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光荣入狱
穿越美漫,但密教主 · 佚名 · 4,254 字
被人批头盖脸一顿骂,奥古斯特完全没有生气,他甚至还有点想笑。
不是,这是否有点太莫名其妙了,我干什么了,我顶多就是难杀了点,怎么就恶魔了?
而且就难杀这一点上,哥谭大部分的罪犯,还有蝙蝠侠,还有戈登……他们不也个顶个的难杀吗?怎么就光针对我了?
难不成是因为瘸子最好欺负?
还是因为我弄死了你放出来的行尸?
可是他们当时想杀了我唉。
我顶多只是和人在街头打了一架啊!
我俩甚至都没受伤!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他们也不是真的想打架。
是的,他俩突然打起来,就是为了进局……不对,是为了进阿卡姆。
这一切的一切,都要从教父离开前,喊的那句“约翰·迪在阿卡姆”说起……
奥古斯特完全是一时兴起做的决定,他想着能给戈登一个惊喜,到时候戈登了解情况,也能直接把他弄到阿卡姆去——也不排除他早就想打托尼一顿了,毕竟这种事,直接找蝙蝠侠也能解决。
至于托尼,他最开始也是真的很生气,但打着打着,两人很快就达成共识。
虽然不知道奥古斯特要干什么,反正跟着干就是了呗。
但怎么着也不应该得到这个指控啊!
“什么叫你妻子孩子离你而去也是我的错?”奥古斯特一脸的匪夷所思,“难道不是你时常家暴导致她们的离开的吗?就算她们因此转投入邪教……等等,什么邪教?”
他愕然的表情投射在后视镜上,和只有他才能看见的汽灵对上视线……哦,这正是之前为了避免一车人死于愚蠢的车祸而召唤出来的召唤物。
这是一种状如烟雾的生物,它的身体无形无状,看起来,像是工厂地缝中积着的废渣,却又像是烟囱里升腾而上的蒸汽。
它却将整辆警车都笼罩在自己的身躯之中,而在充满污染的烟雾中,隐约还能窥见它的三只眼睛。
两只对称的眼睛专注地盯着前方,正中间的那只正一眼不错地透过后视镜,死死地盯着将自己召唤出来的人,奥古斯特。
三只眼睛里没有任何情绪,看不出来它对于召唤者是顺从,还是不满,但在偶尔快速的眨眼中,奥古斯特还是能窥见它那没能掩藏好的狡猾。
但没关系,奥古斯特还能控制住它。
大不了,就切断联系,这样的话,它就只能被赶回*漫宿*了。
但目前为止,这只汽灵的表现都还不错,更别提,比起驾驭汽车,它还有一个相当优秀的能力。
那就是,它可以侵蚀一个人的梦境。
对,就像是噩梦柯林斯一样。
今晚,它会跟着这名家暴的巡警回家,进入他的梦境。
似乎是感受到了奥古斯特的想法,镶嵌在手杖上的骷髅头柯林斯不满地转了转自己的脑袋,但没有出声——主要是他也没法说话了,除非得到奥古斯特的允许。
不对,扯远了。
奥古斯特回过神来,原本快要扑到他身上的巡警听到他刚才愕然的语气,脸上露出一种似哭似笑的表情。
“你怎么敢,你怎么能表现得如此一无所知?”他说,“就像一个真正无辜的人一样。”
奥古斯特听得一头雾水,心说我确实一无所知,也无辜啊?
我一个破开书店的,怎么就干上邪教了?顶多就是之前觉得乌鸦那群动物太闲了,为了给它们找点活计,所以整了个互助……不是吧?
奥古斯特的脸色顿时变得精彩纷呈,不光是车里的人,就连汽灵的三只眼睛都飘到了他面前,好奇地打量着他。
但奥古斯特已经没有心情理会这些了,他艰难地组织着语言,说:“您说的邪教,是不是叫……”
“蝙蝠互助协会!”巡警的声音铿锵有力,“他们说,你是他们唯一的真主……你们这些魔鬼,诱拐迷途之人,你们会遭报应的!”
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车内两位哥谭本地人都没露出意外的表情,很显然,互助会的名声还真不小,甚至可以说如雷贯耳了。
毕竟,哥谭人不会因为听到法尔科内这个姓氏而露出意外,或者好奇的表情。
奥古斯特:“……”
奥古斯特发出了灵魂质问:“我怎么不知道我成真主了?”
