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女仆答应晚上帮忙!开始组建狩猎队!
亚龙娘才不会喜欢领主 · 百思落离空 · 5,258 字
凯奇斯山脉,距离沼泽地并不远。
车队只是片刻功夫,就抵达了伐木点。
两位守在一旁的骑士,很快迎了上来,恭敬开口;
“领主大人,伐木暂时没遇到什么危险,运送第二趟木材的马车,已经返回领地了。”
六十个领民伐木其实挺快的,三十辆马车,很快就能装满。
第一趟送回领地,第二趟回来后就能装车。
“好,装满第三趟,你们带着伐木工一起回领地。”
现在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四趟的时间显然不够,不过三趟也够烧明天一天,甚至还有木材盈余。
这段时间,天天来伐木就是了。
等他们更熟练一些,一清早出发,每天来回运送四趟木材,没什么问题。
“是,领主大人。”
骑士恭敬点点头,目送着车队离开,接着继续在伐木点附近巡逻。
狩猎的车队,返回领地的时候,已经到了傍晚。
再有两个小时左右,天就要黑了。
“主人,您没事吧?”
才刚下马车,菲优娜满脸担忧的走了过来。
“嘴受伤了,给我唇疗一下。”
为了缓和气氛,罗恩坏笑着调侃了一句。
不得不说,每次出门,都有人关心的感觉,还蛮不错的。
就像是每次在外面工作完回家,准备好的热饭热菜的妻子总会娇滴滴的问,是先吃自己,还是先吃晚餐一样。
就很棒。
“混蛋主人,一回家就开始调戏女仆~”
见男人没事,菲优娜便放下心来,嫌弃的白了一眼,走到回来的几辆马车上,掀开帘布看了一眼。
看到满满三车的驯鹿,她满脸激动的开口道;
“本以为主人会空手而归,没想到这一趟,居然狩猎了这么多猎物。”
有了这些鹿肉,加上这两天捕来的鱼,可以维持领地内一个星期左右的肉类消耗了。
混蛋主人,有时候,还是很有用的嘛~~
见狩猎了这么驯鹿,女仆看主人的眼神,都变得温柔了很多。
女人就是这样,天性慕强,见到罗恩表现的这么优秀,难免生出些仰慕的心思。
“这都多亏了雪蜜尔,她的鼻子立了大功,找到了鹿群的位置,当然了绯莉雅也算有用吧。”
罗恩从来不会贪墨属下的功劳,今天的雪蜜尔确实功劳最大。
当然,刚才在拉绳子的时候,已经好好对她褒奖了一番。
晚上再看看怎么奖励一下她。
如果下属立了功,不奖赏些什么的话,怕是会让狼心寒的。
所以罗恩决定,要好好把雪蜜尔的心,捂捂热,不能让她寒了心。
“她们好厉害,而且长得也很可爱,主人可不要总是对她们动歪心思。”
菲优娜觉得收下这些亚人娘,是罗恩做的最正确的决定。
她们还蛮可爱的,而且一个个身怀绝技。
只是混蛋主人不可以对她们下手~~
“那晚上记得来房间,好好帮忙,我自然就没心思找她们了。”
人一天的精力是有限的,释放完了,也就是不会胡思乱想。
“才不会满足主人的奇怪癖好,最多,最多把脚主人就是了~~”
绯莉雅撅着嘴,满脸嫌弃的看着面前男人;
“当然了这种事,女仆是极不情愿的,但没办法,为了让亚人娘们不受主人的迫害,女仆只能这么做了~”
混蛋主人,如果敢得寸进尺就死定了。
“就这么说定了,来之前只得把脚洗干净。”
以前罗恩对自家女仆的脚,其实没多大兴趣的。
但菲优娜一直提,总爱说奇怪的话,搞得他对脚渐渐有了些兴趣。
当然,也没到痴迷的程度。
“混蛋主人,一定早就想对自己的脚动嘴了~”
菲优娜露出一副看穿的表情,鄙夷的望着面前男人。
虽然她表面嫌弃,但被黑色连体裤袜紧紧包裹的粉嫩脚趾,却在不安的动来动去。
似乎在担心会羊入虎口,被生吞活吃....
