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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8 节

第四百零四章 那些波澜壮阔下的小事(4.6k)

人中吕布,匡扶汉室 · 山河故旧 · 4,777 字

  与袁绍在冀州选将时的波诡云涌,勾心斗角不同,吕布在青州选将从容的很。

  关羽统兵,众望所归。

  点齐兵马后,关羽即率军北去,欲先取渤海郡中剩余城池。

  出征之前,关羽并不担忧战事胜败,只是有些小小的遗憾。

  兄长刘备的婚礼,看来他要错过了。

  原来刘备已定下与靡氏结亲,完婚之日就定在数月后。

  一场战事,一旦开战,势必迁延日久,他多半是赶不上喝那一杯喜酒了。

  因此在出发之前,关羽便找上刘备,将准备好的礼物提前送了出去。并且言明,这礼物是送给日后侄子的。

  那是一份用锦缎包裹着的竹简。

  当时刘备笑意吟吟的接过,甚至已猜到了当中是哪本书。

  必是《春秋》无疑!

  只是待关羽走后,刘备打开锦缎,当中静静躺着的,却并非关羽那本常年捧在手中,早已烂熟于胸却依旧会时常温习的春秋。

  而是一本《吕语》。

  刘备默然良久。

  时有田楷在侧,询问缘故。

  田楷与关羽虽算不得熟识,可多少也听过些关羽好读《春秋》的传闻。如今刘备即将大婚,关羽作为他的生死兄弟,竟不是送上平日里奉以为行事立身根本的《春秋》,而是一卷《吕语》?

  难道坊间传闻有误,这个在百姓口中刚傲不折的关云长,竟也是一个趋炎附势,只会阿谀奉承的小人吗?

  他之所以会如此想,也实在是人之常情。

  毕竟那《吕语》打着的名头是吕布所书。

  古人并不比后人愚笨。

  自古以来,谄媚奉承的法子虽多,其实说来说去也不过只有那几种罢了。

  譬如好好体悟领导者精神,在领导者发问时,能将领导者做过的论述信手拈来。

  能做到这般境界的人物,不说做大做强,最少平步青云,节节攀升,总是免不了的。

  也是因此,田楷才会认为,关羽之所以送刘备《吕语》,是想要和如今虽然不在这里,可早晚会听说此事的吕青州表一表忠心。

  田楷会这般想是人之常情,可作为关羽的生死兄弟,刘备自然能明白其中深意。

  “田将军却是错怪云长了。这世上谁都会趋炎附势,唯独云长不会。当年他之所以不得不逃离河东郡,落得一个背井离乡的下场,正是因路见不平啊。”

  刘备将那本《吕语》小心翼翼的重新包好,“《春秋》微言大义,书上的道理自然是好的。可若是按其行事,则人生之中注定要多走上不少歧路,甚至说不得还会因此送掉性命。在这方面,云长是吃过不少苦头的。与之相比,在如今这个世道,《吕语》上的学问才更适合安身立命。即便做不得豪杰,可要安安稳稳度过一生,总要容易些。按其本心,他自然是想送《春秋》的。可正因他是我的生死兄弟,才没有真正送《春秋》啊。”

  田楷沉默下来,他觉得刘备所说才是真相。

  人生得一知己,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刘玄德有兄弟如此,还真是让他嫉妒啊。

  ……

  凡临阵,当有哨探,以察敌踪迹。青州军中的哨探,历来是四面出击,三人一组。

  “吴老头,你这般年岁,早该回家养老去了。强留在军中,万一要是碰到贼人,咱们兄弟还要顾着你这把老骨头,说不定还要把命搭上,你这不是害人害己吗?”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汉子开口调笑。此人长的精壮,眼睛却是小的很,似是鼠目一般。

  “老子今年才十八岁!”被调侃为吴老头的汉子一眼看去也不过四十岁出头的年纪,却已是半头白发,怒斥一声,“老子年年十八岁!”

  “俺才是真正十八岁!”两人身侧,一个才长出些许淡青色胡茬,双目雪亮的年轻人插嘴,“不要吵了,万一被敌人发现咱们的踪迹,都要死!就这般死了,俺可不甘心!平君还等着俺立下军功,回去娶她嘞!”

  鼠目汉子嗤笑一声,“你如今的年纪也不小了,怎的还这般天真?朱门对朱门,狗户对犬舍。就算你立下些军功,又能如何?那陈平君之父,陈老……庄主,是出了名的好攀高枝。要配的上人家,最少也要是关将军这般的人物才行。你,嘿嘿。”

  三人出自同一乡,可谓知根知底。

  那双目雪亮的年轻人姓周名亮,其口中的平君,正是他们乡里那位陈庄主的独女。姑娘是个好姑娘,平日里时常会到附近的里中赈济老弱,待人也少有架子,即便是鼠目汉子这般刻薄的人,也说不出她半句不好来。可她老子陈庄主却是出了名的吝啬且势利,加上又只有这一个独女,因此一门心思的想要将这个女儿卖个好价钱。也因此,此人在乡里一直有个陈老鬼的名头。

  方才要不是对面的周亮一直怒目而视,鼠目汉子就要顺嘴喊出这个外号了。

  “陈庄主答应我的!”周亮冷哼一声,“只要我这次立下军功,他就会答应我与平君的婚事!”

