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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4 节

第354章 荒谬的世界

从底层冒险者开始通关世界 · 辰雨起兮 · 4,705 字

  就在薇米尾巴轻晃的同时。

  雷恩又开始从储物袋里往外拿东西。

  地狱前哨站的收获,自然远不止这些。

  很快,五坛地狱零食、被咬得满是牙印的羽毛笔、暗红色的浴袍,以及那本地狱材质的诗集,一件接一件地被摆上了柜台。

  看到雷恩又拿出这么多明显带着地狱气息的物件,薇米琥珀色的眼眸再次瞪得溜圆,一时说不出话来。

  她小心翼翼地查看着每一件物品,尾巴再次由轻晃变成了甩来甩去,一会儿弯成问号,一会儿又弹成惊叹号,活像一条震惊不已的黑色小蛇。

  首先是那五坛地狱零食。

  薇米抱起一个坛子,对着灯光仔细端详。

  坛子本身就是一件封印类容器,附带地狱气息特有的保鲜附魔。

  这种附魔只对地狱产物有效,但这恰恰是它的价值所在。

  普通的保鲜魔法讲究普适性,什么都想保,结果什么都保不长久。

  而地狱造物不同,它们偏执、极端,只认一种规则。

  这意味着坛中的东西,能够原封不动地保存几百年甚至上千年。

  她轻轻掀开盖子,凑近闻了闻,琥珀色的眼眸顿时闪闪发亮。

  “这可是‘地狱宴会’的绝佳食材啊。”

  薇米喃喃自语。

  把这些东西加工后端上宴会长桌,比任何金银器皿都能彰显主人的胆识和门路。

  而光是这个坛子本身,如果落到研究地狱的学者手里,也能换来一些课题经费。

  然后是那支羽毛笔。

  薇米的视线,落在笔杆上密密麻麻的牙印上,停留了好一会儿。

  她的思绪,随即飘向了王都贵族圈子里某些荒唐的人群。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贵族圈子里开始流传一种荒谬至极的说法:

  魔鬼的唾液能让人重振雄风,而且越是古老的唾液,效果越强。

  这让那些脑满肠肥的老贵族们蠢蠢欲动。

  他们不惜花重金收购被魔鬼咬过的物件,刮下干涸的唾液残渍,泡进酒里或茶里。

  然后仰头一饮而尽,指望着地狱的力量能让他们在床帏之间重拾二十岁的威风。

  去年在王都办事时,薇米甚至亲眼见过一位男爵大人面不改色地喝下一杯泛着诡异荧光的茶水,还对她露出一个“你懂的”的笑容。

  两个月后,在那位男爵的葬礼上,主持仪式的牧师摇头叹息,将死因归咎于“为王室操劳过度导致的急性脏器衰竭”。

  而她私底下听说的版本却是:唾液中残留的地狱毒素侵蚀了他的肝脏,死的时候整个人黄得像一块陈年乳酪。

  要知道,相当一部分魔鬼的唾液里都含有毒素。

  只有欲魔等少数几种魔鬼,被研究证明确实有一定的重振雄风作用。

  但即便是索兰王国最权威的地狱学者,也无法通过牙印和化验结果来判断唾液究竟来自哪一种魔鬼。

  所以很多时候,全凭运气。

  这就导致了一种荒诞的局面。

  那些侥幸没中毒的人到处炫耀,夜夜笙歌,成了活广告。

  而那些中毒死了的人,则变成了贵族圈子里心照不宣的沉默。

  葬礼上的悼词也是千篇一律,死因永远是“为王室操劳过度”。

  这支笔上的牙印够深,够多,够古老,保存得够完整。

  而且从痕迹来看,咬它的魔鬼牙口相当好,这意味着唾液残留量非常充足。

  她几乎可以想象到,这支笔一旦出现在那些渴望重振雄风的老贵族面前,会引起怎样一番激烈的争抢。

  那些老家伙们会红着眼睛竞价,仿佛只要把这支笔泡进酒里喝下去,他们就能从松垮的皮囊里重新长出肌肉和野心。

  然后是那件暗红色的浴袍。

  薇米拎起袍子,指尖摩挲着柔软细腻的面料。

  这只是一件普通的地狱衣物,并无特别之处。

  但上面的暗红色,不是人间染料能调出来的色调。

  那是只有在地狱终年不散的赤色天光下浸泡出来的颜色,带着几分让人不安的质感。

  有些人看了甚至会感到不适,但如果穿着它去参加光怪陆离的“地狱宴会”……

  薇米的脑海中闪过一个画面。

  一位贵族少爷披着这件暗红浴袍,在满桌地狱食材的宴席间穿行。

  别的宾客还在用言语吹嘘自己与地狱的渊源,而他什么都不用说。

  这件袍子就是他的无声吹嘘。

  拉风,太拉风了。

  光是满场宾客回头的那一瞬,就值至少五十枚金币。

  这件浴袍在薇米心里的标价,几乎是在她触摸到面料的瞬间就自动跳了出来。

  而且她很清楚,这个价格里至少有一半是虚荣心的溢价。

  贵族们为虚荣心付钱的时候,从来不看价签。

  最后是那本诗集。

  薇米轻轻翻开书页。

  一本地狱材质的通用语诗集,页边密密麻麻地写满了炼狱语的批注。

  在地狱学者眼里,这本诗集无异于无价之宝,是研究地狱文化的一手资料。

  但讽刺的是,尽管这是几件物品里最具学术价值的东西,可它却是最不值钱的那一件。

  原因很简单,贵族们不为看不懂的东西买单。

  他们可以为一件能穿在身上炫耀的浴袍挥金如土,可以为能泡进酒里“重振雄风”的牙印笔一掷千金,可以为摆上餐桌的地狱零食争相竞价。

  但一本诗集?一本他们翻都翻不懂、戴不到身上、吃不到嘴里的东西?

  那既不能彰显地位,不能证明门路,也不能在宴会上成为话题。

  你总不能捧着一本地狱材质诗集,站在舞池中心说“看,我懂炼狱语”……因为大家都知道你看不懂。

  而真正懂的那些地狱学者,研究经费恨不得掰成几瓣花。

  他们能出多少价?几枚金王?十几枚金王?

  和贵族们动辄几十枚、甚至上百枚金王的出手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所以这本诗集的价值,在薇米心里分成了两条截然不同的线。

  对学者,它是无价之宝。

  对贵族,它是一堆废纸。

  而她做的主要是贵族生意。

  薇米合上诗集,轻轻叹了口气。

  这个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荒谬。

  学识抵不过虚荣,里子敌不过面子。

  心中慨叹之余,薇米的手指在诗集封面上轻轻摩挲,琥珀色的眼眸里翻涌着思索的光芒。

  她在心里飞快地算着账。

  零食坛子、羽毛笔、浴袍、诗集……这几样东西加在一起,至少价值两百枚金王。

  她可以出一百五十枚金王收购,转手就是五十枚金王的利润。

  但是。

  她的尾巴轻轻晃了晃,箭头状的尖端在空气中画了个小小的圈。

  三个月后的深冬节,贸易都市维斯拉克将举办一场规模盛大的年度拍卖会。

  那是整个索兰王国中部、乃至于半个王国都瞩目的盛会。

  届时,王都的贵族会参加,周边区域的贵族会参加,各地的新贵族与传统贵族也会趋之若鹜。

  因为那不止是一场拍卖,更是与王都权贵们维护关系的好时机。

  在拍卖会上举牌竞价是其次,借机在觥筹交错间递上名帖、攀谈几句,才是真正的目的。

  至于原因,稍微了解索兰王国当前时局的人都知道。

  王都圈子内外的贵族,几乎都是王室派。

  这些家族世代生活在王都及其周边的肥沃土地上,既不站在传统贵族一边,也不支持新贵族的崛起。

  他们只认王冠,只忠于那个坐在王座上的人。

  无论王的脊梁是铁铸的,还是纸糊的。

  只要能保住他们的权力与地位,就足够了。

  这无疑让新贵族与传统贵族双方,都对他们又敬又怕,却又恨又拉拢。

  至于为什么拉拢?

  答案显而易见。

  因为他们手里同样有钱、有地、也有兵。

  在索兰王国的权力棋盘上,新贵族与传统贵族各占一角,而王室派占据了中心那块最稳当的棋盘格。

  他们不仅掌握着王都周边最为富庶区域的税收与粮食,还拥有一支庞大的军队。

  这意味着,一旦新贵族与传统贵族全面开战,无论哪一方占据了上风,王室派都有能力在关键时刻出手,决定战争的最终走向。

  所以,王室派贵族虽然表面中立,但新贵族希望他们能在关键时刻“保持沉默”,传统贵族则希望他们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为此,双方送上的不只是金银珠宝、联姻承诺,还有贸易路线的优惠、领地边界的让步,以及各种心照不宣的政治默契。

  而王室派贵族也乐得如此。

  他们既不用亲自下场搏杀,又能从两边收取好处,同时还能维持国王作为最高仲裁者的体面。

  只要新贵族与传统贵族继续互相牵制,王室派就能安坐如山,成为这片大地上最为滋润的一群人。

  这也是为什么那些王都贵族会对地狱物品趋之若鹜。

  他们手里有钱,又不需要在政治博弈上烧太多钱,自然有余裕追逐这些时髦的玩意儿。

  而参与这样的拍卖会,既能让他们买到心仪的希罕物,又能借机从新贵族或传统贵族手里捞到财富,可谓一举两得。

  总而言之,如果拿到维斯拉克的拍卖会上,这几样东西加起来,三百枚金王是起步价。

  如果遇上几位贵族较上了劲,冲到四百甚至五百枚金王,也不是没有可能。

  薇米抬起头,眼神复杂地望向雷恩。

  这个黑发青年显然不知道维斯拉克拍卖会的事情。

  如果他知道了,以他的精明,绝不会把这些孤品现在拿出来。

  他大可以自己跑一趟维斯拉克,把利润稳稳装进自己的口袋。

  而她,完全可以不提这回事。

  反正他不知道。

  反正她给出的价格已经足够公道,比外面那些黑心商人高出一大截。

  反正就算事后他听说了维斯拉克拍卖会的事,也挑不出她的毛病。

  她又没骗他,只是没说而已。

  做生意嘛,信息就是利润,这有什么错?