“行了菲优娜,让农户们停一停,把打过猎的人挑出来。”
罗恩不想在美食上纠缠,毕竟晚上就可以品味到,眼下还是先把正事办了。
选出二十位老猎手,让他们学会骑马,组建出一支狩猎小队来。
没办法,自家带出来的骑士,一共才一百位,这些都是以后神圣骑士的苗子,最多挑选三位精通骑射的出来,成为神速弓手,剩下的还是留着以后晋升神圣骑士。
至于暗影刺客和魔导士的魔药,看看他们中谁愿意成为这两个职业的,至少先把图鉴收获了。
剩下的等打通往来凛冬城的道路,再去招募合适的部下,开始训练。
“明白了。”
菲优娜并未问什么原因,转身就开始去办这件事去了。
“亚尔曼,召集所有普通骑士集合,我有事安排。”
狩猎队的事,还是尽早解决,先让自家的骑士服用神速弓手魔药,然后让他们教选上来的猎人骑马射箭。
练个几天,就让绯莉雅带上他们出去狩猎,有雪蜜尔在,相信每天都能收获满满,这个冬天的肉类肯定是不愁了。
当然来年肯定没这么舒服,毕竟一个地方的猎物是有限的,今年狩猎一个冬天,来年猎物就会减少。
不过也不用慌,沼泽地一年三季,绿草如茵,非常适合养殖牛羊鹅鸭。
到时候搞个养殖场,这样就不愁肉类,再加上开垦出的麦田,就算领民扩充好几倍,也不用为食物发愁。
自产自销很重要。
开拓领地可不止是打打杀杀,资源,粮食同样是重中之重,这关乎到领地是否能盈利,是否可以逐渐强大。
罗恩的计划是占下至少三分之一极北的肥沃土地,然后以此为起点,将极北当成大后方,屯田屯粮,生产资源和粮食,这样北境大乱的时候,自己才能高枕无忧。
让那些大贵族,把人脑子打出狗脑子来,自己先安稳发育,扩充军备。
等他们斗的两败俱伤,自己再以雷霆之势出手!
这一天,罗恩要让整个北境知道,曾经的伦纳德,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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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骑士们集合完毕,除了神圣骑士外,剩下的所有骑士,全都到场。
他们见到罗恩走出帐篷后,单膝跪地,恭敬的行了个下位礼;
“领主大人!”
“都起来吧。”
罗恩抬了抬手,示意他们起身,接着放出了个重磅消息;
“接下来,你们开始比拼骑射,前三名将会得到一份神速弓手的魔药。”
其实一开始,他也考虑过,要不要从领民里,挑选一位优秀的猎人,成为神速弓手。
思来想去,还是掐灭了这个念头。
原因很简单,恩惠,奖励不能一下给太大,不然可能造成恶劣的后果。
而且如果魔药就这么发给农户,让跟着自己奋战的骑士们怎么想。
所以还是等到下一批,制作出大量魔药时,再考虑在狩猎队里,挑选几个听话,忠诚的农户成为神速弓手。
在罗恩看来,挑选下属的标准,优秀只能排在第三位,忠诚,听话才是首要条件。
如果这两个品格都没有,那在他这里绝对得不到重用。
“太好了,我其实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位射手。”
一个年轻的骑士,有些激动的开口,如果不是父母要求,他绝对不会成为骑士。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圣蒂斯王国,以骑立国,只掌握着神圣骑士这一项较为完整的魔药。
所以其它职业只能当个陪衬,这也导致圣蒂斯王国,许多对射箭,魔法,刺客等等职业极有天赋的人才被埋没,白白浪费了好的天资。
但现在不一样,罗恩掌握着全职业的完整魔药配方。
以后成为一方霸主后,开创十二院,培养出强大的职业者。
只要有天赋,就能发光。
剩下的许多骑士,都有些蠢蠢欲动,男人对射箭天生就热爱,当然主要体现在射上面....
