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十八岁的夏天
斗罗:路明非开局捡到小霍娘 · 木辛龙杰 · 2,189 字
“咳咳!瞎说什么呢!”
路明非转过身,看着这一双双充满了求知欲(八卦欲)的眼睛,忍不住老脸一红,嘟囔道:
“雨瞳你这小家伙,学坏了啊。好的不学,怎么跟王冬儿一样学会听墙根和扒人隐私了?机灵劲儿全用在这上面了是吧?”
“别转移话题!”王冬儿立刻跳了出来,一脸兴奋地补刀。
“路老板,别掩饰了。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
“看你刚才教训徐三石那副老气横秋的样子,你要是个母胎单身,我把这酒店大门吃下去!(吃得下吗你就说?)”
“就是就是!”萧萧也在一旁起哄。
“路大哥长得这么……嗯,这么有气质(虽然平时有点废),肯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吧?”
路明非看着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屁孩,嘴角疯狂抽搐。
有很多女孩子喜欢?
气质?
“呵……”
路明非干笑了一声,伸手挠了挠那一头乱糟糟的黑发,眼神变得有些飘忽。
“你们这群小鬼,懂什么叫爱情吗?”
路明非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摆出一副“我是过来人”的沧桑架势,试图用气场镇住这帮八卦精。
“哥的感情经历那可是相当的丰富。”路明非深吸一口气,语气变得深沉。
“真的?!”三个女孩眼睛都亮了。
“那是当然。”路明非竖起一根手指,“在理论层面上,我绝对是宗师级的。”
“理论?”王冬儿一愣。
“对啊。”路明非理直气壮地说道。
“虽然我没怎么谈过,但我当过备胎啊!而且是那种质量最好、最耐磨、永远在后备箱里待命的备胎之王!”
全场绝倒。
“备……备胎?”霍雨瞳有些没听懂这个词,“是马车轮子吗?”
“是一种比喻。”
“就是那种……你喜欢她,她不喜欢你,但她遇到麻烦了还会来找你,而你每次都会屁颠屁颠地去帮忙,完事儿了还要笑着祝她和别人幸福的……冤大头呗。”
店套房的客厅里,柔和的灯光洒在众人脸上,但空气却因为路明非刚才的话而变得格外安静。
众人内心诧异,路明非这么厉害,怎么可能还只是个备胎?那女的眼光得多高啊?
“其实吧,这些道理大半都不是我自己悟出来的。”
路明非翘着二郎腿,手里把玩着那个空了的苹果核,眼神有些飘忽。
“一半是那个整天在宿舍啃猪肘子、靠贩卖八卦为生的废柴师姐(菲格尔)教我的。另一半,是那个总觉得自己能买下全世界的贵公子(恺撒)用实际行动展示给我看的。”
“至于我自己……”路明非自嘲地笑了笑。
“我就是个反面教材。”
“反面教材?”贝贝有些不解。
“路大哥,你刚才那套理论可是把我都说愣了,怎么看也是个情场老手吧?”
“老手个屁。”
路明非把苹果核精准地投进垃圾桶,身子往后一仰,像是陷入了某段陈旧发黄的回忆里。
“比起徐三石那家伙,我当年的遭遇,那才叫真的惨。”
“不可能吧?”王冬儿瞪大了眼睛。
“你这么强,谁敢这么对你?”
“强?”路明非摇了摇头。
“那时候的我,可不是现在的什么‘路老板’。那时候的我,是个真正的路人甲。”
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讲述起了那个遥远的“十八岁”夏天。
“那年高三毕业。文学社聚会,在那座城市的电影院里。”
“我喜欢一个女孩,喜欢了整整三年。她叫陈雯雯。长得很漂亮,爱穿白裙子,说话细声细气的,喜欢读那种晦涩难懂的文艺小说。”
“为了她,我加入了文学社,给她跑腿,帮她收作业,甚至为了能跟她说上一句话,整日研读《情人》。”
霍雨瞳听得入神,她没想到那个总是嬉皮笑脸的路大哥,竟然也有过这样卑微的时刻。
“那天的毕业聚会,我以为我有机会了。”
路明非垂下眼帘,嘴角勾起一抹极尽自嘲的苦笑。
“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去买了一套廉价的西装。因为兜里实在比脸还干净,买不起像样的玫瑰,我就跑到外面的小公园里,硬生生薅了一大把蒲公英攥在手里。”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还能闻到那天廉价布料和野草混合的味道:
“我就那样穿着那身像小丑一样的衣服,捧着花,站在电影院的厕所门口练习表白。我想着,只要我够真诚,或许她会看我一眼。”
众人都沉默了。
他们能想象那个画面:一个穿着滑稽西装的少年,紧张地捧着花,满手都是汗水。
“然后呢?”萧萧忍不住追问,“你表白了吗?”
“没有。”
路明非摇了摇头,眼神变得空洞。
“当我鼓起勇气走进放映厅的时候,灯光突然亮了。”
“一个叫赵孟华的家伙,是我们当时的‘老大’。那种标准的现充和人生赢家,有钱有颜,随便穿身高级定制西装往放映厅的舞台中央一站,光芒万丈得简直让人睁不开眼。”
“当时他身后那面巨大的屏幕上,正亮着早就蓄谋已久的表白词——一句极其刺眼,而且骚包到了极点的‘i Love u’。”
他顿了顿,伸出一根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子,深褐色的眼底泛起一种荒诞又心酸的死寂:
“你们猜当时我在哪儿?我就穿着那身连袖口线头都没剪干净的廉价破西装,像个尽职尽责的滑稽群演,傻乎乎地站在那个最小、最不起眼的小写字母‘i’上。”
“赵孟华手里捧着巨大的花束,身后跟着一群早就串通好的同学。他们在那儿起哄,在那儿欢呼。而陈雯雯……”
路明非顿了顿,声音变得有些哑:
“她站在那里,感动得哭了。她答应了赵孟华。所有人都在鼓掌,都在庆祝这对金童玉女。”
“而我呢?”
“我就站在角落里。手里那束还没送出去的花,显得特别多余,特别可笑。赵孟华甚至还笑着招呼我,让我过去帮他们致辞,给他们凑个人数。”
“那一刻我才明白。我不是主角,甚至连配角都算不上。在他们的故事里,我就是个负责搬凳子、凑数、最后还要负责给主角鼓掌的背景板。”
“这就是所谓的小丑。”
路明非说完,摊了摊手,仿佛在讲一个别人的笑话。
“所以啊,徐三石那算什么惨?他好歹还能死缠烂打,还有一线机会。而我当年,连被拒绝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人家根本就没把我放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