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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8 节

第六百九十八章 祝二位百年好合

曾许世间第一流 · 佚名 · 8,391 字

  时光匆匆,一晃便已是数月之后。

  由云天木发起的十年后的三清山之变以李自归的友情联盟大获全胜而收尾,百胜盟也因而再度分崩离析,许多大小帮派势力再无依靠,一时间便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被迫臣服于百胜盟,在这场江湖剧变之中只是走个过场,并未真刀真枪动手的许多势力都被万劫门收入了麾下,至于真正与百胜盟狼狈为奸,借其庞大势力为非作歹的帮派,都被万劫门门主冷灵童亲口下令尽数歼灭,由剑尊池渊亲自动手,短时间之内江湖之中便有许多帮派就此消失。

  天下剑主李自归重出江湖,孤身一人闯入皇宫连挫武林风云榜上排名前三的高手,一时间也成为了茶楼酒肆中最吸引人的谈资。

  坊间传言,李自归与皇宫里的皇帝是旧相识,自其离开皇宫以后,皇帝便再未笑过,日日专心于政事,所谓的合心为一也就此废除,首辅大臣苏情依旧是百官之首权倾朝野,只是对于京城里的百姓而言,能够安居乐业便已是人间乐事,谁当大官有怎样的滔天权势,普通百姓是从来都不关心的。

  江湖中也再度陷入了平静之中,随着青华派掌门黄清身死魂消,青华派又因与百胜盟相互勾结而遭江湖人士唾弃,青华派原地解散,众弟子纷纷离开了青华峰。

  邙山派顶替了青华派的位置,成为了新的四大名门正派之一,虽然邙山派掌门墨轩武功平平且连番推辞,可众多江湖高手意见一致,这件事也就定下来了。

  经此一役,两仪派掌门叶怡君终究是态度强硬地将掌门之位传给了弟子陌将,连带着那门两仪派绝学阴阳游龙体。

  不过这并非最令陌将困扰之事,最令他感到困扰的,是燕巧笑脱离了神秀派,径直上了两仪山,势必要与他长相厮守。

  凡江湖门派之中,弟子想要脱离本派无不会背上叛徒之名,只是燕巧笑离开神秀派是神秀派掌门冷凝霜亲允,比起固守门规,能成全一桩美好姻缘才更有意义。

  万劫门门主冷灵童常去三清山游荡,总是以寻找破解李自归十里清风的方式作为借口。

  时日久了,三清山弟子看到他已不再惊慌失措,反倒抿嘴露出笑意,只因他每次前来,艾鸥总会陪伴在他身边,与他形影不离。

  庆丰镇里,店小二墨染总是与人吹嘘他与天下无敌的李自归是生死之交,来往于庆丰客栈之中的客人们都不相信一个偏远小镇里的店小二会与天下无敌的李自归产生交集,每当有人发出质疑,墨染总要将他与李自归的相遇完完整整叙述一遍。

  百闻书院已经恢复了往常模样,由于白道已经身亡,万仁被万世提拔成了百闻书院的副院主。

  只因万世得到了消息,皇帝已经让龙辇放弃了对百闻书院的追杀,这代表着他不在乎万仁这个留存于江湖之间,本该继承皇位的同父异母的兄弟了。

  万仁对于自己先帝太子的身份心如明镜,只是比起争夺皇位,他更喜欢在那本厚厚的本子上记录他在江湖之中的所见所闻。

  百闻书院的江湖小报照常发行,只是每一个购买江湖小报的人,最期盼的无外乎在其上看到关于李自归的蛛丝马迹,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的次数多了,连带着江湖小报的售卖数量也受到了影响。

  那日京城大雪,冷红楼带着李自归离开京城,从此江湖上便再没了有关于他们的消息。

  三清山之变发生的十年后,天下剑主李自归死而复生,手持碧落黄泉红衣飒爽,为这座江湖掀开了新的篇章,却只是昙花一现。

  人们希望李自归还活着,并非他武功盖世天下无敌,只因他活着,这座江湖便生机勃勃。

  白雾山。

  身穿红衣的冷红楼在竹竿上晾好洗干净的衣服,旋即拎着水桶去给李自归种的梨树浇水。

  春天到了,满树尽是洁白素雅的梨花。

  她将他的这片梨树照顾得很好。

  “那我对你而言是桃花运还是桃花劫呢?”

