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风暴跨步
我史莱姆何尝不想成为盖世魔王 · 佚名 · 2,410 字
阿芙珈拉用仙墨捏了个大炮,将伊泊尔塞进去,每次一触动开关,伊泊尔就感觉有个不知道什么东西会从背后狠狠拱它一把,然后它体内的洪格拉之血就会应激似的狂暴起来,迸射出一道雷霆,顺着炮口冲出,横扫过大地……
阿芙珈拉玩儿得不亦乐乎:“伊泊尔,真好用。”
“你等着吧……”
伊泊尔有气无力地道:“等我能动了……”
“怎么?”
阿芙珈拉笑道:“你能动了又怎么样?你打得过我不成?”
伊泊尔噎住了。
阿芙珈拉扛着大炮,笑道:“我也是为你好,马考尔之前也说了,你现在需要尽快将体内过溢的闪电之力消耗掉嘛!光靠你被动蓄力,这得要多久?我帮你快点儿搞定呗!”
伊泊尔哼了一声:“那还真是谢谢你了……”
“生气啦?”阿芙珈拉拍了拍大炮,笑吟吟地道:“那我告诉你一件事儿。从消耗元素之力的角度来讲,闪电束确实很好,但如果从战斗的角度……闪电束无非是个朴实无华的伤害类法术,你难道缺这一种输出手段吗?不过呢……我恰好知道一种很适合你的法术,叫【风暴跨步】,就是化身一束闪电,直线狂飙出去——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
伊泊尔心中一动:“就像是魔战士的飞刃袭?”
“就像是飞刃袭!”阿芙珈拉用力一点头。
伊泊尔激动了一下:“这倒确实厉害!”
之前比斗的时候,那精灵的各种传送和突进其实让伊泊尔有些不堪其扰,太灵活了!如果是双方赛跑,那伊泊尔觉得自己绝对不比对方要慢,甚至可能有优势,但它就是缺少那么一种中短距离瞬间突进的手段,结果就是总被对方黏住,打又打不着,跑也跑不掉,突出一个难受。
但风暴跨步可以解决这个痛点!
阿芙珈拉哼哼道:“现在马考尔生气了,你去找他,他肯定不帮你,但我就不一样了~我说话,他能不卖我这个面子?”
伊泊尔立马就感觉,陪着阿芙珈拉耍耍好像也不要紧。
“伊泊尔啊,伊泊尔!”希瑞痛惜地道:“你终于走上了傍富婆的道路吗?你这个卖肉史莱姆!”
“我就是想少走点儿弯路。”
伊泊尔正色道:“我想清楚了,史莱姆没有牙齿,天生就是得吃点儿软的。”
……
或许是隐月的幸运仪式果然起了作用,之后几天的行程都异常顺利——顺利到连半点波澜起伏都没有。
之前遭遇的比蒙之战多少让列车的同行人员产生了一些心理阴影,因而这次出发,就没人再带上小孩子了。失去了那群小孩儿之后,伊泊尔就感觉整个行程有些无聊,更主要的是它因为吸收了比蒙之血,眼下还行动不便,每天基本只能躺着,稍微动动,体内就电流乱窜。
但洪格拉之血,还真被它一点点吸收了。
不,或许应该反过来说……洪格拉之血具有强烈的侵蚀能力,伊泊尔并非是吸收血液,而是反向被这滴血给“同化”了。它对闪电的亲和与适应性越来越高,甚至逐渐开始掌握自己体内的电流。
看样子是连塑肉这一步也不需要了。
闪电原本就是风元素的变种。
伊泊尔清晰地感知到,自己体内的风元素,正在朝着闪电元素的方向发生着转变。
虽说实力确确实实在增长,但这种日子过得也多少有些无趣。伊泊尔于是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新兰顿这边,看着一群狗头人热火朝天地开垦巢穴、养殖各色动植物。眼下暗渠部落的发展情况一切良好,在没了天敌鼠人的威胁,又得到伊泊尔的庇护之后,一群狗头人索性放开了生,部落人数眼下已然近百。小小的暗渠部落原本是无法养活自己的,但伊泊尔现在只要喝西北风都能长胖,用自己的身体供养这点儿狗头人问题根本不大……
几个月下来,狗头人们的农业养殖也初具规模了。大祭司阿杜虽然转职成了龙徒,但还掌握着一些巫术,可以沟通自然精魂,配合龙血浇灌,培养出来的植物生长得颇为茁壮。在伊泊尔的授意之下,希瑞从银行的帮扶对象当中挑选出了一批比较老实可信的,让他们组成“拾荒队”,引导这些和狗头人部落进行了一些接触。狗头人用自己部落里的特产,换来了一些城市里才能得到的生活用品,而拾荒者则用那些特产去换钱,皆大欢喜。
——这种简单的物资交换,实际上伊泊尔自己就能用空间能力完成,而且效率更高。
但伊泊尔觉得没必要亲力亲为。
它有心想将推动其变成一个产业,并且希望这个产业链条能在转动的过程中惠及更多的人。什么都自己去做,那别人真成它圈养的小宠物了。
至于办学校的事情,目前还没太多起色——正常开学校、找老师实在是太贵了,它手头的钱根本不经烧的。伊泊尔后来琢磨了一下,想了个退而求其次的低配版——既然找不起正规的老师,那就继续发扬黑布丁银行“互助”的精神,让大家一起共享知识呗!每隔一段时间,就找贷款人当中文化水平较高,或者成功摆脱贫困的那些人,搞个分享会之类的。
卡洛和彻丽平时反正也有空,就让她们来当基础的扫盲老师,彻丽教识字,卡洛就教防身格斗术。虽然没有工资,但姐妹俩对此热情挺高。
还有伊泊尔想到的那个桌游规则《大资本家》,希瑞去申请了一个商标,正在考虑将这套桌游生产出来,因为她观察到,新兰顿居住在雄鹿区等地的中产阶级似乎还挺闲的……
新兰顿的阶级相当固化,中产阶级在其中处于一个相当安逸的位置,生活有足够的保障,手头也有点儿闲钱,想往上,上不去,连上城区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但平时又能看见周围一圈“灰色城区”,和里头那些穷酸的“人形牲口”一对比,立马就觉得自己的生活无比美好。
各类杂志在中产阶级当中十分流行,书店里没有多少文学作品,反倒塞满了花花绿绿的杂志,时尚杂志甚至比那些暴露夸张的桃色杂志更加流行,因为那些杂志会描绘许多真正“上层人士”的生活。希瑞的判断是,这些杂志兜售的并非是里面的实际内容,而是一种“上层阶级的幻想”——仿佛只要看看杂志,就能也体会到上城区贵族老爷们的美妙。
也是因为类似的原因,各种高溢价奢侈品也很流行。这些奢侈品的价值并不在于其本身的实用性,而在于,它们可以给人一种“我也能晋身上流”的错觉。
所以希瑞眼下已经有了个营销方案——她打算在杂志社花钱投几篇“小作文”,就说最近上城区流行桌游、桌游是高贵的运动云云,总之花钱狂轰滥炸打一通广告,顺便包装一下自己,接着再推出对应的桌游产品,想来不会愁卖。等有了一批用户以后,再陆续推出各种资源包、拓展包、限量典藏版云云,反正怎么坑钱怎么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