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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36 节

第九十四章 终章!

魔临 · 纯洁滴小龙 · 1.6万 字

  楚地,

  郢城;

  一辆马车,缓缓地驶至一家名叫“醉生楼”的酒楼前。

  这家酒楼不是什么老字号,但近些年来,在郢城却很是有名。

  醉生楼的“醉”字,其意是里头的醉虾醉蟹可谓一绝,吸引食客前来,近外老饕,更是络绎不绝。

  “阿爷,阿奶,到了。”

  一童子小心翼翼地掀开车帘禀道。

  马车内,

  坐着一男一女,都是中年已过,模样却还不及老的年纪。

  女的保养很好,唇下有痣,气色却很红润,着一件红色的袄子,看起来很是喜庆。

  男的披着一件狼皮外袍,发式梳得严谨,可其中却有半数是白发。

  童子殷勤地先行下车,在下面摆好踏脚凳,先搀扶自家阿爷下了车,要搀扶阿奶时,阿奶摆手笑着说不用,随即却又接过阿爷的手,搀扶着下来。

  可以看出来,这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妻,彼此眼角之间,都有着相濡以沫的痕迹。

  “是这儿了么?”妇人问道。

  “是这儿了。”男人回答道。

  酒楼门口,挂着白灯笼,披着黑纱。

  今日酒楼里的生意,也比往日少了两三成。

  同样的情况,可不仅仅是这座“醉生楼”,街面上所有的酒楼茶社基本都是这个情况。

  皇帝驾崩的消息,传至郢城,昔日的郢都全城缟素。

  郢城内的官员和有头有脸的人家,都很自觉地禁了不必要的活动,市面上,自然也就因此冷清了不少。

  就在这时,一队巡城司甲士从这里经过,似是在沿街检查商户的门口“国孝”规制,行至醉生楼前时,停了下来。

  倒不是说醉生楼前的布置有什么疏漏,而是为首的巡城司校尉看见了站在门口马车旁的夫妻二人。

  女子身上着的袄,是燕地女子冬日最流行的样式,照应燕地女子体格大的特性,外加不似乾楚样式那般呆板,更适合劳作活动。

  男子的发式,对于这位校尉而言,可谓极其亲切。

  燕人不重发式这不假,尤其是打从晋东流行起寸头之后,燕地儿郎普遍喜欢这种精神头十足的发式,但燕地老人,却会在上了年纪后,重新蓄一点发。

  对于他这个在昔日楚国国都当差的人而言,平日里看得最多的就是楚人的两鬓发式,再见这种燕地老者发式,让他下意识地想到了远在三石郡的父亲。

  只是,当其想上前攀谈时,却有一人横身于其前,持一块令牌。

  这名燕人校尉看了一眼令牌,默默地退下,没有上前打招呼。

  陆冰收回令牌,回到男人身边。

  当年,四大国并立时,撇开三晋之地早已分家不谈,大燕的密谍司只能排乾国银甲卫以及楚国凤巢内卫之后。

  现在,大燕密谍司是排第一了,当之无愧的第一,因为乾楚,已经被大燕的铁骑给灭了。

  不过,作为密谍司资历最高的活化石,陆冰自然是看见了先前那名燕人校尉的目光到底是在哪里徘徊。

  “爷,楚人的发式……”

  男人抬起手,打断了他的话。

  陆冰马上闭嘴。

  正欲往里走时,男人却又停下脚步,看向陆冰;

  他是自己父皇的奶兄弟,按辈分,自己得喊他一声叔。

  临了到头,于情于理,也该与他多说些什么。

  “变发式易,变人心难,这些年来,很多大臣都向朕上过折子,意思是乾楚之地,要剃发易服,一应仿我大燕制式,方才能收人心,定社稷。

  朕一直压着,没准。

  其实就是我大燕的发服以及各种风俗时节,又哪里算得上是原汁原味呢?

  晋东之风兴起,迅速风靡三晋之地,再外延至老燕地。

  礼数礼教这种东西,平时拿起来当场面话说说这没事儿,可却不能硬往里头套。

  大燕朝,不是一种燕人的大燕朝,朕,也没兴趣做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大燕皇帝。

  你觉得楚人发式奇怪,看着不舒服,这很正常,可你为何觉得你陆家那些个小子从军时留个寸头却又没什么好说头的?

  看不顺眼的,不是发式,也不是衣服,而是人心。

  天下凝一,凝的是人心,而不是凝的衣服,凝的发式。

  有些话,臣子可以提,臣子没错。

  但皇帝,却不能真的往这里头去想。

  乾人的文华,可以拿来用;

  楚人的礼,也能拿来用;

  大燕的军制,可以继续继承。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君者,合该有如此大气魄。”

  陆冰默默地弯腰,他知道,这话不是说给自己听的。

  “该说的,朕之前都说过了,该写下的,朕也写下了,临了入这门前,朕还能再说个几句。

  不是放不下这天下,也不是放不下这江山,

  纯粹是放不下我那个儿子。

  先前的话,原封不动,说与新君听。”

  “臣遵旨。”

  姬成玦转身,牵起何思思的手,夫妻俩,一同步入了酒楼。

  “来了,客官,您点些啥?”

  酒楼小二马上上前询问。

  过了门槛的姬成玦与何思思面向门外站着的陆冰等一众人,

  向陆冰挥了挥手:

  “叔,就送到这儿了,您回。”

  陆冰等眼里噙着泪,转身,离开。包括那小孙子,一边回身一边直接哭了出来。

  姬成玦的目光,则落在酒楼门槛上;

  这一刻,其身旁的何思思,昔日的大燕皇后娘娘,感觉自己的丈夫,仿佛一下子又年轻了二十岁。

  大燕皇帝龙体不适,得疾驾崩,皇太子姬传业,以太子之身,奉遗诏,入继大宝。

  三日后,皇后思念成疾,追随先帝薨逝。

  国丧的消息,才刚刚传到郢城,可谁又能晓得,正让整个诸夏哀悼的大燕先皇和先皇后,此时却好生生地,站在这儿。

  姬成玦伸手,很是亲昵地搂住何思思的肩,

  不顾什么礼仪以及大众之下,

  对着媳妇儿的耳垂就是一咬,

  道:

  “媳妇儿啊,过了这道门槛,咱就算彻底安生了。”

  “怎么,你还怕你亲儿子不会放过你?”