“百米外骑射,十箭,前三名获得神速弓手魔药。”
以后要出去狩猎,需要在马上射箭,罗恩有意培养出骑射军团出来。
普通的射手,太笨重,只要被骑士近身,就是待宰的羔羊。
而且骑士的速度很快,很容易就把呆射给冲了。
在圣蒂斯王国骑士如此多的战场上,如果培养出的是呆射,那将毫无意义,只能在城墙上防守用。
一旦正面开战,就是被屠宰的命。
但骑射不一样,同样都是骑马,射箭的没道理比骑士慢。
不过在马上射箭很难,因为自己和敌人都在移动,需要日以继夜的训练,才能摸到骑射的关键。
罗恩相信,通过一场场狩猎,会培养出一批优秀的神速弓手。
很快,在罗恩的命令下,骑士们开始排队依次射靶。
不过也有十几个骑士放弃了,因为他们的梦想,是成为神圣骑士,成为伦纳德家族之剑。
这些人,罗恩都记下了,下次制作出神圣骑士魔药的时候,优先给他们服用。
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既然他们有成为强大骑士的意志,服用魔药,成为神圣骑士后,未来的成长只会更快。
“主人,您购买神速弓手魔药的事,女仆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在菲优娜看来,罗恩掌握了神圣骑士魔药,已经够惊人的了。
没想过神速弓手的魔药,也是他制作出来的。
只当是购买来的劣质魔药,让骑士们服用,用于以后的狩猎。
混蛋主人,现在很多事都在瞒着自己进行~~
“你不没问嘛。”
虽然自家的女仆极其忠诚,但罗恩没没打算把事情都告诉她。
自己掌握所有职业魔药配方的事,打算暂时对菲优娜也保密。
等什么时候开始培养这些职业的人才时,再说也不迟。
“主人一定还有很多事瞒着女仆。”
听到这话菲优娜撅着小嘴,露出一副不开心的表情。
“放心,晚上我会把秘密全都喂给你。”
罗恩舔了舔嘴角,坏笑着看向身旁女仆。
说实话,对于晚上的事,他还是蛮期待的。
毕竟这是第一次和自家女仆口头交流。
“就知道混蛋主人,早就期待着这种事了,不过女仆已经说过的,仅限于把脚给主人....”
听到男人这话,菲优娜嫌弃的白了一眼;
“主人还是好好关心下,这次比赛的结果吧。”
涩涩的主人,不论做什么事,都会想那些,就算是现在也不例外。
如果这里只剩下自己的话,主人还不知道会做些什么呢....
很快,结果就出来了,之前那位说当弓手是他梦想的年轻骑士,拿到了第一名。
骑射百米靶,只有一箭脱靶,剩下的全部精准命中靶子,其中还有两箭射中了九环。
不得不说他还是很有天赋的,而且看拉弓的动作,显然日常有过训练。
这么好的苗子,以后说不定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弓手。
“好了,奥布里,毕夏普,巴尔克,这是本次射箭前三名的奖励,神速弓手魔药。”
罗恩拿出早早准备好的魔药,递到三人手里,笑着叮嘱道:
“你们三个加油,希望以后在战场上,能看到你们的英姿。”
最先服用魔药,成为神速弓手,不论是经验,还是对魔药的吸收度,都要高于后来者。
所以不出意外的话,这三人中,要出一位弓手军团长,另外两位不是副团长,也会成为队长。
“感谢领主大人栽培,我们会将一生都奉献给伦纳德,奉献给您。”
他们庄严的行了个骑士礼,不过内心的激动还是通过颤抖的手,表现的了出来。
能服用魔药,是许多普通骑士毕生的梦想,能服用心仪的魔药,更是难得。
所以他们无比珍惜,以至于在得到领主的勉励后,红了眼眶。
他们这一生,都不会忘记这一天,都会记得是眼前的男人,给予了他们魔药....
