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床底有人!
路明非,成为艾尔登之王吧! · 苏三十二 · 4,220 字
阳光照在琉璃厂大街的石板路上,一辆人力三轮跑得欢,两侧都是复古的青砖小楼,每一户门前都挂着“宝翠堂”、“崇文府”这类黑底金字招牌。
“大清朝的时候,这里是赶考举子们住的地方,最多的就是纸墨店,‘戴月轩’的湖笔、‘李福寿’的画笔、‘清秘阁’的南纸、‘一得阁’的墨,那都是百年老牌!‘玩古’的店也多,‘汲古阁’听说过没有?这条街上都是宝贝,我从小到大就在这里遛弯儿,当年这里从地摊上都能淘到宋瓷……”
人力三轮叔一边哼哧哼哧蹬车一边神采飞扬吐沫星子四溅。
“现在主要是忽悠外国傻老冒儿是吧?”
后座上的客人慢悠悠地说。
“哎哟我的妈诶,给您说对嘞!听客人您这口音是河南人啊!”
三轮大叔一拍大腿。
“可能……我的中文老师是个河南人……”
客人不无遗憾地说。
人力三轮过了华夏书画社雕花填漆的大牌楼,在一条羊肠胡同前停下了,三轮大叔偏腿下车:“到了,不过这种小铺面里都没什么好货,而且不能刷卡,Visa、Master Card、American Express,”三轮大叔一挥手,“都不顶事儿。”
“英语很溜啊,听着是德州人呐!”
客人嘿嘿一笑。
大叔也嘿嘿一笑,两个人逗闷子逗了一路了。
年轻的客人从容下车,上身青色的中式大衫,挽着一寸宽的白袖,下身休闲裤,脚下踩着一双京式“条便”,一头灿烂如金的头发,海水般湛蓝的眼睛。
他当街这么一站,看着就是来挨宰的外国傻老冒儿,顿时几个铺面里跳出跃跃欲试的好汉,想把这条肥羊拉回自家店里。
客人完全不理他们,打开一把“不到长城非好汉”的白纸折扇,漫步进了那条阳光进不去的幽深小巷。
“凤隆堂”的招牌有点破旧了,挂在小铺面的门楣上,门口挂着宝蓝色的棉布帘子。
这已经快到胡同的最深处了,一般玩古的人绝不会选择那么偏僻的地方开店。
客人掀开棉布帘子,门上铜铃一响,却没有人来招呼,柜台上空荡荡的。
这个店还是纸糊的老窗,阳光透进来是蒙眬的,空气中悬浮着无数灰尘,屋里摆着大大小小的条桌和木箱,像是有些年头的东西,还有线装书、唐三彩、石砚笔洗,看起来这个店里什么都卖,墙上还挂着一套大红色的嫁衣。
这里乍一看像是被灰尘封印的老屋,几十年没人踏入了,只有那些灰尘的精灵们在空气中欢舞。
它们是这里的领主。
客人慢悠悠地转圈,闻着空气中浓郁的檀香味,最后在那件大红嫁衣前驻足欣赏。
嫁衣的材料是上等湖绸,精美的缂丝边,贴着凤凰花纹的金箔,镶嵌珍珠纽扣和琉璃薄片。它被展开钉在墙上,还有人用墨笔给它勾勒了一张写意的新娘侧脸,客人揣摩着那张脸上的神韵,就像一个眼睛妩媚的女孩扭头冲你轻轻一笑。
“清朝旗人穿的喜服,是正统的旗袍样子,那时候的旗袍是宽下摆,裙摆到地,里面穿裤,可不是现在露胳膊露腿的式样。”
有人在背后轻声说。
“林凤隆先生?”
客人并不回头。
“恺撒·加图索先生?真年轻啊。”
老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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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隆堂斜对面,一栋老式砖木结构旅馆的顶层阁楼。
窗户开着一道缝,带着旧城区特有的灰尘和檀香味的风溜进来。
芬格尔盘腿坐在地板上,面前摊开三台不同型号的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流动着数据、音频波形和红外热成像图。
他戴着耳机,一只耳朵耷拉着,另一只耳朵竖着,嘴里嚼着不知道从哪儿翻出来的陈年山楂片,酸得龇牙咧嘴。
“他就非得坐那个人力三轮车去么?”