  “冷姑娘你应当不是桃花,是梨花才对。我在白雾山上生活的时候,在花园附近种了一片梨树,开花的时候花色洁白,美不胜收。我闲来无事的时候,最喜欢在梨树下边赏梨花边温酒读书。”

  “那你为什么种梨树而不种桃树,又为什么觉得我是梨花呢?”

  “那自然是因为……”

  “因为什么?”

  “佛曰,不可说。”

  往日记忆浮现心间,冷红楼抬头看着一片洁白花海,忽然笑了出来。

  佛曰不可说的意思她明白了。

  种梨树而不种桃树,自然是因为他喜欢梨花。

  他喜欢梨花,也喜欢她。

  “冷姑娘。”

  耳畔传来熟悉的呼唤,冷红楼却并未有什么反应。

  这一句,她早已幻听过无数次了。

  直到有人在后方伸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茫然转过身,那张熟悉的脸庞便出现在了眼前。

  他身着青衫,脸上带着温暖笑意。

  她轻眨美眸,一时间有些恍惚,分不清眼前的李自归是否是真实的。

  直到他拥她入怀。

  温暖的怀抱在这一刻给予了真实感最强力的肯定。

  她从来都不是喜欢哭泣的女子,只是这一刻,她眼含热泪喜极而泣。

  “李玄鹤,你终于醒了……施大夫说回光返照的药性和死生契阔对身体的影响彼此冲击,竟然开始逐渐吸收你体内的肝肠寸断,只是你全身经脉骨骼皆断,纵然你有十里清风护体,他也不能保证你是否还能醒过来……”

  “冷姑娘,我做了个很长的梦,我梦见我在白雾山上种的一片梨树,都结出了红色的梨花。”

  “红色的梨花?”

  “嗯,红色的梨花。”

  李自归口中轻声念着,没有多做解释。

  怀抱彼此分离,冷红楼伸手入怀,取出了那张当初李自归写给她的留书凭证。

  “如今你醒了,这张凭证是否还作数?你可愿娶我?”

  李自归一时哑然,旋即计上心头,忍不住笑出了声。

  “冷姑娘,你看那张凭证上可有写清楚留书人的姓名?”

  冷红楼徐徐将手上的纸张展开,就在李自归以为自己又捉弄到她了之时,纸张右下方赫然写着李自归和李玄鹤两个名字,旁边还按了红色的手印。

  两个名字写得歪歪斜斜,实在不算工整。

  “有。”

  冷红楼平静说道,旋即唇角勾起一抹浅笑。

  “冷姑娘,这是……”

  “我日日将它拿出来看,早便注意到了没有写明留书之人的姓名。凭我对你的了解,我猜你是故意未留下名字的。我怕你醒了不认账,趁你昏迷不醒之时用你的手握笔写下来的。”

  “……”

  李自归面色愕然,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也不用觉得撕毁这张凭证就能万事大吉了……”

  冷红楼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将手上的纸张撕成碎片扬了出去。

  “冷姑娘,你这是……”

  李自归抬头看着缓缓飘落的纸屑,不明所以。

  “那是假的,是胡友轩上次来看你时,我让他帮忙伪造的。他一边写一边哭,想想也挺好笑的。我怕你不认账,所以让他帮我伪造了好多张,一一用你的手握笔写下了姓名按下了手印,如此一来,你撕毁凭证也没用。”

  冷红楼再度伸手入怀,取出了一摞纸。

  “这些都是。真的我藏起来了,你这辈子都不会找到。”

  李自归无奈地笑着,看向冷红楼的眼神中满是溺爱。

  “那也不至于每天随身携带这么多张吧……”

  “我想着你醒来之时反将你一军,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

  清风拂面而过,吹起她鬓边乌黑柔软的发丝。

  “好好好,冷姑娘赢了,在下甘拜下风。择期成亲,风雨不改。”

  冷红楼闻言满意地点了点头,旋即将手上的一摞纸张又收入了怀中。

  “走吧,我醒了还没告诉施无常呢,我们去吓他一下,看他会不会哭出来。”

  “施大夫很关心你的,千兵山庄一车一车送来的名贵珍稀药材都被他用在你身上了,伯父和伯母原本也要来照顾你,是我让他们回去了。我说无论你是生是死,我都是他们的儿媳妇。”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朝前走着,准备去找施无常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也是得飞鸽传书告诉爹娘一声……”

  “你醒来了,武功还有吗?”