  “不要以常理去揣摩皇帝,现如今,他先是皇帝,再才是我儿子。”

  有一句话,

  姬成玦没说,

  因为当年,就是他亲手,将匕首扎进自己父皇胸膛的。

  而当时,

  传业,

  也在陆家。

  自己提前以“假驾崩”得以悠闲,算是给他提前让路了,可等到他真的坐上龙椅后,再回念自己这个父亲,保不齐某个夜里,忽然做一个梦,就会觉得不安生。

  传业,

  姬成玦是信得过的,

  他信不过的,

  是皇帝。

  好在,

  普天之下,

  还是有一个地方,

  能够让自己这个“太上皇”得以无忧无虑地安享余生。

  “二位客官,您们是吃饭还是住店?”

  店小二再次陪着笑脸问道。

  “吃饭,也是住店。”

  “得嘞二位贵人要点啥,本家的醉虾醉蟹可是……”

  “半只烤鸭,配半锅烧贴玉米饼子,佐大泽香舌去腻。”

  “这……”

  “吩咐下去就是。”姬成玦摆摆手。

  “是,是,二位贵人稍等。”

  小二下去传菜了。

  姬成玦与何思思一起坐下。

  左手边桌上,坐着一群江湖游侠一般的人物,男女都佩剑;

  只不过,他们每一把剑的剑鞘尾端,都挂着一条紫色的彩穗。

  当世江湖,

  也是四大剑客并立。

  乾地陈大侠虽已半归隐,可现如今,早就取代百里剑,成为乾人心目中的某种象征;

  乾国灭是灭了,可乾人依旧是能吹。

  另外,还有一姓袁名鱼的女子,早年间名不见经传,后来一出世就即巅峰。

  最后两位,

  身份地位极高,

  却又让人不得不佩服,甚至还得感慨当年那位战场上无敌的摄政王,就是在后代上,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那就是王府的长公主,

  以及,

  当代摄政王本人。

  大燕向来不注重规矩,亦或者说,到了一定高度与层次后,是规矩为自己服务而不再是为规矩去迁就。

  先王于一统天下五年后因老伤复发亡故后,皇帝并未撤其摄政王号,而是直接地将摄政王作为一种爵位传承给了下一代,以表彰先王为大燕所立下的汗马功劳。

  毕竟,相似的事儿,当年燕国不是没有,又有哪个国家在很长时间里,连亲王都得向侯爷下跪行礼的?

  没人会怀疑这份剑客排位有什么水分,

  因为那位长公主,曾亲自前往南海,一人一剑,挑灭所谓的南海七十二洞,这是实打实的战绩。

  且就算是在大燕,摄政王府简直就是和姬家并立,但在南海,王府的势力还是无法触及与深入的。

  至于当代摄政王本人,本来没多少人知道他居然也是一名剑客的,而原本的四大剑客里,前三位没变,另一位,则是赵地一名独眼剑客。

  其人曾与陈大侠切磋一整日,不落下风,自此跻身四大剑客的行列。

  随后,广发英雄帖,开宗立派。

  而在立派那一日,

  众目睽睽之下,

  原本稍微动一下就能够牵动整个天下风云的大燕摄政王,

  竟孤身一人来到了赵地,

  用一把剑鞘上挂着紫穗的剑,

  一剑,

  直接将那位刚位列四大剑客不久的独眼剑客,钉死在了门派匾额上。

  自此,

  江湖四大剑客位置,彻底定型。

  且大家伙发现,连那位大燕王爷在内,其余三大剑客所用的剑,剑鞘上都挂着紫穗。

  也因此,

  一直流传着却没有被定论的说法终于被证实,

  那就是当世四大剑客,

  全是一个人的徒弟,那就是……晋地剑圣。

  在上一个时代,剑圣虞化平以一己之力,几乎碾压了同辈,立起剑道标杆。

  在下一个时代,

  则是他四个徒弟,完全立成了一片天。

  见到这紫穗,

  姬成玦就想笑,

  他是知道郑凡那儿子性格到底有多桀骜的,让他穿着蟒袍,像是一个莽夫一样,跑去江湖门派里杀一个人,真是难为他了。

  这世上,皇帝的旨意,他可以不听,可他大姐的话,他得听。

  这时,何思思小声道:

  “夫君,他们说要去大泽求机缘哩。”

  “哦?”

  姬成玦留意听了一下他们的谈话,这才得知他们准备去大泽深处的一个秘境求机缘,相传那秘境极为凶险,靠近的人,十之八九没办法活着出来。

  极个别的幸存者也都几乎发了失心疯,嘴里疯疯癫癫地喊着在里头看见了墓,好多好多墓。

  故而,那块位于大泽深处的秘境,在江湖上又有一个称谓,叫“神墓”。

  都说,那里头藏着大机缘,武功秘籍,神兵利器之类的。

  可姬成玦却清楚,

  那里头压根就是空的!

  姓郑的他们原本以为自己要死了,就给自己挖了墓,然后其身边的王妃以及一众先生们,是准备殉葬的,可结果姓郑的没死成,那墓就放那儿了。

  可问题是姓郑的那家伙缺德不缺德,人没埋在那儿,可阵法却早就布置好一直在运行,这些年来,也不晓得吸引了多少江湖儿女跑里头为了一个空荡荡的墓地送了命。

  十一年前,

  在姓郑的还没死的时候,身为皇帝的他再度东巡,拿这事儿问过姓郑的,你他娘的这样做到底亏心不亏心?

