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天海:这就是我筒井家的条件
我在日本当大名 · 乔尘墨 · 2,323 字
营帐内,气氛与昨日的军事会议截然不同。
虽依旧凝重,但少了几分杀伐,多了几分算计。
外交僧天海慈眉善目,对面是北畠家的首席家老大河内光安。
双方今日将进行和谈磋商,试图结束这场战争。
天海将己方早已拟定的条款文书,缓缓推至对方面前。
态度温和,语气却不容置疑:“贵方既已讲和,我主筒井亦愿彰显武家仁义。”
“然,为保两家今后和睦,永绝兵戈。”
“为防患于未然,需当订立此约。”
大河内光安接过文书,缓缓展开。
越看脸色越是难看,尤其是看到“割让一志、度会两郡”,“具教公隐居”,“嫡女雪姬入侧室”等条款时,持纸的手都微微颤抖起来。
“天海大师。”大河内光安说话底气不足:“此等条件......未免过于苛刻。”
“一志郡暂且不谈,这度会郡乃伊势神宫座落之地,与我北畠亦关联密切。”
“更有大凑商港,是我北畠家税收要处。”
“若割让,恐惹神怒,亦难对领民交代。”
“这......这实在是......可否只割让一志郡?”
“不可!”天海断然拒绝:“贵方当知,我军兵锋已占据一志,索求本就理所应当。”
“此次南下兵围大河内城,破城只在朝夕之间。届时,贵方恐非仅失两郡而已。”
“只是我主仁义,念及北畠亦是名门,不忍见其基业尽毁,方愿在此时与贵方和谈。”
对面大河内光安只得一个劲儿的说“是是是。”充分展现败者无外交。
“至于神宫之事,不劳费心。”天海继续说道:“我筒井家自有礼法,应对朝廷与神祗。”
“也正因度会郡地位关键,更需由我方管理,方能确保伊势长治久安,不再起烽烟。”
“此条,关乎两家和平根基,断不可更改!”
天海语气强硬,显然这是底线。
筒井家之所以要度会郡,除了看中伊势盐业和大凑商港外,还因此郡紧邻志摩国。
志摩国,除了西与伊势度会郡接壤外,其它三面环海,具有多处天然良港。
自古是宫廷御用的海鲜供应地,鲍鱼、龙虾是其特色,海运也十分发达。
但从镰仓时代开始,这里就变成了海贼们的根据地。
大河内光安,见割让领土无法松动,便转向人质与退隐条款。
“那么......关于雪姬公主之事......”
“我北畠乃公武名门,嫡女却只入侧室,还要立誓诞育的子嗣,继承北畠......这岂非要我北畠家血脉改源筒井?”
“更有我家老主公退隐伊贺雾生城?此条有辱家格,万万不可!”
天海双手合十,口称阿弥陀佛:“雪姬公主身份尊贵,入我主侧室,正显两家盟好之诚。”
“公主所出之子,亦有北畠血脉,继承北畠家名合乎礼法。”
“此举可保两家世代亲善,此乃两全其美,何来羞辱一说?”
“莫非......贵方认为......我筒井出身低贱,不配与贵家公主联姻?”
大河内光安听了,顿时额头汗珠细密,连说“不敢”。
天海继续施加压力:“至于具教公迁居伊贺,正是为其安危着想。”
“雾生城清幽安静,方可颐养天年。”
“同时避免被宵小之徒利用,再起祸端,此乃我主对具教公的爱护之意。”
这一连串的反问与“为你好”论调,将大河内光安逼得哑口无言。
否认,则坐实轻视筒井,和谈破裂。
承认,则条款必须接受,等于成为筒井家的从属大名。
良久......
大河内光安像是被抽干了所有力气,颓然道:“条款......”
“在下可尽力劝说主公接受......”
“但作为条件,恳请贵方先应允两事。”
“请讲。”天海已经稳稳拿捏谈判主动。
“其一,雪姬公主入府后,其用度待遇,需按正室规格,不可轻慢。”
“其二,时间上可否放宽至两月?毕竟仓促之间,若安置不易,恐生变乱。”
因为筒井条款中,要求一志、度会两郡的交割时间是三十日内。
这交割可不是简单的拿笔一划地图,而是需要交接领内户籍、田亩账册、港口盐产等等。
更牵扯到当地豪族、国人的私领,他们如果有愿意继续追随北畠的,就需要转封。
不愿意走的,则必须宣誓效忠筒井家,转世筒井家。
所以三十日,的确是非常紧凑。
天海知道这是北畠家最后的底线,过犹不及。
他故作沉吟片刻,缓缓点头:“雪姬公主之待遇,可依贵方所请,我筒井家必以礼相待。”
“至于时间......可宽限至四十五日,此乃最后期限,不得再议。”
“此外。”天海最后又补充道:“和约签订后,贵方需放开伊势本街道,可供我军自由出入。”
“此乃我方之请求,亦是展现贵方之诚意。”
伊势本街道,是联通大和国与伊势国的重要通道。
放开这里,意味着筒井军可直接从大和国入境,无需再绕行伊贺,可直插伊势腹地。
“这......”大河内光安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如果和谈签订后,北畠家将会对筒井完全不设防,这则“请求”才是最致命的。
大河内光安闭目片刻。
最终,他艰难地吐出几个字:“若和约成功......便依贵方之意吧。”
“只望筒井家......能信守承诺。”
“这是自然。”天海微微一笑,双手合十:“佛祖见证,两家可永享太平。”
事后。
大河内光安,便将筒井家提出的条件,带回了北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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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以北畠家战败请和为据,筒井与北畠家当主议定条款,北畠家需立誓恪守,若有违逆,筒井家将复行征伐,条款如下:
第一条:领土交割
北畠家需于四十五日内,将伊势国一志、度会二郡全域移交筒井家管辖。
交割时需附上领内户籍、田亩账册、港口船舶登记薄,不得隐匿粮谷、财货、舶来物资。
第二条:臣属之誓
北畠家当主需亲赴筒井家,向大和守提交起请文,明誓“永为筒井家御与力(从属大名),无有二心”。
第三条:当主退隐与人质之约
北畠家当主北畠具教需于和谈定约后十五日内正式退隐,迁居伊贺雾生城。
日常起居由筒井家役人(官员)看护,非经大和守许可,不得擅自离城。
北畠家嫡女雪姬需入大和守侧室,立誓为筒井家诞育子嗣。
若雪姬所出之子成年,将立为北畠家下任家主,延续北畠氏家名。
雪姬入府后,北畠家需按季供给妆奁衣粮,不得短缺。
第四条:军备裁撤
北畠家从大河内城退去,开放伊势本街道,取消伊势与大和之间的关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