影在墙壁上,显的格外高大。

  伏案疾书的高大汉子,写到得意处,不时还会发出几声怪笑。

  屋外,典韦不时警惕的望向四周。

  在典韦看来,维护自家明公的形象,是重中之重的大事!

  若是明公在屋中的样子被人见了去?

  想到这里,即便是逐虎过涧连眼睛都不眨的古之恶来,此时也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至于自家明公为何如此?

  那他不管。

  于典韦而言,明公既然如此做,那自然有其道理!

  在屋中奋笔疾书之人正是吕布。

  即便心胸再是开阔的人,也时常会有压力。

  如今坐拥数州,每日要决断无数大事的吕布更是如此。

  好在,他找到了一个能够缓解压力的极好法子。

  写本子,然后卖出去,最后变成戏剧!

  在吕布的大力提倡,以及百姓的喜爱下,如今戏剧事业在吕布治下发展的如火如荼。

  戏剧发展,自然需要大量的本子。

  需求催生市场,戏剧的迅猛发展,自然也就催生了许多以写本子为生的人。

  对这些人,不论是从青州学院里出来的“正规生”,还是出身乡野之间的野路子,吕布都给他们规定了一个统一的名字,作家。

  此时还是戏剧写作的开荒时代,地位高低,全凭故事之好坏,因此双方倒是都对这个称呼无甚异议。

  至少表现出来的是如此。

  至于以后嘛,有后世的经验在,吕布甚至已经能猜到其发展。

  从学院里出来的看不起那些市井坊间出身的,以正统自居,然后拉帮结派,写上些或颂扬,或针砭时弊的故事,借着为百姓发声的名头,保持政治正确,不断向朝廷中渗透,最后在当中谋得个一官半职。再之后,你捧我,我捧你,相互聚拢取暖,纠结成党。

  至此势力已成,掌握了喉舌,便能做许多事。

  譬如其中某个人家的子女,只要写上些算不得出众的故事,便能得一个官身。

  自然,这事例出自《红楼梦》。

  又譬如,对那些看不顺眼的市井坊间出身的异端狠狠批判。

  所谓的读书人,用笔刀杀起人来,才是真正的“阴险刻毒”,杀人还要诛心。

  而市井坊间出身的作家,或是削尖了头,一意钻营,试图加入到“正统”阵容里。又或是放荡不羁,嬉笑怒骂,与这些所谓的“正统”派背道而驰。又或是抱团取暖,与“正统”派进行对抗。

  这种发展,其实并非局限于剧作一事。

  将之放的宽泛一些,古往今来,许多事都是如此。

  五千年看似很长,其实仔细想来,短的很。

  固然是麦子熟了一茬又一茬,你方唱罢我登场。可台上的戏子换了,故事却依旧是那些故事。

  循环往复而已。

  吕布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对这些日后必定会出现的“疑难杂症”并未如何放在心上。

  实则这些千古疑难,即便放在心上,也是无法可想。

  就像后世有个作家的一句话说的就很好嘛。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

  只要将当中的“江湖”放大一些,许多想不明白的问题,自然也能想明白。

  只是想明白,却未必有答案。

  想到此事,吕布叹息一声,又重新低下头去,开始奋笔疾书。

  除了是戏剧事业的主要推动者,吕布还是如今写本子最多,且质量最高的写手。

  之前让关羽为之流泪的那个关于岳飞的故事,就是出自吕布之手。

  毕竟,别人写本子,要苦思冥想,从头开始。

  而吕布则是站在“后辈”的肩膀上,只需节选其中有趣的故事及章节,随后进行“缝合”,很快就能写出一部质量上佳的本子。

  于吕布而言,写本子不是难事。真正困难的,是如何进行“缝合”。

  后世的好故事实在太多了些,着实让他有些选择困难。

  就像他如今正在写的故事,就是缝合了《说唐》与《水浒传》。

  开局第一章,便是林冲捅死了高衙内,随后怒上瓦岗山。

  落下最后一笔,吕布十分满意。

  他也算是对的起林冲了。

  在书卷最后,他署上佚名二字。

  至此,书稿彻底完成。

  吕布站起身来,重重伸了个懒腰。

  写完一作,确实神清气爽的很。

  他拉开帷幕,走出门去。

  “算算日子,高顺他们也应当快到了。”

