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烧坏骑士盔酒馆
獠牙巫师 · 又一个鱼雷 · 2,517 字
被葡萄园和丘陵包围着的威尔第诺镇比塔镇小得多,夕阳下远远看去,几条土路的交界处,只有一小撮褐色的红色的瓦屋檐簇拥在一起。
到了农忙时节,会有不少来自周围村庄和其他镇子的短工聚集过来,那时来往塔镇和这边的马车也会变多。
但秋天快要过去了,天越来越冷,镇上可能就剩下五六百个本地人了。
这里好像刚下过雨,街道泥泞不堪。路上没有照明,黄昏之后除了路两边零零散散的窗户光什么都看不清楚。威瑟还不舍得这么早点提灯,一不小心就踩了个水坑。
威瑟有点后悔穿吉娜送给自己的靴子来了。但这双质量特别好的修士靴结实耐造,一般对付比较困难的活都会穿着它。
而且刚刚进镇子的时候,这双靴子也帮了点小忙。他被镇口的一位守夜人盘问,对方看了看他的靴子,又看见他带着的治疗跌打损伤的药水和祝圣蜡烛,也就没再为难。
威尔第诺镇总共就大小几条街交错,广场位于中央,站在广场上几乎就能把整个镇子望个遍。
屠龙者米洛什的塑像在广场偏南的位置,他身披铠甲,高举长戟,座下战马人立而起,气势与这座寂静的小镇不太搭调。
绕过雕像就能看见前面那个酒馆,就像扎比格说的一样。酒馆的招牌图案是一顶烧黑了一半的骑士轻盔。
雕像没戴头盔,让人能直接观赏这位英雄的怒颜。所以雕像后面这个紧接着的烧黑了一半的头盔图案就很让人联想到,噢,这个头盔一定就是当年伟大的屠龙者击杀魔龙的时候所戴的那一顶,毕竟都烧黑了。
这老板肯定就是想蹭这个热度,因为威瑟就是这么想的。
与冷清的街道不同,烧坏骑士盔招牌酒馆的里面热闹得很。它应该不叫这个名字,但威瑟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就决定这么叫了。
还没进门,就能听到里面一通笑哑了嗓子的咳嗽声,走进去以后根本没人关心陌生的外来者,大家照旧绘声绘色地讲着前几天有两帮孩子在雕像旁边扮演屠龙者屠龙,结果演着演着两边就自动分成巴萨利狂教徒和维-吕巫师的两派打起群架来了。
扎比格就坐在角落一个栏杆旁边默默地注视着中间的酒客们,威瑟看不见他的脸,不过他那身灰扑扑的斗篷和上面歪歪扭扭的缝补线,足够表明他的身份了。
“晚上好。”威瑟坐在他斜对面。
“晚上好,法师。”扎比格问:“你的病怎么样了?”
“还好,还算控制得住。”威瑟说:“你帮我打听了?”