  姓郑的不以为意地说:他就是喜欢看这一批又一批的天之骄子有去无回,真遇到绝对天骄了,褪了一层皮没死成,也别想好事儿过了难关考验就有机缘,就是让他看见空荡荡的墓地让他清楚地知道自己被耍了,这才过瘾。

  啧,

  旁边这一桌,

  怕又是一群带着梦想与探险精神去送的。

  姬成玦有些想笑,

  因为他们要去的地方,人家墓主人就在这里。

  这时,

  对面角落里一个楚地狂士打扮的男子,手里拿着一只醉蟹腿,开始吟诵自己的悲凉诗篇。

  如今的楚国,早就不在了,楚皇也变成了楚王,移居到了燕京。

  楚人,只能以这种方式,在曾经的楚辞之中缅怀昔日的大楚。

  见到这一幕,

  姬成玦情不自禁的想起,他曾问过姓郑的,熊老四临死前说的那些话,到底是不是真的。

  楚皇的死,是击垮楚国抵抗的最后一根稻草。

  燕人以弑父的名义,逼问当时楚国的监国太子,太子百口莫辩,因为他父皇,真的不见了。

  后燕人又拿出楚皇遗旨,

  里头讲述得很详细,

  对自己母后,对自己妹妹,对熊氏,对大楚,对大楚子民,全都做了告述,希望不要再生灵涂炭,希望兵戈止歇。

  最后,太子被罢黜。

  那位被送到摄政王府当质子还没满一年的楚国皇子被送回郢都,继任新君,然后在楚人贵族、地方各大势力默许之下,宣布大楚降国格,向大燕请求内附。

  自此,天下在实质性上,完成了统一。

  那份遗旨,姬成玦自然也是看了的,怎么说呢,同样作为皇帝,他觉得这遗旨里说的话,很符合一个皇帝的身份,可问题就在于姬成玦是知道茗寨那一日发生的事儿的,所以,他就感觉熊老四这话,说得似乎有点多了……

  姓郑的面对这个问题,对他翻了个白眼儿,很直白道:

  “糊弄我媳妇儿的。”

  楚国公主,是姓郑的媳妇儿,为其生下一女,乃是如今名震天下江湖诸多年轻男女侠客爱慕崇仰的对象。

  事实情况是,

  当时场面很混乱,

  郑凡下达了“一个不留”的命令。

  魔王们也都杀疯了,

  连那位大夏天子都没能留下什么遗言做过多的展示,

  更别提那会儿早就病怏怏的大舅哥了。

  也不晓得哪个魔王下手的余波,没注意到,直接给大舅哥碾碎。

  打完之后,

  大家伙也没心情去在意那位楚国皇帝人在哪里,或者尸骨在哪里,很大可能……是尸骨无存了。

  所以,

  与其说那封伪造出来的遗旨,是为了让楚国有台阶地放下最后抵抗,倒不如说本来是郑凡拿出来糊弄自己二老婆交差用的。

  “今我大楚,兴我大楚,我大楚……”

  狂士被醉蟹弄醉了,开始口不择言起来,其他客人,则完全将其当一个乐子看。

  摄政王是在十年前走了,可大燕下一代的将领,却无缝衔接地顶了上来。

  他们是被摄政王亲自调教出来的,在摄政王之后,重新接过镇压天下的责任。

  陈仙霸三征西南土人,这位土人女婿,几乎成了土人的梦魇,现如今,朝廷已经在乾地西南与西北,对土人和北羌实行改土归流之策。

  靖南王世子则是专司负责镇压楚地叛乱,他亲爹烧了楚国国都,他爹掘了楚国贵族的祖坟,现在轮到他,对那些敢于造次的楚地叛乱,一向是以雷霆之势打击。

  曾经与他们三人之间站着的那位前摄政王的蛮族义子,原本负责镇压雪原之事,却在摄政王死后,被调到了北封郡。

  总之,

  不到二十年的时间,想要天下完全安定,这是不可能的。

  但至少,世人都相信,大燕的武德,还足以继续镇压天下很长时间,接下来,就看历任皇帝如何去治理这天下了。

  至于那座依旧矗立在晋东的摄政王府,似乎成了天下人隐隐期盼的祸乱根源,但只要它一日不反,这天下就得一日继续挂黑龙旗。

  等了许久,

  要的菜还没上来。

  姬成玦急了,

  这姓郑的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老子来了不亲自出门迎迎就算了,

  竟然还摆谱摆了这么久!

  “先帝”很生气,

  起身,

  直接闯入酒楼后院儿。

  看见一铁塔般的汉子,抱着木柴走了过来,喊道:“让让!”

  看见一身穿着夜礼服的男子拿着酒斗从酒窖里走出,身上带着微醺的酒香;

  看见二楼靠窗位置,一美艳女子带着几个女子一起在打竹牌,声音脆响;

  看见一个精壮汉子正在从池塘里挖泥,池边还蹲着一个盲者不住地说他辛苦了,来,吃个橘子。

  最后,

  姬成玦才舍得看院子正中央,

  那躺在靠椅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慢慢摇的身影。

  姬成玦走过去,

  而靠椅上的那个人,也在此时睁开了眼,

  道:

  “挡光了啊。”

  姬成玦大怒,

  伸手直接掐住靠椅上那人的脖子,

  骂道:

  “姓郑的,老子头发都白了,你他娘的怎么一点都没老!”

  二人撕扯了好久,

  最终,

  先帝爷到底上了年纪,不是中年汉子的对手,率先败下阵来。

  “妹妹,上来打牌,随他们闹去。”

  二楼窗户那儿,四娘招呼着何思思上来。

  被如此年轻的四娘这般喊妹妹,已经当几个孩子奶奶的何思思还真有些觉得怪怪的,但还是笑着主动走了上去。

  “你他娘的,好意思么,死这么早。”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唉,本来想再挺几年,好歹来一场西征,但在得知荒漠以西那个蛮族新建立起来的国家居然也用的是黑龙旗后,

  我就知道,不用西征了,可以歇歇了。

  他要是哪天回来了,会先来找我,喝杯酒吃个馒头的。”

  “我呢?我呢?你知道我这些年来是怎么过的么?你他娘的玩儿腻了说放下就放下了,老子还得继续苦撑着这好不容易得来的大一统局面。

  你到底有没有为我考虑过?”

  “有啊。”

  “在哪里?”

  “你瞧,那边不是正在挖泥么?”

