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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6 节

第374章海上舰队

中世纪:我在深山建庄园 · 发呆的狍子 · 4,397 字

  【渡鸦领】掏粪家的老二汤姆斯,这辈子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能从一个满身粪污的掏粪工,变成一名管理着九个人的小队长。

  他的老家在【渡鸦领】,算是林客最早的一批领民之一。

  在加入军队之前,汤姆斯的日常工作就是跟着父亲和哥哥弟弟们,推着木车,收集各家各户的粪便,再运到田里,按照林客老爷教授的方法进行堆肥。

  那时候,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多攒几个铜尼尔,娶个媳妇,把家里的掏粪生意做得更红火些。

  改变命运的机会,出现在林客老爷扩编军队的时候。

  汤姆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报了名,没想到竟然被选中了。

  在军队里,他虽然没什么文化,也不懂什么战术,但他肯吃苦、不怕死,打仗的时候敢往前冲。

  就这样,他凭着一股蛮劲在正面交战中,砍下了一个敌人的脑袋,又运气爆棚地在路边捡到了一匹无主的战马。

  战后论功行赏,他光荣地成为了一名小队长,手下管着四个经验丰富的战士和五个负责后勤杂务的辅兵。

  身为一名从【渡鸦领】走出来的领民,一名被领主老爷亲自接见过、夸奖过的自己人,汤姆斯心里充满了自豪。

  他至今清晰地记得,那天林客老爷笑容温地和他说:

  “汤姆斯,你是个顾家的好男人,家里的掏粪工作是一份好工作,一份正经的好工作。在战场上,你也要像守护家园一样勇敢,我相信你。”

  就是这句鼓励,以及那到手的一袋子硬币,让汤姆斯将自己的全部忠诚,都献给了林客老爷。

  他觉得自己能有今天的地位,能每个月比普通军士多拿十个铜尼尔的薪水,都是领主老爷给的。

  所以无论接到什么任务,他都毫无怨言,拼尽全力去完成。

  随着边境领战争的结束,汤姆斯接到了一项新的委派。

  带着他的小队,前往一个遥远的、靠近海边的地方设岗驻守。

  这个地方属于【白鹿】伯爵的领地下辖的一个小骑士领,不仅濒临大海,风景秀丽,还盛产野兔、野猪等各种野味,更重要的是,周边的马匹资源颇为丰富。

  他们这支小队的任务很明确。一是把守海岸线,监视沿海的异常动静,防止海盗或敌人从海上偷袭。

  二是设置路卡,收取过路费的同时,监视往来的商队,防止间谍潜入。

  三是在周边的村落和集市里收购马匹,饲养照料好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专门的运输队过来统一运走,补充军队的骑兵建制。

  饲养和收购马匹这类活计需要懂行的人来做,汤姆斯手下的五个辅兵里,有三个都有着养牲口的经验,而那个叫做小臭佬的年轻辅兵,更是其中的好手。

  小臭佬虽然名字下贱,出身也低微,但为人勤快能干,不仅把小队里的几匹马照料得膘肥体壮,而且这小子脑子灵活,见了谁都客客气气的,汤姆斯对他颇为满意。

  在这个海边据点的日子平静而规律,寻常的一天,总是从一碗热气腾腾的黑麦糊糊开始。

  负责煮饭的辅兵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生火煮粥,糊糊煮得浓稠香甜,有时候还会配上一小块咸香的腌菜。

  这样的伙食,对于曾经连饱饭都吃不上的汤姆斯和小臭佬等人来说,这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

  吃过早饭,太阳刚刚升起,汤姆斯像往常一样,穿上武装衣和皮甲,背上盾牌,拿起长矛,准备带上两个战士和一个辅兵,到通往内陆的必经之路上设卡,盘查过往的行人。

  这是他们每天的例行工作,一来可以防止可疑人员潜入,二来也能顺便登记过往的商队,征收一些过路费。

  可就在他刚要出发的时候,两个一早就出去沿海巡逻的军士,却气喘吁吁地从外面跑了回来。

  他们跑得满头大汗,脸上带着惊慌失措的神色,一边跑一边急切地大喊道:

  “船!有船!海面上有船!”

  汤姆斯愣了一下,脸上露出了不解的神色。

  他挥了挥手,不耐烦地说道:

  “海上有船不是很正常吗?附近的渔民每天都要出海打鱼,你们叫什么叫!”

  “不是渔船!是一艘大船!很大很大的船!”