话说哥谭信仰的主流还是基督教吧,这个教会居然趁他不在的时候,整出这么大的活来,甚至已经形成了一股不容小觑的势力,居然到现在都安然无恙,还没人找他们麻烦?
蝙蝠侠都没动手?
不过这么一看倒也是好事……起码说明他们只是单纯的在吸纳新成员,而不是搞事情,并且他们还有能和其它帮派组织叫板的能力。
不过想想也是,且不说互助会里吸纳的成员素质都如何,就说乌鸦和教父,这俩一个阴得没边,一个能把人肠子打出来,更别提,里面还有杀手猴他们……好吧,确实没什么人能动得了他们。
而托尼的关注点则是:“嘿!凭什么冠的蝙蝠的名字?”
他话音落下,车内除了奥古斯特——就连那个疯疯癫癫的巡警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托尼从里面读出了一句话——“你在说什么啊?”
“这是哥谭,”坐在副驾上的小巡警小声地说,“现在很多帮派和小企业,都会带上蝙蝠相关的元素,以求庇护呢。”
就连他们这些巡警,都会买一个蝙蝠标志的挂件随身携带,就当辟邪了。
如果真碰上危险,双手竖起食指,放在脑袋上,说不定还真能把蝙蝠侠召唤出来呢。
托尼:“……”
他翻了个白眼,对这个蝙蝠狂热的怪城市无语了。
为什么,为什么那家伙在自己的地盘待遇这么好,而他在纽约,就只能被媒体评头论足,还要时不时拉出来喷两句?
难道是两个世界的画风导致的?
他不服!
还有奥古斯特,“你为什么不叫钢铁互助会?”
奥古斯特:“……”
不是哥们,这是重点吗?
奥古斯特长长吐了口气。
回来到现在,他还没见过乌鸦,更别说想起来自己随手建立的互助会了——刚建立的那段时间里,他甚至因为组织财报赤字,而被那个银行家丹尼斯烦了好久。
但现在机会难得,他不能说我要下车去看看我的互助会怎么样了。
最好是将计就计……
“其实,您猜怎么着?”奥古斯特假笑道,“您说的是对的,我就是恶魔,那个互助会就是我的,那些教众口中唯一的真主……”
“骄阳。”蹲在脚边的混混快速补充道。
注意到奥古斯特看向自己的视线,他干笑了一声,说:“之前迪米特罗夫先生派我潜入互助会一探究竟,恰好偷听到了。”
尤里·迪米特罗夫,是俄罗斯人,和法尔科内家族一样,迪米特罗夫家族也是在哥谭盘踞多年的老牌势力。
但是,他们现在也和法尔科内家族一样,快被新兴的罪犯阶层挤得毫无立足之地……呈现出垂暮之态了。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是了。
说完,像是怕惹怒奥古斯特,那个混混连忙描补说:“但我没混进去,因为我刚靠近那块地方,就被一只,呃,猴子抓住了,它把我扔出去了……它看起来像是要杀了我,不过被那只穿着鲨鱼衣服的狗给拦住了。”
穿着鲨鱼衣服的狗……是杰夫吧。
奥古斯特抽了抽嘴角。
杰夫毕竟是一只长着四条小胖腿的鲨鱼,再怎么可爱,在大部分人看来,都是可怕的……所以他给杰夫定制了一件完美贴合它外形的鲨鱼毛绒外套。
不过他转念一想,这里是哥谭,不仅有会打拳的鳄鱼人,还有道上混的浣熊……有一只可爱的,长着四条腿的小鲨鱼很奇怪么?
想到这里,奥古斯特揉了揉脸,感觉自己的思维已经被车里的人彻底带歪了。
于是他也没有注意到,在那个混混说出某个单词的时候,那只原本还优哉游哉地观察他的汽灵僵硬了一瞬。
不过话说回来,一团庞大的烟雾僵硬的样子,有人能看得出来吗?