  郑凡指了指正在池塘挖泥的梁程,

  姬成玦看得有些疑惑。

  这时,一脸上带疤的男子赶着马车从后门进来,

  不住骂骂咧咧:“哪个事儿逼客人特意跑咱醉生楼吃烤鸭,害得我大下午的还得特意再跑一趟坊市给他买鸭子!”

  刀疤脸瞧见院子里的人,

  仔细瞅了瞅,

  打了个嗝儿,

  笑着喊道:

  “哟,您来了,狗子给您见礼,狗子给您洗鸭子去。”

  紧接着,先前引着自己进来的店小二,脱去衣服,丢掉脚下高跷,露出侏儒的模样,手里还拿着一张图纸,不住地颠着乐道:

  “来来来,阿程赶紧挖,赶紧挖,我这烤炉早就设计好了,咱连夜砌起来,保管好用,瞎子你在旁边看着干啥,跟我一起清厨房去,没瞧见人烤鸭师傅都来了么?”

  郑凡伸手,

  搭住姬成玦的肩膀,

  道:

  “瞧见了没,赶明儿起,咱这醉生楼就要多一道主打菜……正宗燕京烤鸭。”

  ……

  ……

  ……

  (全书完)

完本感言:

  《魔临》完本了,历时两年,528万字。

  它是我写作以来,篇幅最长的一本。

  其实原本我的规划是300万字,一个故事,在网文小说里,三百万字,感觉差不多可以有头有尾地讲述好了,再长,就容易变成作者累,读者也累。

  但让我意外的是,

  这本一开始目标是让我自己自嗨的书,

  写着写着,

  发现喜欢的读者居然这么多,越往后,字数越多,成绩反而越来越好了。

  这对作者而言,

  真的是一种幸福,

  感谢你们,给了我这种幸福。

  两年的更新时间,

  有些读者,是从一开始就跟的,大部分读者,都跟了一年以上。

  我,你们,彼此都像是晚上夜空里的星星。

  我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你们。

  你也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我以及其他读者,毕竟有本章说的互动。

  每天更新时,大家就是一场遇见。

  可能是晚上睡觉前,可能是坐地铁坐火车坐公交或者停在休息区休息时,亦或者抽空出来抽根烟的空档。

  这就像是天上的星星,

  普通人哪个能分得清楚天上的星星到底哪一颗是哪一颗呢?

  但每晚都知道,他在,他们也在。

  我们共同经历见证了一个故事,看到了里面的各种人物,这是属于我们共同的历程。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们彼此是陌生人,却在这一年近两年的时间里,每天都会做一样的事,有相似的呼应。

  其实,

  《魔临》写到三百万字时,我就不去看什么后台成绩了,也不去理会其他的事情,所有的任务,就是为了把这本书,完完本本地写好。

  所以到后期几个月时,经常每天一更,因为不想赶量而让自己没时间细细琢磨。

  很奇妙的事情是,

  其实在动笔写《魔临》开头时,我设计了郑凡和七个魔王的形象,以及虎头城最开始的一段剧情,然后把这个开头给我的主编看。

  主编问我:大纲呢?

  我回答:没有。

  我原本的设想是,主线,是以郑凡和魔王们之间的羁绊为主,

  可谁知道写着写着,

  写出了田无镜,写出了燕皇,写出了李梁亭,写出了小六子,写出了三边那个在堡寨里开红帐子的堡长以及后面的一连串的角色……

  然后,

  我这个作者就被带偏了。

  好好的一本《魔临》,写成了《大燕战纪》。

  主要原因,是这个故事里的“土著”,他们太精彩,他们也太有特色,他们站在那里,像是一个个精致的手办……

  写着写着,我不舍得让魔王们去以一种破坏者的身份,去摧毁掀翻他们作为爽点;

  而是让魔王们,成为了这个故事和背景之下的一部分。

  越是写下去,就越是舍不得,魔王们只能继续被按着脑袋,接受《大燕战纪》的事实。

  主角心态的一路变化,其实就是我这个作者的变化,也是你们的变化。

  到最后,大家就都接受了这种变化。

  总之,

  我觉得《魔临》不是完美的,也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在网文小说里,也能算得上是一部优秀的小说。

  一个故事,能做到让喜欢的人,很喜欢,这就已经足够了。

  这一章结尾,

  因为书里角色太多,

  很多角色其实都没有交代最终的归宿,但我觉得,其实不用交代,因为大家脑子里,应该能想象出他会在哪里会干什么,太过细致,最后再来个点到,反而没什么意思。

  我知道大家很期盼西方剧情,

  而期盼西方剧情的原因,是不希望《魔临》完本。

  因为大家心里其实很清楚,它快完本了,哪怕我这个作者并未提前说,多久后完本,但故事,东方的剧情,已经走入尾声是大家都清楚的事。

  可要是强开西方剧情的话,在没有铺垫的基础上,再写风土人情,写各种新人物,写新势力,一是很难写得像之前那般出彩,二是会成为了换地图而换地图。

  所以,没这个必要的。

  我希望,在我水平力所能及之内,把我觉得最好的作品,留给大家。

  真要写,肯定可以写,还能继续写很多,《魔临》的跟订一直在涨,收入又不会下降。

  但我这个死肥宅,

  差不离这辈子只能靠写小说养家了,又不会改行。

  一本完了,肯定还会有下一本。

  我之前说过,

  《魔临》是我转型期的练笔之作。

  既然有了一本练笔的作品,

  那下本,

  肯定得看看训练之后的成果。

  就像是《恐怖网文》之后的恐怖广播,《他从地狱来》之后的《深夜书屋》。

  所以,

  下一本作品,

  会延续《魔临》的风格。

  但会比魔临更精致,角色更立体,剧情更丰富,故事会更让人感动,也更有深度,让它变得更成熟。

  差不离,

  是一本豪华精装版的《魔临》。

  喜欢《魔临》的你们,肯定会喜欢新作,我自己,也是无比的期待。

  身体原因,需要休息一小段时间,但不会太久,年底前,新书会发布,可能是十一月,可能是十二月,我准备好时,就发布出来与大家见面。

  短暂的告别,

  是为了调整心情,

  迎接更好的相遇。

  诸位,

  等我消息,

  我们再开启下一趟两年之约。

  番外一:剑圣

  “酒。”

  “好嘞。”

  一跛脚男子,将一壶刚从前头酒家打来的酒,递给了坐在板车上的白发老翁。

  老翁急不可耐地拔出塞子,

  喝了一口,

  发出一声“啊”,

  砸吧砸吧嘴,

  道:

  “水,兑得有点多。”

  跛脚男子看着老翁,道:

  “我再去打一壶。”

  “别别别,不必了,不必了,挺好,挺对味。”

  “哦?”