  其中一个军士扶着膝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好不容易才缓过劲来,急忙解释道:

  “比我们见过的任何渔船都大!我还看到了船上站着好多人,他们都带着武器和盾牌!”

  “武器和盾牌?”

  汤姆斯心里咯噔一下,脸上的不耐烦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警惕。

  他往前走了两步,紧紧抓住手里的长矛,急切地追问道:

  “是海盗,还是诺德人?”

  汤姆斯虽然没亲眼见过海盗战团,但早就听老兵们讲过他们的恐怖事迹,心里不由得有些发怵。

  两名跑回来的军士相互看了看,然后都摇了摇头,语气不确定地说道:

  “不知道,离得太远,没看清他们的模样,但肯定不是渔民!渔民不会带那么多武器,也不会开那么大的船!”

  “啊?这……”

  听到这话,汤姆斯一时间也有些不知所措了。

  他虽然在战场上表现勇猛,会用盾牌和长矛配合,也敢挥刀砍人,但在参军之前,他只不过是个老实本分的掏粪工。

  平日里处理的都是些按部就班的活计,却是没有遇到过这种突发状况。

  他的脑子有些混乱,一会儿想着是不是真的是诺德海盗大部队来了,一会儿又想着自己的小队只有十个人肯定应付不了,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小队里的其他战士和辅兵也都慌了神,面面相觑下,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不安。

  他们大多和汤姆斯一样,都是农民或者手艺人出身,没见过什么大场面。

  砍人可以,出主意不行。

  正当汤姆斯还在原地纠结着要怎么做的时候,身旁一直默默站在他身后的小臭佬,却突然往前凑了凑,鼓起勇气开口说道:

  “汤姆斯队长,我觉得……我们首先应该派人先去通知旗长大人,还有这里的领主代理人。

  然后,把附近村子里正在地里干活的农夫和农奴都召集起来,武装一下,人多力量大。”

  他顿了顿,看了看汤姆斯的脸色,见队长没有反对,便继续说道:

  “如果对面的人少,我们可以先找个隐蔽的地方埋伏他们一下,拖延些时间,等旗长大人带着大部队来支援。

  如果对面的人太多,我们打不过,就直接带着消息往回跑,只要把敌人入侵的消息送回去,旗长大人也不会怪罪我们的。”

  小臭佬的声音不大,但条理清晰,听得后者连连点头。

  “欸?这个主意好,小臭佬,你真是个天才!”

  汤姆斯闻言,眼前顿时一亮,脸上的迷茫和慌乱一扫而空。

  他猛地拍了一下小臭佬的屁股,当即拍板道:

  “就按照你说的做!你、你还有你,你们三个现在就出发,一个去村里召集人手,另外两个去通知旗长大人,把这里的情况说清楚,让他赶紧带人来支援!

  剩下的人都给我把装备穿戴好,拿上武器,我们去海边看看是什么情况!”

  “是!队长!”

  被点到名的三个军士立刻领命,转身就朝着不同的方向跑去。

  就在这时,一个还没来得及行动的军士突然开口问道:

  “啊?那个汤姆斯队长,我们今天还要去设路卡盘查行人吗?要不要留个人在据点里守着?”

  “守个屁!设什么路卡!”

  汤姆斯眼睛一瞪,怒气冲冲地骂道:

  “都什么时候了,有敌人坐船从海上来袭,还管什么路卡!

  快去,把附近在地里干活的农奴都给我召集过来,告诉他们有敌人入侵了,谁要是敢不来,就用鞭子抽他!”

  在汤姆斯的厉声呵斥下,小队里的其他人也都不敢再耽搁。

  大家纷纷回到据点的营房里,穿上皮甲,拿起武器。

  汤姆斯也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装备,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平复着自己有些紧张的心情。

  经过一阵手忙脚乱的准备,不多时,汤姆斯就召集了附近两个村子里的二十多个青壮男人。

  这些人大多是农奴和佃农,手里只有锄头、镰刀等农具,根本没有像样的武器。

  汤姆斯让他们把锄头、镰刀都当作武器,又从据点里找出了几面破旧的盾牌和几根短矛,分发给了其中几个看起来比较强壮的男人。

  这片领地原本的骑士老爷,因为已经去了【黑狮城】给林客老爷服役,此刻并不在领地里。

  汤姆斯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跑到领地的骑士堡,也就是一座稍大些的木屋里,找到了留守在这里的,骑士老爷的那位老夫人。

  他把情况跟老夫人一说,老夫人也吓得不轻,当即同意让骑士留在堡里的三个扈从跟着汤姆斯一起行动,还从马厩里牵出了一匹驮马和两头驴,让他们骑乘作战。

  驴骑士?