芬格尔对着麦克风嘀咕,声音通过加密频道传到旁边路明非的耳机里,“叮铃哐啷招摇过市,就差举个‘我是肥羊快来宰我’的牌子了。
这要是在芝加哥,早就被哪个街角的黑哥们儿用.44马格南给崩了。”
路明非靠在对面的墙边,阴影遮住他大半张脸。
他也在听,耳机里传来凤隆堂内模糊但清晰的对话。
恺撒身上那枚“耳语者”效果不错。
他目光穿过阁楼窗户狭窄的视野,落在胡同口那辆还没离开的人力三轮上,车夫正蹲在墙角抽烟,烟头在渐暗的天色里一明一灭。
“恺撒说是体验风土人情。”
路明非耸耸肩。
“况且这儿是北京城,二环里,天子脚下。你以为是在巴格达?敢在这儿当街动枪,都不用我们出手,朝阳群众就能把他扭送派出所。”
芬格尔“啧”了一声,显然对这个答案不太买账,但也没再吐槽。
他手指在触控板上飞快滑动,调出另一个监控窗口,上面是经过算法增强的凤隆堂内部热成像轮廓,两个代表生命热源的红色人影相对而立,其中一个身形挺拔,另一个略显佝偻,正在缓慢移动。
“林凤隆……”
路明非忽然低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眉头微微皱起。
阁楼里光线很暗,他脸上没什么表情,但芬格尔能感觉出他在思索。
“我总觉得,好像在哪儿听说过这个名字。不是最近,好像是……很久以前,在哪里瞥见过。”
频道里沉默了几秒,只有电流的细微滋滋声。
然后,一个冷静的声音插了进来,是楚子航。
“我已经把这个名字传给苏茜。她通过诺玛的数据库做了交叉比对和深度检索。”
楚子航的声音顿了一下,极其短暂,但路明非和芬格尔都捕捉到了那一丝微妙的诧异。
“资料显示,林凤隆,男,推测年龄七十至七十五岁之间。祖籍登记为……河南洛阳。”
“河南人?”芬格尔顺嘴接道,“这有什么问题?北京城老炮儿里祖籍哪儿的没有?”
楚子航的声音再次响起:
“问题在于,他的早期档案显示……他是一名德裔移民。战后留在中国,定居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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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撒转身。
虽然他有备而来,但骤然看见这个老板,还是有点惊讶。
这个操着一口京片子的老头儿居然是个地地道道的欧洲人,灰白的头发和铁灰色的眼睛,消瘦的面颊上仍能看出年轻时的英俊。
老板穿着一件竹布衬衫,手里还盘着一对铁蛋,另一只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一套煎饼果子……
“猎人里真是什么怪物都有啊。”
恺撒上下打量他。
“这行的水深着呢,我算正常人。”老板微微一下,“出去买早点了,一起吃点儿?”
“免了,早晨尝试了豆汁,把我给喝吐了。”
恺撒回忆那泔水般的味道,不禁又有点反胃。
“吐了就喝点茶,我这里有铁观音的秋茶,老茶树上采的。”
老板领着恺撒走到角落里,树根剖成的老茶桌上备着全套青瓷茶具。
两个人对坐,老板手脚麻利地烧水沏茶,斟、泡、涮、洗,青瓷茶具在这个欧洲老头儿手里上下翻飞,有种叫人目眩神迷的美感。
若有若无的茶香飘逸开来,最后是一小杯水汽蒸腾的清茶送到恺撒面前。
恺撒闻着那茶香,点点头:
“你在中国很多年了?”
“我是个河南人啊。”
老板很笃定地说。
恺撒皱眉:
“你能不能拿镜子照照自己那张写着‘雅利安人’四个字的脸再说这种谎话?”
“我父母是二战时滞留在中国的德国人,很不幸他们都死了,所以养大我的是一对中国河南人夫妇。我也不是那么排斥自己是德国血统,但是……”
老板一拍大腿。
“德语真他妈的太难了,愣是一句学不会啊!”
恺撒点点头:
“一个意大利人跟一个德国人用河南话交流,真有意思……好了,我来这里不是喝茶的。”
他放下茶杯,把一个颇有分量的纸袋放在老板面前。
“这是剩下的十五万美元,买你说的那条消息。”
“猎人中也有您这样挥金如土的人啊。”
老板眯着眼睛笑了。
“花钱玩玩,图个开心而已。”
恺撒一副八旗阔少的派头,他这两天看了几集清宫剧,新学的。
老板慢悠悠地品茶:
“距离这里不远,民族宫那边,有一条光彩胡同。明朝的时候,它是制造火器炸药的地方,那时候它有另外一个名字……”
他忽然停下了,抬眼看着恺撒,眼睛里微光一闪。
“王恭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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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恭厂?”