  “这酒啊,就好比人生一样。我听闻,晋东的酒乃当世第一烈,更引用于军中,为伤卒所用,天下酒中饕餮莫不为之趋之若鹜。

  然此酒伤及脾胃,于饮酒者飘飘欲仙在前,体身受创于后。

  此等酒好比快意恩仇,言之壮烈,行之壮烈,性之壮烈,壮烈之后,如言官受杖,将军赴死,德女殉节;

  其行也匆匆,其终也匆匆。

  此之烈酒人生。

  又有一种酒,酒中掺水,有酒味而味又不足,饮之皱眉而不舍弃;

  恰如你我芸芸众生,生死之壮烈与我等遥不可及,穷凶之极恶亦为不足。

  人活一世,有些光彩有些酒味,可世人及后人,观之读之赏之,难呼当浮一大白。

  可偏偏这掺水之酒可卖得长久,可偏偏似我这等之人往往能老而不死。

  时至今日大限将至,品自己这辈子,莫说狗嫌不嫌,我自个儿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陈大侠看着姚师,笑了笑,道:“我也一样。”

  乾国亡国后,姚子詹以亡国降臣之身,赴燕京为官;

  姚子詹当年曾言燕国先帝愿以一万铁骑换文圣入燕,此等笑语终于成真,而入燕之后的姚子詹于人生最后十余载光阴间作诗词无数,可谓高产至极。

  其诗词中有缅怀故国江南江北之风貌,有神思权贵黔首之习俗,有古往今来之悲风,更有为大燕朝歌功颂德之佳篇;

  这个老头儿才华横溢了一辈子,也荒唐恣意了一辈子,临之人生最后之岁月,到底是干了一件人事儿。

  李寻道身死之前曾对他说,后世人要说记得这大乾,还得从姚师的诗词之中才能寻起。

  所以他姚子詹不忌讳为燕人鹰犬走狗之骂名,为了是多写点诗多作点词,以此慰藉某些他在乎之人的在天之灵,以及再为他这一生中再添点酒味儿。

  陈大侠这辈子,于家国大事上亦是如此,他倒是比姚子詹更豁得出去,可次次又都没能找到可以豁出去的机会。

  大燕摄政王灭乾之战,他陈大侠抱之以赴死之心死守阳门关,到头来守了个寂寞。

  姚师:“大侠,你可曾想过当年在尹城外,你若是一剑真的刺死了那姓郑的,是否如今之格局就会大不一样。”

  陈大侠摇摇头,道:“从未想过。”

  紧接着,

  陈大侠重新抓住车把手,拉着车前行,继续道:“他这辈子生死一线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多到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再者,我是不希望他死的。”

  姚师又喝了一口酒,

  摇摇头,道:“其实你一直活得最明白。”

  恰好这时,前方出现一身着白衣之男子,牵手身边一女子,也是一样女子坐板车上,男子拉车。

  陈大侠马上撒开手,将身后车上坐着的姚师颠得一个踉跄。

  “弟子拜见师父。”

  剑圣微微点头。

  陈大侠又对那车上女子一拜,道:“弟子拜见师娘。”

  车上妇人也是对其含蓄一笑。

  姚师见状,笑道:“我姚子詹何德何能,于大限将至之期,竟能有剑圣相送。”

  虞化平摇摇头,道:“携妻子给岳母上坟,本就是为了送人,恰巧你也要走,车上还有纸钱元宝没有烧完,带回家嫌晦气,丢了又觉可惜,毕竟是我与妻子在家亲手折的;

  故而顺便送你,你可路上留用。”

  说完,虞化平一挥手,车上那几挂元宝纸钱尽数飞向姚子詹,姚子詹张开双臂又将它们全都揽下。

  “那我可真是沾了他老人家一个大光了。”

  其实老太太年纪细校起来兴许还没姚师大,这也足可说明,姚师这壶酒到底掺了多少的水。

  若非真的大限将至,以姚师之年龄,真可称得上活成一个人瑞了。

  当然,和那位真的已经是人瑞或者国瑞的,那自然是远远无法相比。

  陈大侠向自家师父请罪,刚欲说些什么,就被剑圣阻止。

  剑圣知道他要说什么,说的是他和那位赵地剑客交手却打了个平手,但剑圣知道,陈大侠的剑,早已无锋,不是说陈大侠弱,而是懒了。

  懒,对于一名剑客而言,其实是一种很高的境界。

  这本来就没什么;

  怪就怪在,自家那几个徒弟,硬是要为自己这师父,全一个四大剑客尽出我门的成就。

  甚至,不惜让那早已身披蟒袍的小徒弟,以尊贵之身亲临江湖,格杀那一江湖侠客。

  其实有些事儿,剑圣自己也早已不在意了。

  正如那位功成名就后就选择急流勇退的那位一样,人嘛,总是会变的;

  徒弟还没长大时,总想着未来之盛况,徒弟们既已经长大,一个个都奔着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方向,拍打着他这座前浪。

  既已有实,虚名什么的,不过尔尔。

  不过,徒弟们这番好意,他虞化平心里还是高兴的,就像那大寿之日面对儿孙们满堂“福如东海”的老寿星一般,乐呵是真乐呵。

  姚师此时开口道:“择日不如撞日,反正也无几日,今日正好酒和纸钱都有,就在今日就在此时就在此地了吧。”

  陈大侠点头,挥手向前,以剑气直接轰出一个坑洞。

  姚师有些诧异,略带不满道:“我说的随意,您竟然也这般的随意吗?”

  “又当如何?”

  “总得亲手挖吧?”