  “没了,估计是用十里清风换了一条命,也值得了。反正我有冷姑娘在身边保护我,没有武功也无妨。”

  “没关系,以后我会像以前一样保护好你的。”

  “那在下就多谢冷姑娘了。”

  李自归朝着身旁的冷红楼作揖,忽然注意到她手上还拿着方才给梨树浇水时用的水瓢。

  “冷姑娘,这个就别拿着啦,丢了丢了。”

  李自归拿过她手里的水瓢朝着后方随手扔去,旋即牵起她的手快步离开。

  清风徐来,十分奇妙地托举着被丢向半空的水瓢,让其轻盈地落在了水桶之中。

  同年四月,千兵山庄广发请帖,天下剑主李自归与昔日万劫门门主冷幽仪之女冷红楼将于千兵山庄大婚。

  江南三百八十六家酒楼皆得千兵山庄厚礼,于李自归成亲当日大摆宴席,凡所到之人皆可入席,即便未能亲临千兵山庄,亦能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喝上一杯李自归的喜酒,堪称普天同庆。

  大婚当天,千兵山庄内张灯结彩一片欢庆,李自归和冷红楼身穿大红喜服,面带笑容听一众江湖好友对二位新人高声道喜。

  不是什么人都能来参加李自归和冷红楼的婚礼的,对于这一点,李凡语和唐晴柔完全遵从于两位新人的意愿,能收到千兵山庄请帖来此参加婚礼者,无一不是李自归的至交好友,这也是千兵山庄让江南三百八十六家酒楼在当天大摆宴席的原因。

  千兵山庄门外徐徐驶来一辆马车,车内之人身穿常服下了马车,看着眼前山庄牌匾上的千兵山庄四个字愣了愣神。

  按照古往今来的规矩,自有人在入门处附近负责记礼账,所到之人都是江湖中有头有脸的人物,亦皆备厚礼,所以当那人来到近前时,持笔准备记账之人抬起头来露出笑容。

  男人将手上的一个拨浪鼓连带着收到的请帖一同放在了桌上。

  记账之人没想到来人竟然就带了这么一个拨浪鼓作为贺礼,不过能收到请帖之人都绝非等闲之辈,他也就按照规矩,准备记下来客的姓名与礼品。

  “还请阁下报上姓名,庄内上下感谢您前来贺喜。”

  听到要报上姓名,男人略微犹豫,旋即轻轻摇了摇头。

  “不必了。”

  他抬眼望去,山庄内大摆宴席,宾客们悉数到场,此刻正在觥筹交错。

  收回目光,他转身便要离去,身后却传来了一道熟悉声音。

  “大老远的来一趟,都不打声招呼就走了?”

  李自归看向眼前的皇帝,嘴角的笑容看上去玩世不恭。

  皇帝想张口说些什么,却不知道如何说起。

  他自知愧对李自归,也知道李自归决心毁掉赠予他的龙形木雕之时,他们之间便已不再是朋友了。

  “我还以为你家里太大,仆人无法将请帖送到你手上呢。”

  冷红楼也走了过来,她一眼便认出了眼前男人的身份。

  “祝……祝二位百年好合,告辞了。”

  皇帝语气颤抖,说话之时甚至不敢抬头。

  他千里迢迢从京城乘坐马车赶来,只因念及昔日友情。

  他没想过李自归的请帖会送到自己手里,但他那般所作所为,一度让李自归不得已赌上性命,他已不敢对这份友情痴心妄想。

  他抬脚正欲离开,李自归却伸手入怀,摸出了一个新刻的龙形木雕,塞到了皇帝的手里。

  “拿好了,这回别往帽子里塞了,挺重的,再把脑袋压坏了。”

  皇帝看着手上的龙形木雕,不禁眼含热泪。

  “来都来了,喝杯喜酒再走吧。我倒是给你留了位置,没想过你真能来。你来了也挺好,你不来,我也不方便去。有些事情只能见了面才能说开,朋友之间没什么过不去的坎。”

