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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1 节

第一百四十章:校花的嘴有多大!

美食:校门口开摊,校花想要逃单 · 佚名 · 2,402 字

  厨房这边,楚江也听到了酒名,忍不住摇了摇头。

  自己忙活了半个月,才辛辛苦苦赚了个百八十万,校花家随便吃顿饭的酒,就一百多万,而且还有价无市,就离谱。

  他手头正在处理大闸蟹,楚江已经看到桃家的餐具了,这是要文吃。

  但有自己在,食客文吃估计是多余了,他处理完的螃蟹,除了咬不动的壳,剩下的都能吃。

  这玩意正儿八经清蒸,螃蟹处理完,草绳绑好,蒸就对了。

  同样需要蒸出来的,还有粉丝蒸扇贝,酥肉蒸香碗。

  粉丝蒸扇贝是粤菜,可以说是火遍全国了,各种烧烤,饭店,时长能看到顾客在唆着粉丝吃着扇贝。

  粉丝用的是绿豆粉丝,清热解毒,适合夏季吃。

  粉丝泡软,蒜切末。

  先把蒜末爆香,蒜蓉出锅的时候,要用热油再反复淋几次,彻底的激发出蒜蓉的香味。

  桃家的扇贝个头个个都是巴掌大,倒是提前洗干净了。

  打开壳子,肉也肥得厉害。

  不过黑色的内脏,和橘黄色的腮,这些都不可以吃,需要去掉。

  中间还有一团圆形的肉,以及月牙形的黄,一圈裙边,裙边要细心点洗干净,上面会有很多黑色和黄色的脏东西。

  所有处理完,还要再过清水冲洗。

  粉丝剪成小段盘在扇贝上,放上肉,放上蒜蓉酱,直接上过蒸几分钟就行。

  出锅之后,再次527淋一下热油,激发香味,撒上葱花,小红椒粒,最后再来点蒸鱼豉油。

  色香味美的粉丝蒸扇贝就做好了,一眼看上去,经典配色,扇贝壳上满满的美味,摆满了一个大圆盘,中间随意来点绿叶搭配。

  楚江一次做了十五个,足够一人吃两个。

  保姆有点自觉,打发了一次,压根不来了。

  来到餐桌前一看,价值百万之多的罗曼尼康帝,早就已经醒好了,楚江敏锐的嗅觉,立刻闻到杯中酒的香味。

  百万富翁的酒,只有亿万富翁才能消费得起,带有即将凋零之玫瑰花的幽香,令人流连忘返,天神回返天堂时的人间遗珠。

  楚江倒是没有想起美人鱼,而是想起了王多鱼。

  为了花光十亿,王多鱼告诉大伙拉菲就是葡萄汁,一堆人踩箱喝。

  实际上,他喝得可不是拉菲,正是罗曼尼康帝,只不过电影没有提及。

  而一瓶罗曼蒂康帝,想要购买,必须捆绑消费一箱十二瓶康帝酒园的其他酒,所以看似百万富翁的酒,则只有亿万富翁才能消费得起。

  市面上的很多康帝,几万到几十万,却还不一定是罗曼尼康帝。

  “好大一盘,是什么哇!”桃千亦隔着几米,就注意到楚江手中的超大盘子了。

  “粉丝蒸扇贝。”楚江托着盘子放了下来。

  看着色香诱人的扇贝,桃兴业此刻,刷新了对这种大众食物的认知。

  粉丝盘得相当漂亮,蒜蓉和扇贝肉在一起,每一壳上面都是满满当当,而蒸鱼豉油的搭配,横穿一线,着实点睛之笔,有米其林那味,却在装盘上更加自然贴切。

  米其林的艺术,漂亮,但不一定能勾起食欲。

  而这楚江的所有摆盘,不仅勾食欲,甚至还更方便食用,毫无多余。

  就连昨晚的西瓜海贼船,上面的很多签子也没有多余,被大家直接用来扎着吃水果了。

  楚江刚要走,便被桃兴业嘴上拦住了。

  “不急不急,刚开了瓶酒,一起来喝一口!”

  不等自己做完所有吗?