  “我看他是巴不得你死在战场上。”鼠目汉子一笑,“到时顺便把你这个孤儿的抚恤金领了,一举两得。”

  周亮大怒,捏着拳头愤然起身,只是想了想,又重新坐了下去。

  如果这里不是战场,鼠目汉子不是他的战友,今日一顿老拳定然要让其吃饱。

  “别说周亮了。”并不十分老的吴老头忽然开口,“你这次参军,不也是想立下些军功,好回家娶了酒铺里的沈寡妇吗?那沈寡妇还带着个六七岁大的孩子。你这情况,和周亮比,也就是大哥别笑二哥了。”

  周亮愕然,随即想起一事。这些年他时常从沈寡妇的酒铺前路过,见她与那孩子日子过的不差,他当时还纳闷的很。如今日子不好过,平泽乡又不大,一个小小的酒铺,能有多少客人,竟能撑的起这对母子的营生?如今看来,原来是有人在暗中相助。

  他佩服起老吴来,夸赞道:“果然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老子今年十八岁,老子年年十八岁!”吴老头怒道。

  被人点破心事,鼠目汉子冷哼一声,“你这次来,不也是想立下些军功,好为你那个即将出嫁的姑娘备上一份丰厚的嫁妆,免得被婆家人看不起吗?我看倒不如把你那姑娘嫁给周亮。他一个穷小子,不用陪嫁的嫁妆。不是一举两得吗?哈哈哈哈!”

  说完,鼠目汉子自己也觉得十分有趣,忍不住大笑起来。

  既然如此,那就互相伤害。

  其余两人怒视他一眼,各自转过头去。

  夜风静静吹拂,三人各自朝着一个方向,想着心事,渐渐睡去。

  夜幕之下,皆有美梦。

  周亮在这场战役中立下大功,返回家乡,娶了心仪的女子。不久之后,更是生下一儿一女。人生至此,可谓圆满无憾。

  鼠目汉子则是回到家乡,娶了当垆沽酒的沈家妇人。他待那继子如亲子,继子初时虽有些叛逆,可到后来,也是将他当做了亲父一般。一家人其乐融融,虽贫寒了些,可对鼠目汉子而言,却已是他一生不敢企求的好梦。

  吴老头则是梦到他送着自家姑娘风光出嫁,后来更是抱上了等了多年的外孙,心中再无遗憾。

  好梦入怀,却被人间惊散。

  远处响起的马蹄声,令三人骤然惊醒。

  他们是哨探,在他们还没回去的情况下,关将军绝不会轻易进兵。那不远处的骑兵,只能是从冀州来的人马!

  三人对视一眼,翻身上马,悄悄跟了上去。

  于三人而言,这当真是送上门来的军功。只要探查清楚这支冀州军马的目的,他们便是大功一件,要实现方才的美梦,也算不上什么难事。

  自然,前提是他们能活着回到青州。

  一路东行,直到浮阳县以北,一处人迹罕至的小山附近,这支数百人的骑军才停顿下来。随后便是安营扎寨,似是要做长久打算。

  趴在远处草丛里的三人再次对望,他们虽不知这支冀州军的意图,可也猜的出,这当中必有谋划。

  “咱们三个,谁回去报信?”鼠目汉子压低嗓音问道,“总要留下人在这里看守的。”

  吕青州对待麾下将士向来慷慨。通报之功,足以令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了。而留在这里,一旦被发现,就只剩下一个死字。

  鼠目汉子既然提出这个问题,那他自然不想留在这里。

  周亮瞪着那双明亮的双目,打量了二人一眼,咬了咬牙,便要应下留在这里看守一事。

  三人之中,他最年轻,若是被发现了,应当还能逃……的掉吧。

  只是不等他开口,吴老头却是率先开口,“我留下吧。只是若有个万一,我姑娘那里,还要你们照顾一二。”

  鼠目汉子没言语,周亮却是直言不讳,“不如我留下好了!我年轻些,总归是跑的快些。”

  “放屁!”吴老头低声怒骂了一句,“老子今年十七岁,会跑不过你个十八岁的老家伙?快些给老子滚!你和平君那姑娘成亲时的贺礼,我若是送不上,你也莫怪。还有你,到时娶了沈寡妇,对待人家的孩子要像自家的孩子一样,人心都是肉长的,就是块石头,也能给他焐热了。”

  他轻轻踢了周亮和鼠目汉子一脚,骂道:“还不快滚!”