  李自归伸手请皇帝入座,后者强行忍住泪水,笑着点了点头后走向了一张空桌旁。

  冷红楼将皇帝眼中的泪水看得清清楚楚,在皇宫里,她从他口中听到了他和李自归的故事,也知道他其实极为看重这段友谊,不然也不会将国号定为建久。

  “他提前跟我说过,日落之后便会送我离开。想来就算那天你没有去,他也不会为难我。”

  冷红楼轻声说道,李自归闻言看了眼已经落座的皇帝,笑着开口回应。

  “我知道。”

  当初一同前往救三清山于水火之中的一众人等皆围坐在一张桌旁。

  李自归走到近前,将一个羊形木雕放在了端坐在众人之中显得有些拘谨的墨轩面前。

  “墨掌门,送你的。”

  墨轩愣了一下,不明何意,之间其余人皆笑望他,他便点了点头,以笑容回应。

  万仁也在其中,他比墨轩更清楚这木雕的含义,只是自己没拿到,多少有些伤心。

  李自归当然注意到了万仁的表情变化。

  “今日是我大喜的日子,你这家伙高兴一点。”

  他将另一个兔形木雕放在万仁眼前,后者的视线一瞬间亮了起来。

  李自归当众赠送亲手雕刻的木雕,等于对在场众人摆明了这二人是自己的好友,有了这层明确关系,日后他们在江湖上走动,也会变得十分容易。

  转眼之间,又过了半年。

  西川府里多了间新开的医馆,既能看病也能抓药。

  其中的坐馆大夫医术精湛,接手的病人药到病除,一时间西川府的百姓但凡有个头疼脑热,都得去找李大夫瞧上一瞧才放心。

  病人多了,就容易扰乱秩序,可这间医馆里的病人排成长队一直排到了街上,也没有一人胆敢插队,全因这位李大夫有位年轻貌美武功高强的妻子。

  “李大夫!您快给我看看吧,我腿被你娘子打断了!”

  一个青年哭丧着脸来到李自归近前,张口就是告状。

  李自归连头都没抬,张口就是报价。

  “四两。”

  “看病不是二两银子吗?”

  “我娘子惩奸除恶,既然打断了你的腿,你必定做了坏事,就得多收一倍银子。”

  “我哪有做坏事啊……不过是在街上摸了逢春楼里出来逛街的姑娘一把,她们本就是青楼女子,摸一把有什么的……”

  李自归抬起头来看向眼前走路一瘸一拐的凄惨青年,随即挑了挑眉。

  “我刚才说的是一条腿四两。”

  “啊?”

  “我娘子来了。”

  “啊?!”

  青年顾不得腿疼,转身就一瘸一拐跑走,模样滑稽至极。

  “跟你开个玩笑而已,跑这么快……”

  李自归口中轻声感叹道,旋即抬头看向后方的队伍长龙。

  “下一位。”

  日落西山,炊烟袅袅。

  冷红楼从后堂里走出,看着正在为病人号脉的李自归,放下了方才煮饭时撩起来的衣袖。

  “相公,吃饭了。”

  “我娘子叫我吃晚饭了,今日诊病到此为止,各位明日再来吧。”

  李自归嘴里说着,收起了面前用于开药方的纸笔。

  “别啊,李大夫,我们都等半天了!”

  “就是啊,给我们看看吧!”

  队伍里不断传来抱怨声,冷红楼向前走去,目光落在众人身上,排成长龙的队伍顿时鸦雀无声,很快便四散而去,偌大的医馆里顿时变得空空荡荡,仅剩下李自归和冷红楼两个人。

  “跑这么快,肯定是没病。”

  冷红楼转身看向李自归,后者笑而不语。

  “娘子,今晚吃什么?”