  “那太费事。”

  姚师无奈,摆摆手:“罢了罢了,就这般吧。”

  说完姚师挣扎着下了板车,又挣扎着爬进了那洞里,又挣扎着正面躺起,最后,又挣扎着理顺了自己的白须。

  “紧着,填土。”

  “您还没断气儿。”

  “这会儿,又给我来讲究了?”

  “这不一样。”

  “行吧,我死,我死喽,死喽!”

  说完,姚子詹就真的断气了,他这一走,无形之中带走了那昔日大乾最后一抹的气息。

  走得简单,走得干脆,走得突然,走得又是那么得顺理成章;

  有人觉得他走得,太晚太晚了,合该于上京城破那一日自缢或自焚,方不负文圣之名;

  有人觉得他走得,太早了,此等文坛大家多留一篇佳作即是为后世子孙多增一道风景。

  陈大侠开始填土,

  陈大侠又开始烧纸,

  虞化平牵起发妻之手,过来示意妻子一起烧纸。

  妻子有些疑惑,

  问道:“合适吗?夫君。”

  虞化平则笑道:“这纸钱本就是特意为他留的嘛。”

  妻子点点头,道:“相公也是为他而哀吗?”

  虞化平回答道:“只是眼瞅着,这天下动乱再过十载怕是也就该彻底平定了,等天下大定之后,按照惯例,当是读书人之天下。

  大虎二虎,既以投身军旅,他们不谈,可咱那孙子,曾孙辈儿呢?

  到底是要读书的,到底是要上进的。

  瞧瞧,

  那位既然已经‘死’了,也没再多留一些诗篇下来,眼前这位余生又是写了茫茫的多,且就算那位还没死,他的经历,也断不会让人往文圣上面去送,说到底啊,后世文曲星,就是咱眼前刚埋的这位了。

  后人日后想为自家子弟进学而拜他,为了那一炷头香,怕是也得争得个头破血流。

  你我这遭,可是正儿八经的往后千年之中,头香中的头香,可不得为了儿孙们赶紧烧它一烧,还是趁热。”

  旁边的陈大侠听到这话,赶紧挪步让开,生怕挡了师父师娘的位置。

  烧完这头香之后,剑圣看向陈大侠,道:“回家去?”

  陈大侠指了指自己的腿,“是该回家再换个腿了。”

  剑圣道:“郢城有座醉生楼。”

  陈大侠会意,问道:“您家呢?”

  未等剑圣回答,陈大侠马上醒悟:

  “隔壁。”

  师父笑了,师娘也笑了,大侠也笑了。

  忽然间,

  剑圣抬手,

  一道剑气直入那苍穹,

  非是从那天上借,而是自那跟前出。

  一剑扶摇直上几千里,自这晋地遥遥落入那郢城。

  恰好这时,

  醉生楼有一脸上带疤的马夫,

  被那楼中新来地位很高脾气更高的大厨,

  催使着,翻过了那院墙,

  正欲抓那一只正带着院内的那些鸡子鸡孙已然垂垂老矣的鸭子;

  那鸭子,早年吸龙渊之剑气,后又被三爷喂过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更是被剑婢与那王府公主共同把玩调戏过,虽未修炼却已活成了精。

  马夫的手就要抓住其脖子时,一道介乎于有形与无形之间的剑意,不差丝毫的落在其跟前。

  “叨扰,走错了路了。”

  转身忙不迭的翻身回去,

  恰那大厨正在烤鸭炉旁等着食材,

  野人王面见大燕天子,

  叩头道:

  “陛下眼光真好,那只鸭子已然成了精,小狗子我实在抓不到,还得劳烦陛下亲去,以龙气镇压方可擒拿。”

  番外二

  江南的风,不仅能醉人,还能醉去刀客腰间的刀以及剑客手中的剑。

  一身穿紫衫的女子,斜靠着坐在一棵柳树下,身侧地上插着一把剑,就是这剑鞘,显得厚重了一些;

  而女子身前,

  几个荷叶包上,

  摆放着盐水鸭、醉香鸡、胡记牛肉以及崔记猪头肉;

  下面几个纸包里则是几样素菜外加各式炒豆子作为解腻留备。

  女子吃得很斯文,但进食的速度却很快,更重要的是,量也很大。

  只不过,对于面容姣好的女子而言,看着她们吃饭,其实是一种享受。

  就比如此时坐在旁边两棵柳树下的那两位。

  一位,年近四十,却面露一种威严之气,显然身份地位不低,这种气质,得是靠久居高位才能养出来的。

  一位,则二十出头,也是佩剑,是一名俊秀剑客。

  他们二人,一个跟着这女子有半个月,另一个更长,有一个月,目的是什么,都清楚。

  只可惜,这女子对他们的暗示,一直很冷淡仿佛根本就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待得女子吃完,

  那中年男子起身,拿着水囊走来,递送到女子面前。

  女子看都不看一眼,取出自己的水囊,喝了好几大口。

  随后,

  轻拍小腹,

  吃饱喝足,

  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她打小饭量就大,也容易饿,进食这方面,一直是个问题,好在她爹会挣家产,才没短了她吃喝;

  就是她爹“没”了后,

  留下的遗产更是富足,亲弟弟继承了家产,对她这个姐姐也是极好。

  “姑娘,陈某已追随姑娘月余,诚意足见,陈某的家就在这附近,姑娘还是与陈某一同归家去吧。”

  说完。

  自这片杨柳河堤处,走出来一行身着统一镖局制式的持械武者。

  陈家镖局,在大乾还没被燕覆灭时,就参与到与燕国的走私生意之中,后来燕国铁骑南下覆灭乾国,陈家镖局顺势投效,成为了燕国户部之下挂着名号的镖局押运之一,甚至还能经手一部分的漕粮的押送。

  故而,说是镖局,其实不仅仅是镖局,这位陈家家主,身上也是挂着密谍司腰牌的,其身份地位,足以和寻常地方知府平起平坐。

  换句话来说,这样的一个黑白两道都能混得开的大人物,为了一个“一见钟情”的女子,放下手中其他事,追随了她一个月,足以称得上很大的诚意。

  而这时,

  那名年轻剑客犹豫了一下,他是一名六品剑客,在江湖上,也不算是等闲之辈,可人家人多势众,外加这些镖局的人看似是跑江湖吃饭的实则也是兵丁之一,自然和普通江湖乌合之众不同。