“我能问的人,消息都比我们还迟。” 扎比格抬头,兜帽下的怪眼那么瞪着像洞穴里趴着的蜥蜴,“他们有的连木精灵都不知道,只知道有个怪老头,还不知道怪老头叫达夫瑞。”
“那他们有得兽疯病的吗?”威瑟问。
“他们都是半兽人,半兽人得不了兽疯病。”半兽人说。
“你还说奥术师得不了兽疯病。”威瑟说。
“这不是你得了吗?”半兽人说:“下次我遇到得了这种病的半兽人我也会改口,我很随和的。”
“该死。”威瑟伸手想拿起什么东西喝一口,然后发现半兽人什么也没点,就只能把手缩回来。
“你什么时候能学会附魔?”半兽人问。
“等着吧,我没打算专注于附魔领域,要是心情好可能学点简单易学,比较实用的。”
“对我们这行来说,法师最重要的本事就是附魔。酒馆外的雕像你总看到了吧,法师的奥术进攻对于龙来说就是挠痒痒,但是附魔过的长戟却能刺穿龙鳞。”
“现在已经没有龙了,扎比格,所以奥术进攻要有用得多。”威瑟说:“言归正传,你去那边探查过了吗,那座坟墓?看你的样子,情况不太顺利。”
半兽人不爽地抓了抓眼角,说:“那天晚上我干掉了一个一直在那附近兜圈子的食尸鬼,然后找到了那座墓穴,但里面藏着一个软泥怪,跟我们上次在那个农场主的墓地遇到的差不多,只是吃的骨头要多得多,我猜那个食尸鬼就是被它堵在外面的。它不怎么怕剑砍,能靠墙缝藏身,还又从那些裂缝里窜出来偷袭。我来回探过那一层了,不解决它,过不去那个通道,就进不去下一层。”
“所以你想到了附魔?”威瑟说:“如果是一个沾染了死灵魔法的烂泥怪,我想附魔一个利刃驱邪应该会很有效果。”
“但是你不会。”扎比格说。
“我只是给你一个友好的建议,方便你以后找寻对应的附魔师给你的剑附魔。”威瑟说。
“比起剑我更喜欢用弩。”扎比格说:“但用没有附魔过的弩箭对付烂泥怪估计是只有另一个烂泥怪才能想出来的蠢事。当然,用剑也没好到哪里去。”
“这次我带来的东西,对付那种墓穴烂泥怪效率很高。”威瑟说。
“什么东西?”半兽人问。
“蜡烛。”威瑟说。
“卢莫蜡烛?”
“应该叫祝圣蜡烛。”
“祝圣,呵。不过你还能要到那个,我倒是没想到。”
“别小瞧了我。”威瑟观察了一下周围人,然后掏出地图说:“我还打听到了另一个线索,这个地图的形状似乎是巨人符文‘度苏’,你对此有什么了解吗?”
“我没研究过巨人的符文。这不应该是你的活吗?”半兽人问。
威瑟一时语塞,其实他查到的信息也没比波雷说的多到哪里去。只是他下意识以为扎比格从北方来,可能也了解过一些巨人符文。
不过他也快也想到,人类在千年前就在巨人领与巨人接触,继承了一些文化。很久以后半兽人迁入只是因为皇帝用居留权和金币换取他们对抗极北之地的野人入侵罢了,他们对谁的文化都不感兴趣,无论是巨人还是人类,到今天也是一样。
看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酒馆大厅当中又爆发出一阵大笑,威瑟往那边瞧了瞧说,“我本来以为这边有坟墓闹食尸鬼的事搞得人心惶惶,但这里的人好像根本不在乎。”
半兽人说:“那座墓穴不在镇上的墓园,而在北边的颈地森林,走过去要一两个小时,这边的人当然不担心。再说,看那些老东西吧,他们见识过混沌风暴,见识过瘟疫流行……谁会在乎偶尔冒出来的一两个食尸鬼?也就是像你这种在和平时期长大,从没去过格林瑟的小屁孩会担心这个担心那个。”
“我一直很想知道,格林瑟很赚钱吗?”威瑟问。
“利里恩最赚钱。”半兽人笑了笑,但这笑容转瞬即逝,“但我劝你还是别动心思了。而且,先从学校毕业再说,打算去那里的赏金猎人团不会看得上一个学徒都没毕业的小家伙。”
确实,威瑟心里想,“那明天我们一早出发,日出之前。”
“行。”扎比格起身走人。
威瑟看着空荡荡的酒桌,转身问:“敢情你什么吃的喝的都没要?你真就不等我自己就吃完了?”
半兽人没回应就推开门到后院去了。
走了十几里路,闻着酒馆里的葡萄酒和酸面包的味道,肚子咕咕直响,威瑟坐下去后连站起来的力气都快没有了。
最后他花了几个铜子儿找老板要了两碗咸栗子粥和一罐葡萄酒饱餐一顿。虽然这里最便宜的葡萄酒又酸又涩,但好就好在便宜,而且凉滋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