  “我前些日子跟奉天镖局的天夫人学了一道菜,叫芙蓉荟萃。”

  “这么厉害?那我得尝尝看了。”

  李自归起身牵起冷红楼的手一同朝着后堂走去。

  他已经闻到饭菜香味了。

  晚霞绚丽,映照在医馆外的鎏金牌匾上。

  鹤归楼三个大字分外醒目。

  (全书完)

完本感言

  《曾许世间第一流》的故事到此就告一段落了。

  想想时间过得真快,好像写第一章的时候还是昨天。

  在开始写这本书之前,我想很多读者都没想到我会写这种武侠题材的文。

  毕竟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写的书基本都是都市恋爱文,二者之间跨度确实比较大。

  本来我计划写的其实也是那种类型的,只是还没开书之前,我的编辑说开头有一段放炸弹的内容不容易过审,我这个人又是那种决定好写什么就不会改内容的性格,所以我就放弃写那本书的念头了。

  然后我就想莫名其妙写了好几年这种都市恋爱文了,最开始也就是图一乐,结果好像我就变成这种类型的作者了。

  其实我最开始写小说的时候,就是写的武侠推理类型的。

  那恐怕得是十多年之前的事情了,那时候的书类型还没有现在这么复杂,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武侠这个题材本身可能比较凉,很难出成绩。

  怎么,我写恋爱文就出成绩了吗?

  什么叫转型?这个作者本来在这个题材混得很好,成绩十分醒目,然后新书想尝试其他的题材,这叫大胆转型。

  我,用爱发电多年,成绩惨淡至今,高不成低不就,粉丝群里很多人早就忘了阿辉是谁,甚至不看小说很久了。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就算写武侠又能怎么样呢?

  抱着这种心态,我就决定写这本《曾许世间第一流》了。

  其实比较了解我的读者应该都知道,我这个人对于成绩什么的不太在意,基本上码字的心态就是有人看更好,能多赚一点稿费,没人看也落得个清静,至少时间以写成小说的形式记录下来,也不算浪费时间。

  我还记得早些年我写阎王少女的时候,我特别想要那个角色马甲,但是那个东西要粉丝点赞或者送礼物才能达成,我那时候就二三十的均订,没有读者肯定就没人点赞送礼物,所以一直都没拿到。

  我以为这很遗憾,直到我有一天发现那个东西是能靠作者自己操作不停刷的,那个星耀值包括出圈指数就能上涨,我就忽然觉得没什么意义。

  包括我上本书首订有683,这是因为当时我那本书的盟主发放了一种什么红包,我也不太懂这些,总之就是其余读者抢这个红包得订阅这章,这样首订就上去了,但其实第二天就打回原形了。

  包括现在我写的这本书书友榜显示有五万人,其实哪有那么多读者,都是假的。

  假的就是假的,永远成不了真的。

  在亲身感受过这些以后,我觉得与其把心思花在这种不切实际的东西上,不如尽力把自己的书写好,毕竟只有书的内容才是真实的。

  然后……

  这本书上架的时候首订75。

  太真实了……

  我本来内心预估的是三位数的……

  心里还是有些不开心的,毕竟500均订才能吃到全勤,就是每个月每天更新四千字,能领一千块保底稿费。

  我这个人没什么梦想,写小说只要能混到全勤就算万事大吉了。

  那时候木天心给我打赏了盟主,直到现在我也非常感谢他,因为这无疑让我有了一点前进的动力。

  前些日子也有一个叫细狗的读者给我打赏了盟主,我第一次一本书同时有两个盟主。

  他建那个一楼十币,盟主结的时候,我算了算,估计到完本都不可能有那么多人签到。

  我原本想在那里评论说大家不用白费力气,但是那一个瞬间我忽然意识到签到打卡的其他读者都是希望我能拿到盟主的,这份单纯的心情其实要比盟主更为珍贵的。

  我也没想到细狗真的会给我打赏盟主,写了这么多年小说,读者给我画饼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