  故而,这位少侠默默地将剑拿起,又放下。

  眼前这女子让他着迷,否则也不会尾随这般久,但他更爱惜自己的命。

  女子拍了拍手,

  站起身,

  她要离开了。

  像是之前这一个月一样,她每到一处地方,就是吃当地的有名小吃,吃完了睡,睡好了再吃,吃了一遍后择取符合自己口味的再吃一遍,吃腻了后就换下一个地方,周而复始。

  陈奎目光微凝,

  他本意是想和那位年轻侠客平等竞争一下,他不觉得自己的年龄是劣势,只觉得自己的沉稳与沉淀,会是一种更吸引女人的优势;

  一树梨花压海棠,在民间,在江湖,甚至是在朝堂上,也永远是一桩美谈。

  在这种情况下,抱得美人归,本就是一场快事;

  可惜,他愿意玩这一场游戏,而那个他一见钟情的女子,却对此兴趣缺缺。

  所以,他不打算玩了。

  混到自己这个位置上了,

  强抢民女,已经不叫作恶,而是叫自污了。

  哪怕事情传出去,密谍司的高层怕是也会一笑置之,反而会觉得自己这个归顺的乾人更好受控制。

  镖局的人,

  拦住了女子的路。

  女子回过头,

  看了看陈奎;

  陈奎开口道:“我会许你明媒正娶。”

  随后,

  女子又看向那个少侠。

  少侠躲开了目光。

  女子摇摇头,又叹了口气,目光,落在自己那把剑上,确切地说,是那把明显比普通剑鞘宽厚一倍的剑鞘。

  “爹当年抢娘亲时是何等雄姿英发,为何到我这里被抢时,就是这点歪瓜裂枣?”

  摄政王当年入楚抢回楚国公主当婆姨,几乎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故事。

  各地各个形式的戏曲节目中,都有这一主打戏,毕竟,无论什么时候,英雄和爱情这两种元素,永远是最受普罗大众欢迎的。

  当然,戏说久了,难免失真,也难免放大。

  不过她曾亲自问过娘亲当年的事,娘亲也认认真真尽量不带偏袒与美化地告知于她。

  可哪怕没有了夸大,也没有了美化,光是从娘亲这个当事人口中说出来,也足以惊心动魄,甚至让她都觉得,无怪乎自己娘亲当年忍不住要选择跟着爹“私奔”;

  世间女子,怕是也没几个能在那种情境下拒绝自家那爹吧?

  再者,当世三妻四妾本就是风俗之一,他爹的女人,相较于他的地位,已经算少得很了。

  且自幼在家里长大的她,自然明白,她家里后院的那种轻松闲适氛围,稍微上点门面的大宅门里都几乎不可能存在。

  她娘也曾感慨过,说她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当年跟着她爹私奔,故国激荡这些暂且不谈,荣华富贵也先不论,就是这种吃喝不愁无忧无虑的后宅日子,这世上又有几个女子能享受到?

  想到自己爹了,

  郑岚昕心里忽然有些不舒服,

  爹“走”了,

  娘亲也跟着爹一起“走”了。

  她这个当朝身份第一等尊贵的公主殿下,瞬间成了名义上和公认上的“没爹没妈”的孩子。

  小时候她还曾想过,等自己再长大一些,可以跟在爹身边,爹打仗,她就在帅帐里当个女亲卫;

  谁又能料到,还没等自己长大呢,她爹就已经把这天下给打下来了。

  他爹玩腻了天下,也玩“没”了天下;

  接下来,

  她只能揉搓这个江湖。

  偏偏江湖看似很大,实则也没多大的意思,南海那么多洞主,有名无实的居多,如果不是硬要凑一个顺耳的数字,她才懒得一次次乘船赶赴一座座孤岛,唉,还不是为了达成那个成就?

  陈奎见女子还不说话,正欲伸手示意直接用强;

  而郑岚昕也指尖微动,

  龙渊露出来嘛,自己走哪儿哪儿轰动,江湖轰动那也就罢了,偏偏各地地方官守备什么的也会像哈巴狗一样凑到她面前一口口“姑奶奶”的喊着;

  可你要是不露出来的话,

  瞧,

  苍蝇就会自己飞上来。

  女子孤身走江湖,就是这样,阿弟曾建议她穿一身好的,再好好打扮打扮,穿金戴银的也可以,一般这样的女子在江湖上反而没人敢惹。

  可偏偏郑岚昕实在是不想那副做派。

  龙渊将出之际,

  地面发出了微颤。

  陈奎以及那名剑客,包括在场镖局的人,都将目光投向河堤处,只见堤坝上,有一队身着锦衣的骑士正向着这边策马而来。

  陈奎眼睛当即瞪大,

  锦衣亲卫意味着什么,他当然清楚;

  当世大燕,唯有两个人能以锦衣亲卫做护卫,一个是摄政王爷,一个,则是摄政王爷的兄长,老摄政王的养子,已经继承了其父王位的靖南王爷。

  郑岚昕默默地收回勾动龙渊的剑气,面朝那边,露出微笑。

  都说英雄救美是一件极为浪漫的事,但前提也得看看人家美人愿不愿意给你搭这个台子。

  很显然,大妞是愿意的,否则她完全可以龙渊祭出,将面前的这些家伙尽数斩杀;

  一个三品巅峰剑客,真的不难办到这些,就是那陈奎身份有些特殊……好吧,随他特殊去呗。

  她爹辛苦操劳半辈子,所求无非是这辈子能做到顺心意地活着,她爹做成了,连带着他的儿女们,也能生来无所顾忌。

  哦,

  也不是,

  阿弟是有顾忌的,

  大妞想到了已经继承了老爹王位的阿弟,曾有一次在自己回家姐弟俩相聚时,

  无奈地叹息过,

  他说干爹的野望,他本想帮着完成完成,可谁叫自家亲爹硬生生地活成了一个“国瑞”。

  合着他想造反,也得等到自家亲爹活腻了和自己提前打一声招呼?