……难说。
它现在感觉浑身刺挠,倒是迫切地想离开这里了,三只眼睛就在车里车外不断漂移闪现,晃得奥古斯特头晕,他挥了挥手,让它停了车,然后缩在疯癫的巡警身上。
它会给他带来一场好梦的。
副驾驶座上的小巡警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拉上来的手刹,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后座那位气势惊人的瘸……先生慢声说道:“总之,互助会是我的,你们直接逮捕我吧。”
此话一出,车里的所有人都震惊地看着他。
“你,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小巡警这会吓得连敬语都忘了说了,“这种情况下,你会被关进……”
“阿卡姆疯人院,对吧?”奥古斯特开心地拍了一下掌,“太好了,我听说阿卡姆疯人院是最近哥谭人最流行的打卡景区之一,快送我过去吧。”
话音落下,车内一片沉默。
车外看着这辆悄无声息的警车,抱着侥幸心理想趁机撬走车胎,却被骤然打开的车门吓了一跳。
一位穿着制服的巡警着从车里滚了下来,而后踉踉跄跄地跑远了,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疯了,真是疯了……”
没人看到的是,在他的口袋里,晃晃悠悠地飘出了一缕浓烟,看上去像是汽车排放出来的尾气。
不过它更特殊一点——它长着三只眼睛。
“我看你才疯了。”
准备撬车胎的人翻了个白眼,嘟嘟囔囔地蹲下来打算继续撬——他最近在“Gotham”这个论坛上,和一位神秘撬胎高手深入交流了一番,现在正是技痒的时候,这时候哪还管什么警车不警车的……没看开车的巡警已经跑路了吗?
在哥谭,没有人的车就是无主之物,而无主之物就是可以随拿随取的,见者有份嘛!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就在他再次蹲下来后,同一侧的车门——后车门再次打开了。
好家伙,里面居然还有人!
这次里面出来的人倒不是警察了,而是一个和他打扮差不多的混混,他满脸惊骇地冲出警车,跑远了。
不知道是不是跑的太急了,连车门都忘了关。
撬车胎的混混小心翼翼地往前探出脑袋,试探性地往车里看去,立刻和一双没有什么感情的灰色瞳孔对上了视线。
看到他,灰瞳的主人愣了一下,然后对着他露出了一个微笑,看起来像是盖在脸上的面具一样——但不得不说,这家伙长得确实像是富婆会喜欢的样子,真叫人嫉妒。
不过这是个瘸子,不足为惧。
再往里一点,好像还坐着一个男人,看上去不像很能打的样子。
完全没注意到副驾驶座上的小巡警,撬车胎的混混撇了撇嘴,毫不客气地说:“滚下去吧,这辆车归我了,你们自由了。”
很显然,他把车里的两个人当成了正在被羁押回局的犯人了。
不过他们也确实是犯人。
奥古斯特还没说话,托尼就不耐烦地举起右手,越过奥古斯特,对准了他。
他手上可没有枪,这是在干什么?跟他打招呼吗?
而且,这人戴的什么手套,居然是红色的。
还没等撬车胎的混混嗤笑出来,就发现此人红色的手套中间,骤然爆发出一阵刺眼的亮光。
不仅如此,他甚至感受到了一股扑面而来的热气。
这感觉,和他之前见到的一只浣熊扛着的火箭筒差不多。
感觉再不跑,就要见上帝了。
但这也不是火箭筒啊?
混混有点傻眼了。
跑吧,他的车胎怎么办?而且那个说不定只是照明灯呢?
不跑吧,可这里是哥谭,万一那个真是火炮呢?
就在他纠结的时候,那个灰眼睛的瘸子叹了口气,伸手按下了那只冒着光的手,说:“算了。”
说完,他又转头看向混混,礼貌地说:“晚上好,先生,我们马上要启程去阿卡姆疯人院,请不要妨碍我们,可以?”
可能是他说得太理所当然了,混混下意识追问了一句说:“去那干啥?”
阿卡姆关的都是穷凶极恶的犯人,像他们这样的小喽啰是没资格进去的。
而且进去的话,以里面罪犯的疯狂程度,他未必能活过第一天。
但如果真能被关进阿卡姆,再光荣出狱——爬狗洞出来也行,总之,这样的履历说出去,在道上混也有面。
但总归不是他们这种小偷小摸能碰瓷的。
“我犯了点小事,”灰眼睛轻描淡写地说,“所以我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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