  站在院中的树下,吕布想起正事。

  如今吕布坐拥数州,麾下人才固然不少。可真正能够信任的人,其实不算多,甚至还有些捉襟见肘。

  并州旧部,如魏续等人,一直留在临淄,护卫在吕布身边。如张辽这种将帅之才,则是被他遣到了西面去防御兖州的曹操。

  唯有身俱练兵之才的高顺,就像是一块砖,哪里有需要,就要赶到哪里去练兵。

  高顺是个实在人,加上练兵一事本就是他所长,因此从无怨言。

  只是高顺无怨言,不代表吕布能将之不放在心上。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如今于吕布而言,万人敌不稀罕,反倒是高顺实在是不可或缺。

  因此,在这次高顺于徐州编练好一支新军后,吕布即遣了魏续前去将高顺招来临淄。

  他们这些并州故人,也是时候聚上一聚了。

  ……

  吕布想不到的是,在青州平寿县的一处长街上,轻装而回的高顺等人正在被人盘问。

  “你。或者你的亲属,可有在青州担任要职?”

  长街上,高顺对面,一个锦衣青年堆着笑询问,看起来颇为和蔼。

  高顺摇了摇头。

  锦衣青年笑容冷了下去,连腰杆都直了一些。

  “你,或者你的亲属之中,可有人与青州担任要职的官吏结亲?”

  高顺再次摇了摇头。

  锦衣青年的眼中已带着几分杀机。

  “那你,或是你的亲属,可有万贯家财?”

  高顺第三次摇头。

  锦衣青年彻底直起腰来,口中冷笑不止,“也就是说,你既无权也无钱,还想英雄救美,阻拦乃公娶第十四个小妾!难道是戏剧看的多了,昏了头不成!”

  高顺冷着脸,进行纠正,“是强抢民女。”

  锦衣青年嘿然一笑,“那咋了?”

  高顺无言以对。

  在其身侧的魏续则是抱着双臂,一脸看好戏的神情。

  高顺一向号称“军中铁面”,谁不畏他三分?

  当真是极少见到他吃瘪。

  这次他们轻装而回,所带人手不多,也就七八人。

  只是对付对面那区区几十人,优势在我。

  魏续不禁有些怜悯起这个锦衣青年来。

  此人也算机警,那三问确是问到了重点。

  若是往前推个几十年,这三问还当真能过滤掉他惹不起的“大人物”。

  可惜,如今是乱世,是草根与平民崛起的最佳时代,青年那三个问题,反倒没了意义。

  他的同情之心还未消散,那青年已是抬手分别指向两人,冷笑道:“一个平平无奇,一个面目可憎。一人留下一条腿,今日的事情,也就算了。”

  魏续顺着此人手指的方向看去,他正是其口中那个“面目可憎”。

  魏续大怒,也不等高顺开口,喝道:“文珪,拿下!”

  负责护卫两人安全的潘璋得令,立刻带人冲上前去,与那锦衣青年麾下的打手们厮打在一处。

  魏续看的心头火起,忍耐不住,亲自上手,飞扑而上,来了个擒贼先勤王。

  论街头混战,他可是此中好手。

  一身本事,都是当年在并州经历无数“血战”历练出来的。

  他先是“一不小心”踹断了此人几根肋骨,随后又一不小心,踩断了此人的一条腿骨。

  如果不是高顺阻拦,可能“一不小心”,此人的头骨也要中上一脚。

  在一番哀嚎之后,青年咬着牙,问出了一个早该问的问题。

  “你等可知我父是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