  否则在那之前,他还得帮这大燕天下给稳一稳基石?

  一瞬间,大妞脑海里想到了很多,或许是知道接下来将要见谁,所以得提前让自己“分分心”以免过于的着相,女孩子嘛,总得要矜持一些的。

  可等到看见一骑着貔貅的将领自锦衣亲卫护卫之中脱颖而出后,

  大妞当即放下了一切矜持,直接继承了当年娘亲之风,

  大声喊道:

  “天哥哥!!!”

  天天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他刚平定了一场江南的乱事,率部在这附近休整,得到大妞的传讯,就只率亲卫赶来相见。

  自家的白菜,被猪拱了,怕是换谁心里都不会好受。

  但对于郑凡而言,

  真要把天天和大妞搁一起来看的话,

  他反而觉得天天才是那一颗白菜,

  反倒是自家这闺女,才算是那头猪。

  有意无意的,这年头,男子成亲年龄本就小,皇子不提,连郑霖那崽子小小年纪就被安排了包办婚姻,可偏偏天天就一直单着。

  很难说这不是故意的,

  目的是什么,

  等自家这头猪再长大一些呗。

  酒肆茶楼里的爱情故事,总是会将大小姐与朝夕相处的表哥分开,然后爱上街上的穷酸书生亦或者是乞丐,再顺带着,那位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表哥还会成为一个反派,成为二人爱情之间的试金石。

  不过这类狗血的戏码在郑家并没有出现;

  大妞对外头各式各样的男子,完全不屑一顾,打小就只对天哥哥情有独钟。

  你可以理解成这是灵童之间的惺惺相惜,

  但你更无法否认的是,

  以天天的性格,

  绝对是世间女子首选的良配。

  经过干爹的从小培养,他完全和他亲爹是两个极端,一个是为了国可以舍家,一个,为了家人,可以其他什么都不顾。

  先前这边的一幕,早就落入天天眼里。

  陈奎上前准备叩首行礼时,

  这位当朝靖南王压根就懒得理会,

  手臂轻轻一挥,

  锦衣亲卫直接抽刀上前砍杀。

  这种杀戮,根本不用花费什么笔墨去描述,因为本就是一边倒的屠杀,传承自老摄政王的锦衣亲卫队伍面对这些江湖武装,就是碾压。

  大妞完全无视了周边的血腥,走到天天面前。

  而这时,

  天天目光看向了不远处站着的那名年轻剑客,

  “哥,不用看他。”

  大妞马上说道,

  同时怕天哥哥误会,

  手指一勾,

  龙渊自那厚重的两层剑鞘里飞出,

  刹那间,

  直接将那位年轻的六品剑客钉死在了柳树上。

  “……”年轻剑客。

  对此,

  天天只是笑了笑。

  他没什么道德洁癖,只要妹子高兴就好。

  当然,他也没忘记,爹“临走”前,握着他的手说:大妞,就托付给你照顾了。

  接下来,

  锦衣亲卫开始收拾这边的尸体,

  天天则和大妞重新在河堤上散步。

  “皇帝与阿弟都写信与我,问我愿不愿意率军陪郑蛮一同西征。”

  “天哥哥不想去?”

  “嗯。”天天有些无奈地点点头,“确实不是很想去。”

  “可是……”

  “我这辈子,就一个父亲,他姓郑。”

  ………

  寒冷的夜,

  茫茫望不到边的军寨,

  一面面黑色龙旗竖立在其间。

  这时,

  一队队身影开始向帅帐位置奔袭而去,一场营啸,在此时发生。

  叛乱队伍里,竟然有身穿玄甲的斗者,还有四处放火制造混乱的魔法师。

  帅帐内,

  一白发男子坐在其中。

  这时,已露出年迈之色的蛮族小王子走了进来,跪下禀报道:

  “王,叛乱开始了。”

  男子点点头,

  将身边的锟铻抽出,

  向上一甩,

  锟铻刺破帅帐直入空中,

  刹那间,于这黑夜之中释放出一道耀眼的白光,与此同时,营寨四周边缘位置,早就预备好的蛮族士卒开始有序地朝着帅帐推进,镇压一切叛乱。

  被称之为王的男子,

  站起身,

  其身前,帅帐帘子被气浪掀开,

  因位处营盘最高处,

  前方的那座巍峨的城墙,尽收眼底。

  那是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宗教的中心;

  当年蛮族王庭最鼎盛时,也没攻破过这座城。

  蛮族小王子笑道:“他们实在是没办法了,所以才只能搞这一出。等明日,城内的贵族们,应该会选择投降了。”

  白发男子微微摇头,

  道:

  “抹了吧。”

  ——

  之前受邀写了一篇《王者荣耀》征文,嗯,一篇几万字的小故事,年初时就写好了,不过活动方安排在月底发布,不是我完本了《魔临》后写的。

  河南大水时,一位作者朋友去慰问救灾队伍,和人家聊小说,结果队伍里不少人对《魔临》赞不绝口,朋友告诉我,我好感动。

  在这里,向所有位于抗灾抗疫前线的坚守者致敬。

  原来咱的读者不仅会写书评让我抄,现实里也这么勇,叉腰!

  另外,

  关于新书,

  我之前所有作品,准备期都很短,《深夜书屋》是一个晚上写好的开头,魔临其实也就几天功夫,不过新书我打算做一个完整充沛地准备与规划。

  我希望能写得精致一点,再精致一点,尽可能一切的精致。

  我相信新书会给大家一个惊喜,等发布那天,头两章发布出来时,可以让你们看见我的野心与追求。

  之前说最晚12月开新书,嗯,如果准备得比较好的话,应该会提前一些,其实我本人是很想重新恢复到码字更新时的生活节奏的。

  之前也没节假期,《魔临》一写两年,完本后整得自己跟个老工人忽然退休了一样,觉得很是不适应。

  不过难得有一个机会,可以安心地一边调整身体状况一边细细勾画新书蓝图,还真得按着自己的性子,好好磨一磨。

  真的是好想大家啊!

  最后,

  祝大家身体健康!

  莫慌,

  抱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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