频道里传来楚子航的声音。
“这个名字……牵扯到的事,很可能和龙族有关。”
他本人并不在这间阁楼,显然身处另一处更隐蔽的观察点。
“你又知道了?”
芬格尔咂咂嘴,眼睛还盯着屏幕上那两个代表恺撒和林凤隆的热源红点,手里捏着的山楂片都忘了塞进嘴里。
“到底我是文科生还是你是文科生?我记得你档案里填的主修方向是‘魔动机械设计与理论’吧?
什么时候偷偷补修了明清史和BJ地方志?”
楚子航的声音没有丝毫波动:
“执行部预备课程里包含《东亚地区异常历史事件与龙类活动关联性分析》。”
“王恭厂大爆炸,发生在公元1626年5月30日上午九时,覆盖面积超过二平方公里,死了两万人。
逼得天启帝朱由校不得不下了一份《罪己诏》,认为自己的行为触怒了上天。
那是无法用正常逻辑解释的灾难,历史上最神秘的三次爆炸之一,和它并列的是印度的莫恒卓·达罗死丘事件还有俄罗斯通古斯大爆炸。”
就在两人对话的时候,路明非却忽然说道:
“噤声。”
阁楼里瞬间安静。
芬格尔和频道那头的楚子航都闭上了嘴,连呼吸都放轻了。
路明非的指令不容置疑。
他没有再看屏幕,而是微微侧身,将脸贴近阁楼那扇积满灰尘的窗户缝隙,视线仿佛穿透了青砖墙壁和满屋的陈旧物件。
他闭上眼,又缓缓睁开,瞳孔深处似乎金色微光流转了一瞬,随即隐没。
感知如同无形的水银,从他身上悄然蔓延出去,贴着斑驳的地面,渗入砖缝,无声无息地流向那条幽深的胡同,流向那间檀香弥漫的店铺。
大约两分钟后,路明非的身体几不可察地松弛了一线,他收回投向窗外的“目光”,重新靠回墙边的阴影里,轻声说:“可以了。”
“怎么了?”
楚子航的声音立刻在频道里响起,冷静依旧。
他下意识握紧了背后网球包背带。
“里面有人。”
路明非声音很轻,却向一颗巨石般投入两人心中,激起涟漪。
“我‘感受’到了……除了恺撒和那个林凤隆,里面还藏着另一个人的‘味道’。”
芬格尔猛地扭头看向自己面前的红外热成像屏幕,上面依旧只有两个稳定的红色光斑,代表两个活体热源。
“师弟你别吓我,”他干笑一声,指了指屏幕,“我这玩意儿可是装备部‘最新’……好吧,相对较新的货,连老鼠爬过去都能有个小红点。
除非那第三个人是块冰坨子……”
“有一种言灵叫‘冬’。”
路明非打断他。
“可以大幅降低自身新陈代谢、体温及一切生命体征。
如果把它固化在某种炼金物品上,辅以矩阵放大,完全能达到屏蔽常规热感探测的效果。”
他顿了顿,补充道:
“不止是你这台机器,恐怕连恺撒一直维持着的‘镰鼬’,都没有捕捉到那第三个人的心跳或呼吸声。
他藏得很好。”
芬格尔张了张嘴,看着路明非隐在阴影中的侧脸,又看了看屏幕上那两个孤零零的红点,一股寒意顺着脊椎慢慢爬上来。
他知道路明非不是无的放矢的人,在正事上,这个看起来惫懒的家伙有着近乎恐怖的准确直觉。
一台精密仪器和一个拥有顶尖探测言灵的A级混血种都没能发现的潜伏者,路明非只是隔着一条街“看”了几眼,就笃定地指出了其存在。
这已经超出了“敏锐”的范畴。
“……师弟,”芬格尔咽了口唾沫,声音有点发干,“你真是个变态。”
路明非在阴影里似乎扯了扯嘴角,没有回应这句不知是吐槽还是惊叹的评价。
一点小小的,来自交界地的感知妙招而已。
交界地那些没什么生命气息的活尸让这技能时灵时不灵,到了本世界反而显出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