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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6 节

第84章 卷起来

三国守户 · 长不大的肥猫 · 2,281 字

  穿越者最大的优势便是对于历史进程和诸多能臣良将的预知和掌握。

  与之相对,往往不可避免的会干一件事,那就是招收能人。

  刘璋自然也不例外。毕竟这是现实需求。

  那些谋士也便罢了。

  但凡刘璋有些印象的,出身都不简单,便是县令之职都未必被他们看在眼里。

  以刘璋现在的身份,即便背靠刘焉,都打动不了他们分毫。

  可武将却有不少出身草莽。

  虽然有些诸如关羽、赵云这般因为种种原因神出鬼没,而搜寻不到的。

  有些像是张飞等本就是豪强出身,能自称“颇有家资”,而且一出手就是几百乡勇,不甚愿抛家舍业千里任职的。

  但还是有一些出身不高,愿意担任曹掾之职的。

  即便益州于他们而言较为偏远,但刘璋背后却也有着刘焉这位九卿站台,可称得上是未来可期。

  他们自然愿意搏一搏前程。

  毕竟乱世未临,似是他们这般出身不高的草莽,哪怕身怀绝技,也是难以出头,终究需要有识之士赏识。

  于是,刘璋麾下便多了马腾、乐进、于禁、徐晃四将。

  其中,于禁几乎是纯白丁出身,否则也不会从黄巾起义一直混到曹老板领兖州牧,才勉强混了个都伯之职。

  乐进、徐晃倒勉强在地方宗族有点名气,但连小豪强都算不上。

  稍微有点背景的也就马腾了。

  可马腾虽说是伏波将军之后马援,但和刘备这位中山靖王之后的情况差不多,没能沾上太多的光。

  其父马平也就是个兰干县尉,而且后面还丢了官,流落陇西,家贫无妻,只能娶羌女为妻。

  在刘璋找到马腾时,马腾已经是远近闻名的“樵夫”了。

  靠着从彰山砍伐木材背到城里去卖来养活自己,这起点,比刘皇叔还凄惨。

  招揽到这些人后,刘璋觉得自己简直强得可怕。

  马腾一家及五子良将的含金量,懂的都懂。

  能从曹老板麾下杀出重围的外姓将领,定然不简单。

  能把曹老板杀的割须弃袍的,更是狠角色。

  再加上历史上自己麾下原本的阵容,刘璋一时间膨胀的觉得自己甚至可以和曹老板拼一拼。

  受限于官职限制,这四将表面只能暂时担任诸曹曹掾之职,实际上干着的却是屯长的活。

  说他们对于县尉之职没有想法,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四人随便抽出一个也够麴义喝一壶的了。

  更别提还有个高顺在一旁镇着。

  作为揍过曹刘,能让吕布知忠不用,甚至感到忌惮的人物,高顺也不简单。

  一枝独秀自然难免居功自傲,甚至有功高盖主之念。

  但若是身边猛虎环伺,稍有不慎便会被挤下去,自是不会有所他念。

  “这是高顺,字孝之,与你同为本县县尉。”

  刘璋将身侧的高顺介绍道。

  “高顺,见过麴县尉。”高顺淡淡道。

  麴义看着高顺,目光微眯,常年边境厮杀的铁血气势瞬间显露。

  高顺却是依旧神色漠然。

  从某种程度上,高顺和麴义像是一种人。

  同样的沉默寡言,同样的孤傲于世。

  不过不同于麴义的睥睨一切,高顺展现的更多是不卑不亢的漠视,仿佛身边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只做好自己的事。

  刘璋也没有被麴义的气势影响分毫,见二人有些将遇良材的意思,淡淡一笑。

  就这样,卷起来!

  不竞争哪来的动力。某黑心老板已经掌握了些许用人之道。

  “孝之是并州军出身,伯勇是凉州军出身,你们平日刚好可以切磋切磋。”

  “校场里的这些士卒便是孝之练出来的,伯勇不妨指点指点。”

  麴义看着几个步卒方阵,沉声道:“列阵尚可,只是不知实战如何。”

  高顺闻言,目光扫过麴义挑衅的眼神,随即转向校场一侧的卒伍,声音依旧平淡无波:“既如此,便请麴县尉指点一二。”

  “一什出列。”

  话音方落,校场边十名身着皂色号服的士卒迅速走出列队,个个站姿如松,双手按在腰间环首刀上,虽面带青涩,眼底却透着股不服输的劲。

  这什士卒并非军中最强者,却也是经受过近半年训练的老兵了。

  半年来每日寅时便起,扎马步、练劈砍、排阵型,从未有过半日懈怠。

  麴义扫了那十名新兵一眼,嘴角勾起抹不易察觉的弧度,右手一抬。

  自己带来的十名亲卫同样列队。

  这些人皆是他在武威郡带了三年的老兵,袖口挽起,露出小臂上纵横交错的伤疤,手上的老茧厚得能磨破皮革,光是往那一站,便自带股沙场厮杀的凶气。

  王二攥着刀柄,眼神里满是不屑,低声对李狗嘀咕:“就这些毛头小子,咱一只手都能收拾了。”

  刘璋抬手示意,校场边缘的士卒立刻搬来两排木盾,在中间隔出丈许宽的空地,算作战场。

  两支队伍各自换上演练用的装备。

  “点到即止,不可重伤。”刘璋道。

  虽然是较量,但些许轻伤都是难免的,否则没有效果。即便是伤筋动骨都是寻常,但只要不出现重伤就行,专门的军医已经在一旁候着了。

  刘璋话音方落,高顺派出的一什什长沉声道:“结丙阵。”

  高顺训练的兵卒,以伍什为单位,也是有着简易的军阵的,便于在局部战场中取得优势。

  面对相对凶悍、具体情况不明的敌人,什长第一时间作出了判断,采取相对稳妥的守阵

  十名新兵闻声而动,瞬间排成两列横队,前三人身前架起木盾,中间四人手持环首刀准备扑杀,后三人手持长矛,矛尖斜指地面,动作齐整得仿佛演练过千百遍。

  由于是内部临时的小型演练,所以弓弩没有被配备其中,否则中间四人此时应该持弩才是。

  麴义见状,眼中闪过一丝讶异。

  只这一瞬间,他就意识到这些士卒不简单。

  麴义麾下的老兵眼中闪过一丝警惕,但王二还是怒喝道:“破阵,速战速决!”

  这么快的结阵速度,只能说明对方训练的不错。具体打起来如何,不可能只看这些“花架子”,尤其是在人少的情况下。

  阵势摆的惊天动地、打起来一触即溃的对手他们也不是没见过。

  话音方落,负责试探的李狗已率先冲了出去,手中环首刀劈向最左侧的木盾。

  “嘭”的一声闷响,木盾只是裂开些许细纹,巨大的反震力让他手臂微酸。

  这盾还真结实!

  还好没用全力。

  不等他抽刀,身后已刺来两支长矛,直指他肋下。

  新兵眼神虽有些慌乱,惊讶于他的攻势凶猛,但手却稳得很,显然是已经训练出本能了。

  李狗忙侧身躲闪,腰间却被另一支长矛扫中,踉跄着退了两步。

  心中顿时怒骂。

  靠!姓赵那混蛋坑老子!

  这是他们一群民兵能二打一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