  楚江微微点头,先坐了下来,眼前的杯子比红酒瓶,比脸都大,这是专门用来喝罗曼尼康帝的水晶杯,比起酒来,也就万八千一只了。

  可能是酒香太过迷幻,一般的杯子装不住吧,所以搞这么大的高脚杯。

  刚刚坐下,楚江已经分辨出来酒香,如同雨后森林,带着泥土和树叶的气息,又有一丝类似檀香的木质气息,还能闻到一点陈皮和红色莓果的味道。

  总体的味道,优雅,宽广,立体,复杂,内敛。

  虽说没有感觉到人间遗珠那么夸张,但梦幻之酒,确实别有一些独特就是了。

  桃兴业端起酒杯,喝之前先说几句:“今天这顿饭,比较特别。”

  “我宝贝女儿,第一次请大厨回家做饭,看来我的手艺,女儿已经吃腻了。”

  “爸爸!”桃千亦撇着小嘴,撒娇一声。

  (bhah)“我也算见过不少国内外的名厨了。”桃兴业看向楚江,继续道:“你的手艺,着实让我意外,放眼重城,怕是找不到第二位!”

  “来,这一杯,欢迎大家今天来我家玩,也谢谢大家平时照顾千亦。”

  一桌子人同起一杯,贼大的杯子,装贼少的酒,一杯也就一小口,收不住就喝完了。

  酒香轻盈,单宁丝滑无缝,内敛的果香在嘴中肆意,结尾带着些许普洱茶的味道,留下一丁点玫瑰花的清甜。

  只见桃兴业微微皱了皱眉,似乎对酒的味道,有些不敢苟同,毕竟百万的酒,几乎不可能喝出百万的价格。

  这一口下去,赶得上楚江一天的收益。

  “真的好棒呀!”颜心诺倒是感慨一声,作为女孩子,这么丝滑清甜的葡萄酒,简直不要太喜人了。

  楚江赶时间,喝完放下酒杯说道:“叔叔廖赞,酒是真的不错,但厨房还蒸着螃蟹,我等下过来陪叔叔喝。”

  “哈哈哈!”桃兴业听到楚江最后一句,顿时爽朗一笑。

  喝酒嘛,男人自然要和男人才能喝得爽快,眼下几位女娃子,哄她们高兴就行。

  这么一桌美味,再加上百万的酒,桃兴业自然想喝痛快点,楚江倒是给他打了一针安心剂。

  “好,那叔叔等你,麻烦你了。”

  不多说,楚江立刻回去做别的。

  回过头来,桃千亦等口中酒香淡去,立刻拿着餐碟,给自己夹了一块扇贝。

  拿回来后,她小手端了起来,这扇贝刚好和她的手掌一样大,滋滋地冒着小泡,肉满得都快溢出来了,但还是要搅拌一下。

  因为楚江淋上的蒸鱼豉油,没有拌匀,是刻意留给食客,吃之前就有点参与感,那心情是完全不同的。

  拌好之后,桃千亦放到嘴巴前,比划了那么一下,好似猫咪拿着胡须探距离一般。

  感觉差不多了,她连扇贝带肉,一筷子拨了下去。

  “嗯姆~”

  小嘴巴瞬间被塞满了,紧紧抿着嘴,腮帮子鼓鼓的,嘴角还沾了不少油汁。

  扇肉又嫩又滑,蒜蓉香味浓郁,还带着爽口无比的辣味,粉丝是很光滑,齿尖一碰就断的那种感觉。

  桃千亦不自觉地靠在椅子上,细细咀嚼。

  “天呐,女儿你慢点吃呀?”甄如曼看见桃千亦的饕餮大口,吓了一大跳。

  那张灵巧的小嘴,是怎么一口吞下一整块扇贝粉丝的?

  简直就是个迷!

  “真不愧是千亦呢。”陈瑶瑶看着,忍不住感慨道:“能一口吃下去,绝不分两口吃。”

  甄如曼自顾自叹了口气:“可那明明得吃五六口才对吧,女孩子要细嚼慢咽,哪有你这样,那嘴张大能吃人似的!”

  桃千亦终于咽了下去,睁开眼,黄莺出谷般地喊了一声。

  “妈呀,太爽了!”

  甄如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