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从无人在意的野狗成为京都太子爷【张知亦内心独白】
永不为受之明月坠渠 · ⭐财神爷闺女⭐ · 2,678 字
番外——张知亦
七岁之前,我活得还不如一条野狗。我没有名字,村里人都喊我「扫把星」。他们说,是我克死了我妈。至于我爸——他更像别人口中的传说。我妈怀我的时候,他上了前线;我妈咽气那会儿,他还在打仗。连她入土,都是亲戚草草埋的。
我出生的那个年代,吃饭要粮票,可我爸没有给我办户口,我是个见不得光的「黑户」。多我一张嘴,别家孩子就要少吃一口。所以我总饿着,衣衫破烂、浑身脏污,像个乞丐一样在村里晃荡。
我没有朋友,村里的孩子都躲着我,说谁沾我谁倒霉。他们骂我「扫把星」,笑我是「没爹没妈的玩意儿」。
我想吼回去:我有爹!他只是还没来接我!他总有一天会来的!
可这话,我自己都不信。
仗早就打完了,他还活着,却从没找过我。也许他早就忘了我;也许,他恨我——恨我这个「扫把星」,害死了他老婆。
我无力反驳,只能咬牙咽下所有嘲笑和欺辱。
亲戚们也早看明白了:养我捞不着半点好处。于是我像一件破烂,被他们踢来踢去。挨饿是常事,挨打也是。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那是他们口中的「教育」。
整整七年,我像一株无根的浮萍,在各家亲戚手里辗转流离。今天睡东家的柴房,明天躺西家的炕尾。我记不清换过多少张床、见过多少双写满嫌弃的眼睛。
七岁那年,婶婶家的母羊生了只小羊羔。它浑身雪白,软得像云。我没有朋友,就把它当成了伴,每天偷偷添草,跟它说话。它也会亲昵地蹭我的手,奶声奶气地叫。
我以为,它喜欢我,我终于也有了朋友。
可到了过年,任我怎么哭怎么闹,婶婶还是把它宰了、炖了,端上桌。她逼着我吃,看我吐得昏天暗地,自己却在一旁笑。
从那以后,我恨透了过年,也恨透了羊肉。
后来我听说,我还有个姐姐,我原以为,她也像我一样,颠沛流离、无人疼爱。
可当她真的站在我面前,我才明白什么叫云泥之别。
她穿一件我从没见过的衣裳——她说,那叫「旗袍」。那料子又软又滑,衬得她肌肤雪白。脚上是亮晶晶的小皮鞋,头发上别着珍珠发卡。
她说话轻轻柔柔,像仙女。身上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那种只有城里孩子才能拥有的香皂味,干净而纯粹。
而我呢?又黑又瘦,浑身脏臭,总是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野狗味。手里还紧攥着半个硌人的窝窝头——那是婶婶赏的,我唯一的新年「礼物」。
可笑的是,姐姐这些年一直以为我过得和她一样无忧无虑,衣食无忧。她看着我,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她听说那么多年,我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便想给我取名,她说她叫「张知韵」,那我就叫「张知意」吧。
她从粉色小包里掏出本子和铅笔,塞进我手里。笔是凉的,可我指尖发抖,因为我从来没有摸过笔,握笔的姿势笨拙而僵硬,怎么也学不会。
她一笔一划教我写。「意」字太难了,我从来没拿过笔,写得歪歪扭扭,像满地乱爬的蚯蚓。她轻轻叹气,说:「那就叫「张知亦」吧,这个字简单些。」
她的声音那么温柔,像冬天里的阳光,一下子照进我漆黑的世界。
那一年,她执意把我带回了家,为我争、为我吵。她指着我爸的鼻子骂,说他是全世界最不负责任的爹、最懦弱的男人!只会活在过去,折磨自己,也折磨无辜的我。
······她说我「无辜」。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哭过了,因为我知道,没人会怜悯我的眼泪。但这一刻,我鼻子一酸,眼泪就这么掉下来。
我爸长得很凶,脸上刻满了岁月的痕,眼神像刀。他和姐姐争执时猛地扬手,我吓得一缩,却又冲上去挡在她身前——哪怕他打死我,我也不能让他碰我姐。
幸好,他最终放下了手,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只剩下疲惫。
姐姐读书很用功,常熬夜翻书。有时背英语单词,见我在旁边,就一字一句地教我。她考上了京都最好的大学——清大,通知书红得耀眼。她想带我去,我爸不让,说我会拖累她。
但她没放弃,一次次地争。最终,我还是跟她去了京都。
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无忧无虑,只有温暖和笑声。可快乐······总是那么短。
姐姐快毕业时,交了个对象。穿西装,打领带,装的人模狗样的。
我当时不懂什么是对象,只晓得姐姐常笑,整个人像发着光。
直到有一天,我从外头回来,透过窗缝看见——那个畜生······在撞她的屁股,一下,又一下,粗暴又野蛮。
为什么······为什么姐姐还搂着他的脖子,红着脸让他再快一些?