  两人看了吴老头一眼,默默退去。

  待两人走远,吴老头取出怀中藏着的一根发簪,死死攥在手中。

  簪子并不昂贵,甚至可说廉价的很,却是他当年用了几乎全部家当才买下的。

  而后,它被戴在一个女人头上很多年。

  “姑娘长大了,生的俊俏,最是像你,当真好的很。若是像我,只怕就要愁嫁喽。”

  此时此刻,这个已然四十余岁的男人,目光澄澈,仿佛当真回到了与她初次相遇时的十八岁。

  ……

  “不要跑了此人!耽误了颜将军的大事,我等都吃罪不起!”

  马蹄声、呵骂声、箭矢擦着耳边呼啸而过的暴鸣声,各种杂乱的声响,在吴老头的耳边匆匆掠过,只是此时他已无精力分辨。

  就在不久之前,他被那支冀州骑军发现了行踪,然后便是逃亡与追杀。

  身中数箭,衣甲上满是血污,吴老头依旧死死的抓着马背。

  不止那些追兵惊讶,即便是他自己也想不明白,他是如何坚持到现在的。

  每当他即将想要松开手掌,求一个解脱之时,便会有一个轻轻柔柔的嗓音不断在他耳边响起,鼓励他继续坚持下去。

  人力有时穷,马力有时尽。

  座下马中了流矢,忽的栽倒,吴老头被掀翻在地。此时他精疲力竭,甚至已没了起身的力气。

  吴老头面上不见愁苦,只是想着,终于能与妻子去到泉下相聚了。

  可在追兵到来之前,却有一骑,更先来到吴老头身前。那人也不言语,将吴老头扛起扔到马背上,随后翻身上马,疾驰而去。

  “吴老头啊,看在我今日舍命救你的份上,不如把你家姑娘许给我咋样?”即便后面有数百追兵,马背上的汉子依旧爽朗大笑,“只是这称呼上,你我还是要平辈论交,你叫你的,我叫我的!”

  本已失血极多,连抬起手都无力的吴老头扯了扯嘴,骂了几句地道的家乡话。

  他甚至无需张开双眼,只听嗓音,就能知道救他的是鼠目汉子那个狗东西。

  他只是奇怪,为何汉子会突然折返。

  既是乡人,他自然深知汉子的性情,此人可不是大义凛然的英雄好汉。

  “为何救我?”吴老头闷闷道。

  “走到半路,忽的想起,你家姑娘其实挺俊的,倒也配的上我。”鼠目汉子笑了一声,“又一想,我娶你家姑娘的时候,若是你不在场,岂不是无趣的很。”

  吴老头呸了一声。

  “吴老头啊,你要是死在这里,你家姑娘谁来照顾?周亮那小子回去就要成亲的,放个年轻姑娘在家里,你是怕他死的慢吗?见他没有死在战场上,想要他死在陈姑娘手里?”鼠目汉子絮絮不止,只怕吴老头这口气放下去就彻底去往黄泉,“不交给吴亮,交给我?我也是要和沈寡妇成亲的。到时家中有个继子就够我头痛了,你还给我送个闺女来?同乡这么多年,没想到你如此恶毒,当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吴老头知道他的心意,咧了咧嘴角。

  两人一马,终究快不得,很快便被身后的追兵赶了上来。

  鼠目汉子拖着吴老头翻身下马,随后抽出腰间环首刀。

  “吴老头,你说,我今日算不算英雄好汉!”

  “当然算。”

  身后冀州骑兵逼上前来,生死只在须臾间。

  鼠目汉子大喝一声,便要上前厮杀。

  他今日既已决意要当英雄好汉,自然便要狠狠杀上一番,哪里有束手就擒的英雄好汉!

  就在此时,一支骑军自后飞马而来。

  为首大将,绿袍金甲,座下是大红色的汗血宝马。

  竟是关羽亲自率军来救。

  有关羽亲自率精锐前来,冀州骑军自然是一触即溃,大败而去。

  打扫战场之际,一路哽咽着前去寻求救兵,半点也不敢停留的周亮,看着重伤的吴老头,说不出话来。

  吴老头的伤口早有随行的军医为他包扎过,性命无碍。

  关羽看向站在两人身侧,想起方才一事还有些发抖的鼠目汉子,深沉道:“你很不错。”

  鼠目汉子愕然,随后立刻涨红了面目。

  他从未想过,像他这般人,此生竟能得到关羽这样的大人物夸赞。

  关羽收回视线,想起送的那本《吕语》来。

  他平生罕见的有些后悔。

  他该送《春秋》的。

  世道或许没有想象中的那般美好,可也没有想象中的那般糟糕。

  他又看了那还在傻笑的鼠目汉子一眼。

  总有些人,总有些事,能令人相信,这世道还有些盼头。

请假一天,要陪酒去了

  年底了,公司聚会,大家懂得都懂,有些酒不能不喝啊。

  这种聚会,每次碰杯的时候,我都会把杯放的低低的。

  后面我会加快故事进程,尽量推进的快点。

  还有一个小问题,我现在还没想好。就是故事要到哪里结束?是统一全国,还是对后面的政治变革之类的再写点呢?大家可以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