  汤姆斯心中想着,但还是骑了上去,然后便摔了下来。

  该死的,这玩意儿只能用来驮货!

  就这样,汤姆斯匆忙带着自己小队的九个人、三个骑士扈从,还有二十多个手持农具的青壮农夫,一共三十多号人,浩浩荡荡地朝着海边的方向走去。

  队伍虽然人数不少,但看起来却有些杂乱,农夫们一个个面带惧色,脚步踉跄,只有汤姆斯小队的战士和领地的骑士扈从们,还能保持着相对高昂的士气。

  走到距离海边还有一段距离地左右的地方,汤姆斯抬手示意大家停下脚步。

  他让所有人都躲在路边的灌木丛和土坡后面,然后自己带着小臭佬和一个经验丰富的战士,小心翼翼地朝着海边摸去,想要先探查一下情况。

  远远望去,只见一艘稍大的三桅帆船正搁浅在海边的礁石群里。

  船身看起来有些破损,船帆也耷拉着,显然是遭遇了风暴或者触礁才被迫停靠在这里的。

  而在帆船周围的沙滩上,零零星星地站着几个身影,正围着船只忙碌着,似乎在检查船身的破损情况,又像是在准备抢救着仅存的物资。

  汤姆斯示意大家压低身子,不要出声。

  他躲在一块巨大的岩石后面,眯着眼睛仔细观察着那些在沙滩上的人影。

  这一看不由得让他倒吸了一口凉气,旁边的战士也忍不住低声惊呼道:

  “光辉主在上,那是些什么东西?都是魔鬼吗?”

  只见沙滩上的那些人一个个穿着怪异的服装。

  他们上身穿着粗布短衣,下身是宽松的长裤,裤脚扎在绑腿里,头上还戴着用藤蔓和羽毛编织的帽子。

  更让人感到诡异的是,他们的脸上和裸露在外的手臂、小腿上,都涂满了红、黄、绿三色交织的迷彩,极为奇怪。

  此刻,他们正用一种所有人都听不懂的语言吆喝着,声音粗犷而怪异。

  “别慌,那是赤种人。”

  汤姆斯定了定神,低声解释道。

  眼前这些人的皮肤虽然不是纯红色,但也带着明显的赤褐色,和加尔亚赫大人相似,所以他判断这些人就是赤种人。

  一边说着,汤姆斯一边在心里默默数着眼前这些赤种人的人数。

  他的数学不是很好,加上视野受限,仔细数了好几遍,才大致确定下来,对方大约有七八个人。

  而他自己这边,算上战士、辅兵、骑士扈从和农夫,一共有三十多号人,人数上明显占据了优势。

  按理说优势在我,应该果断出击。

  可汤姆斯望着那些赤种人怪异的模样,还有他们手中握着的弓箭和短刀,心里却又犯了嘀咕。

  他注意到,有几个赤种人正背着长长的弓箭,虽然现在没有拉开弓弦,但那弓身看起来颇为粗壮,显然不是普通的猎弓。

  而且这些赤种人虽然人数不多,但一个个身材高大,肌肉结实,看起来就很能打,和那些平日里欺负惯了的瘦弱农奴完全不同。

  一时间汤姆斯又陷入了犹豫之中,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下令突袭。

  如果突袭成功,把这些赤种人都消灭了,那绝对是大功一件。

  可如果突袭失败,自己这边伤亡惨重,甚至被对方反杀,那可就亏大了。

  而就在这时,一旁的小臭佬再次凑了过来,压低声音在汤姆斯耳边说道:

  “队长,打吧,你看他们的船搁浅了,肯定是遇到了麻烦才靠岸的。

  而且他们的弓箭在海里泡过一段时间,弓弦受潮了,就算拉开了,射程和力度也都变得很小很小。

  那些人遭遇了海难,缺水缺粮有段时间了,正是最虚弱的时候。

  我们人多,只要一起冲上去,突袭他们,把他们起来砍,肯定能打赢。”

  听到这话,汤姆斯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咬了咬牙,点了点头。

  人数上占优,对方遭遇了海难,又累又饿,武器什么的也都不齐全,这正是突袭的好机会,而且就算打不过,大不了再跑也来得及。

  至于为什么不去救他们,尝试着表达善意,汤姆斯和众人都没有这样的想法。

  因为只有死人,才是最安全的人。

  “干?”

  “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