  薇米的尾巴又在小腹上缠了一圈。

  可是。

  她的目光,不自觉地飘向了站在雷恩身后的温妮。

  那个戴着厚兜帽,将大半张脸藏在阴影里的提夫林少女。

  从进门到现在,她从没有说过话,安安静静地站在队友身侧,像一道沉默的影子。

  那种小心翼翼收敛着存在感的姿态,薇米太熟悉了。

  因为她也曾经这样站过。

  在满是人类的街道上,压低兜帽,藏起犄角,把尾巴紧紧缠在腰上,祈祷没有人注意到自己。

  在酒馆的角落里,听见邻桌的冒险者谈论“魔鬼杂种”时,假装什么都没听到,低头喝完自己的麦酒,然后默默离开。

  在商谈价格时,被对方用审视的目光从头打量到脚,那种眼神分明在说:你一个提夫林,也配和我谈条件?

  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刺痛,像鞋子里的小石子,单拿出一颗来看微不足道。

  可它们一粒一粒地硌在脚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把整个人都磨得钝钝地疼。

  她知道同族活得有多不容易。

  在这座城市里,在这片大陆上,在任何一个人类的国度里,提夫林永远是被审视、被提防、被议论的那一方。

  人们看见你的犄角,看见你的尾巴,看见你瞳孔里不属于人类的颜色,然后就在心里给你贴上了标签。

  不可信、危险、离你远点。

  能有头有脸的提夫林,没有一个不是咬着牙、低着头、比别人多付出几倍努力才站稳脚跟的。

  她是这样,温妮肯定也是这样。

  薇米的尾巴从小腹上缓缓松开,垂落在身侧,轻轻晃了晃。

  她可以赚贵族们的钱,赚得理直气壮,因为他们人傻钱多,不赚白不赚。

  她可以在讨价还价时和这个黑发青年斗智斗勇,因为那是生意,各凭本事。

  但她不想占同族的便宜,更不想用沉默和隐瞒,从另一个提夫林的口袋里悄悄掏走本可以属于他们的东西。

  那和那些用审视目光打量她的人,有什么区别?

  更何况,这个黑发青年刚才明明可以继续压价,却选择了停在她留有余地的那条线上。

  不是他不懂,正是因为他懂,却依然给了她体面。

  况且,他还是提夫林的伙伴。

  这样的人,值得她交个朋友。

  薇米深吸一口气,琥珀色的眼眸里那几分商人式的狡黠悄然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少见的认真。

  她把诗集放回柜台上,抬起眼睛,直视着雷恩。

  “阁下,有一件事,我觉得应该告诉你。”

  她的声音干净利落,没有一丝商人的狡黠。

  “这些东西,我不建议你现在出手。”

  闻声,雷恩的眉毛微微挑起,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三个月后,深冬节,贸易都市维斯拉克会举办一年一度的盛大拍卖会。”

  “那是整个索兰王国最受瞩目的拍卖盛会之一,王都的贵族、周边地区的领主、甚至这座洛特城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都会派人过去,或者亲自到场。”

  她说着,嘴角微微弯起,露出两颗小尖牙。

  但笑意里没有商人式的客套,反而带着几分坦荡。

  “你的这些地狱物品,零食坛子、牙印羽毛笔、暗红浴袍,和那些地狱金属与能量水晶不一样。”

  “那些虽然也较为稀缺,但终究是可以用数量衡量的原材料,而这些东西,是孤品。”

  她特意咬重了“孤品”这个词。

  “我估计,如果拿到维斯拉克的拍卖会上,光是这几样东西,三百枚金王是起步价,甚至能卖到四五百枚金王。”

  她顿了顿,琥珀色的眼眸里掠过一丝复杂的神色。

  “而如果我现在收购,只能给你一百五十枚金王。”

  “因为我也得找买家,得托人情,甚至还得承担滞销的风险,这些成本都要算进去。”

  她摊开双手,耸了耸肩,尾巴在身后画了个坦然的弧度。

  “所以,你要怎么选?”

  她说完,歪了歪头,琥珀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雷恩,等待着这个黑发青年的回应。

  柜台后面,她的尾巴安静地垂在身侧,没有甩,没有晃,也没有缠上小腹。

  这一刻,她不是「甜心薇米」,不是在底城区开了间收售死人物品店铺的狡黠商人。

  只是一个不想占同族便宜的提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