  就包括之前有个叫秦先生你爱不得的读者,他在那里评论说过年给你刷点,我其实不在乎这种事,但我看不惯他吹牛。

  →_→所以皇帝身边的那个太监总管叫秦艾德(开个玩笑)。

  说起这个,其实我这个人有个习惯,大家应该在其他作者的作品里看到过各种龙套楼,但是我跟他们不一样,因为我没有那么多读者,所以就会自己把读者的用户名改成书里的人物。

  因为写书角色一多,要用到的时候其实是很难想起来的,哪怕你特意记下来,现用现翻也不方便。

  所以我就想到了一个很好的办法,我直接用书友榜里的起点用户名自己改成角色,到时候我直接打开起点扫一眼就想起来了。

  比如我一想死在兔王爷陵墓里那个人叫什么来着,我一打开书友榜扫一眼,一下就能想起来是排名五十几位的琴殇……

  所以大家如果看书的时候发现其中的角色名字跟你自己的起点用户名很像,那就是被我征用了。

  不过这种办法仅限于读者少的时候,读者一多,这个书友榜的排名就会发生变化,有时候就把我的角色提示挤下去了……

  所以一般比较重要的角色我都是用前五十名,不重要的角色用后五十名,防止被挤下去……

  基于以上行为,我有时候会在书里设置一些特别的小彩蛋,比如大家都知道洛城那个时步是被狮子咬死的吧,这个时步就是由彼时散步的用户名改的,不知道彼时散步是谁的读者可以移步上架感言。

  这个时步看似是被狮子咬死的,其实本质上是因为他离开了同伴丁月,上台去找狮子了。

  所以(彼)时(散)步只要一直跟丁月(订阅)在一起,他就会非常安全。

  我不告诉彼时散步,他一辈子都看不出来。

  前期读者比较少,书友榜上的用户名也不太够用,因为很多读者用英文名或者书友123456这种,我建议大家都改一个自己喜欢的用户名,这样作者看到的时候还能征用一下。

  比如慕容二三的名字就是因为我有个读者叫20212023,他以前总是给我投票,所以我就记住他后面的两位数了,这其实也是剧情发展的核心。

  还有身为皇帝的音衣,其实是改自韹禘,我这个人是很严谨的,特意去百度过有没有姓音的才写的。

  不过其实一般会死的角色,我都不会直接用读者的用户名,因为感觉不太吉利,琴殇这个名字我挺喜欢的,本来想放在后面用的,只是当时读者太少了,只能让琴殇先奉献一下自我,反正网名而已,重名的人肯定有很多的……

  后来我密切观察琴殇是否继续投票订阅,发现他一如既往,我就知道他不太在乎这种事,心里就放心多了。

  幻墨轩改成的墨轩还有陌将(被顶下去了)都是我比较喜欢的角色,我想看书的读者也能感受到,其他的还有很多,大家可以对号入座,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关于这本书的剧情内容我就不说了,毕竟每个读者的侧重点不同,我个人觉得还是比较严谨的。

  看完整本书,再看一眼书名简介也许会有别的感悟。

  我之前跟一个读者聊天的时候说过,对我来说,一本书有第一章和最后一章就是大成功。

  抛开成绩不谈,我其实在无数个夜晚里辗转反侧,想的都是最后大雪里的鹤归楼。

  因为我在开始写整本书之前就已经定好结尾的剧情了,只是随着时间越久,我也觉得于心不忍。

  如果你看过我写的书,你就知道我这个人其实是从来不写悲剧结尾的,包括我印象里我写书这么多年,没有一本书是悲剧结尾。

  我喜欢开放式结尾,是因为身为作者的我和读者一样舍不得一本书结束,这样就好像在他们的故事中打开了一扇窗户,就算窗户关上了,他们的故事仍在继续。

  我个人觉得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可能也是因为我对自己要求不高,毕竟我之前写了好几年的都市恋爱文,能写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整体观感应该还好,我的世界大地震不算,大地震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表情包,就是一个白色小狗那个,不然也不会被我设置成粉丝群头像。

  而且有了大地震,以前看过我的都市恋爱文的读者也不会产生一种作者是不是换人了的错觉,也算是一种个人标识。

  这本书虽然首订只有75,但是我刚才看了一眼后台数据,现在均订是1016。

  数据不是我自己刷的,我平时只码字不说话,那就证明肯定是有读者跟我差不多,只订阅不说话的。

  吃到了好几个月的全勤,已经心满意足了。

  每次写完一本书都会觉得很惆怅,也会萌生出这么累又赚不到多少稿费,干脆就此封笔不写了的想法。

  用爱发电是需要十分坚定的意志力的,也不知道以后我们还会不会再以这种方式见面。

  最后,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

  或许当你下次看到不断更的阿辉这个笔名写的书,出现在哪个无人问津的角落里的时候……

  就是你我久别重逢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