我死死瞪着眼,眼球几乎迸出来,那一幕像烧红的烙铁,狠狠烫进我脑子里。
而我······可耻地硬了。
那晚,我梦见自己变成了那个畜生,把姐姐压在身下。醒来时,裤裆湿了一大片,黏糊糊的,让我恶心又恐慌。
后来我才知道,那叫梦遗。
我还没想明白该怎么拆散他们,姐姐就病死了。
等我反应过来,她已入土为安,冰冷的墓碑上刻着她的名字,刺得我眼睛生疼。
我又成了没人要的野狗,每天哭到崩溃,眼泪浸透枕头。
医生说我有精神病,把我关进医院。他们每天问我各种奇怪的问题,我知道他们想听什么,就说什么。最终,我「康复」了,离开了那里。
后来我报了军校,毕了业就进部队,靠着我爸,一路往上爬。
他踩了狗屎运当上了司令,而我是他唯一的儿子,身边人都叫我「太子爷」。他们对我弯腰赔笑、溜须拍马,每一张脸都虚伪得让我想吐。
我厌恶他们,我知道,就算披着锦衣华服,我也还是那条丧家之犬——那条永远失去了姐姐的野狗。
我以为我会在醉生梦死中烂掉,浑浑噩噩,过完这一生。直到遇见梵梵。
我的世界,才终于又亮起一丝光。
初见他时,他眉眼间那几分像极了姐姐的神韵,拽着我忍不住靠近。仿佛能借此,填补一些我内心深处对姐姐那份永远无法填补的思念。
可越相处,我越透过他的皮囊,被他本身吸引。他像开在淤泥里的白莲,干净、纯粹。哪怕是被我们强留在身边,也从不低头,灵魂皎洁依旧。
他是一道光,照进我早已腐烂发臭的生命里。
野狗也渴望被爱,渴望被温柔抚摸。
我忍不住想靠近他、臣服于他,哪怕他只是俯身,施舍我一个眼神······我也心甘情愿。
我没有想到,姐姐还活着,可命运为什么这么残忍?
在我终于与她相认的那一天,她却被人杀了。我又一次失去了她。
巨大的痛苦几乎把我撕碎,我觉得自己快疯了。
但理智死死拽着我:不能疯。
绝不能让他们发现我不对劲,如果我疯了,他们又会把我关起来,像对待怪物一样锁着我。
况且,梵梵也正承受着丧母之痛,他受了太大打击。他需要我,我不能倒。我必须看起来正常,我必须坚强,我还要陪他去瓦尔塞基亚,开始新生活。
我不能让任何人发现······我早就精神失常了。
我的理智一遍遍说:梵梵是你外甥,你不能爱他,这是乱伦、是罪恶。
可我的心不听,它疯了似的跳动着,叫嚣着爱他、要他、不能没有他。
梵梵,我爱你。
我比这世上任何人,都爱你。
我曾不信轮回转世,可遇见你之后,我开始期盼。
盼下辈子,我们不再是舅甥。
盼下辈子,我能光明正大地爱你。
我的梵梵······
我卑微地乞求你,求你也爱我一点点。
哪怕就一点,也够我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