“混蛋主人,别人获得魔药,要么是直接给,要么是凭实力,而给女仆,就要求做那些事~”
菲优娜突然想起当时给自己魔药时,为了梦想,帮的忙。
直到现在对那种感受,都记忆犹新。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并不讨厌,甚至现在有些迷恋上那妙不可言的滋味....
“你也是凭借手艺获得的魔药,有什么区别?”
罗恩回忆起女仆手忙脚乱的样子,也是有些好笑。
当时的她很青涩,什么也不会,还要自己示范教学,才慢慢掌握诀窍。
回忆有时候,其实还挺美好的。
多年以后两人对这一天发生的事,估计都会很怀念吧。
“混蛋主人,那也算手艺嘛....”
听到这么雷人的话,菲优娜的嘴角不由抽了抽。
混蛋罗恩,什么词到了他嘴里,都变了种味道。
那种事,怎么能称作手艺....
“今天就看看你的脚艺如何了。”
“混蛋主人,不要胡乱研究出奇怪的词来啊,脚艺是什么东西,根本听不懂....”
“晚餐过后,你动起来就懂了....”
“主人就是个只知道涩涩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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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上山打过猎的农户们,聚集在一起。
他们不清楚让他们出来的原因是什么,只是上面要求,就来了。
服从命令,仿佛已经刻在了他们的血肉里。
“领主大人!!!”
开始大家还在窃窃私语,互相交谈,但在见到那个英姿伟岸的男人出来后,当即跪在地上,恭敬行礼。
他们对这位年轻的领主,非常尊敬,因为如果没有他,大家可能会饿死在这个冬天。
而且领主大人非常仁慈,捕来的鱼,居然所有人都分到一些解馋。
要知道,其他贵族,都把他们当做牲畜看待,只知道使唤,然后给最廉价,掺了许多木屑的黑面包吃。
在这里第一天就沾到荤腥了。
“都起来吧。”
罗恩扫视一圈,抬了抬手,示意大家起来。
“谢谢领主大人。”
民众们就算站着,也都弓着腰,低着头,不敢直视面前的男人。
卑微,怯懦,胆小,已经被深深烙印在他们心里。
“都抬起头来。”
罗恩表情严肃的开口,他希望领民听话,服从命令,但不需要太过卑微。
这样和一群机器没什么区别。
但罗恩知道,这些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在地上跪久了,脊梁骨早就断了。
只有通过时间的沉淀,让他们慢慢找到些自信,才能像个正常人一样活着。
“是,领主大人。”
见领主大人下了命令,他们这才敢抬起头来,只是目光总是在左右闪躲,不敢直视眼前男人。
“今天让你们过来,是准备挑选出二十人,加入狩猎队。”
罗恩表情严肃的开口道;
“只要进入狩猎队,你们的待遇将得到提升,表现好的有机会成为士兵,成为我伦纳德家族的战士,今后你们的子嗣,将以你们为荣,也将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士。”
这并不是在画大饼,因为狩猎队就是未来的神速弓手预备役。
只要实力过关,人品,忠诚度足够,制作下一批魔药的时候,就会让他们成为神速弓手。
然后再让下一批人加入狩猎队,以此类推,慢慢培养出神速弓手团来。
这种事急不得,而且现在材料也不足,只能慢慢培养。
“太,太好了,感谢仁慈的领主大人。”
听到这话的领民们,一个个面色激动,迫切的想加入狩猎队。
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耕种是最低等的工作,狩猎稍微高级些,如果能成为骑士,成为一名士兵,那将拥有无上的荣耀。
很显然,就他们自己,都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
当然这并不是他们的错,是这个时代造就的,不论是底层人,从商者,贵族,都有明确的阶级。
罗恩也不废话,把他们带到临时训练场;
“一百米外的靶子,射十箭,前二十名才有资格加入狩猎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