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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7 节

第一卷 It's MyGO!!!!! : 第四十八章 (拍床声)

千早爱音有九只翅膀 · 白色的水儿 · 826 字

明天是周末,不需要早起上学。

爱音和众人分别,去警局接到了乐奈。爱音刚到的时候,乐奈身上正披着一件警服外套,坐在一个警员的座位上,一边晃椅子一边吸溜外卖来的荞麦面。

之所以披着外套,是因为少女的衣服已经湿透了,据说是犯人想要跳河逃跑,乐奈去追了。

将乐奈带走的时候,警察们都没有多过问什么,真是和立希说的一样,对这个女孩,大家都只是走一下形式。

走出警局爱音犯愁了,要大叔只说了接乐奈,没说把她带到哪啊。看少女浑身上下湿漉漉的,爱音最终叹了口气,决定先将她带回自己的公寓。反正这个警局离公寓又不远。

感冒就不好了。

当然,肯定是得先跟祥子说了一声,争得了她的同意。

哦对了,她还在打工,差点忘记了。

“乐奈经常参与解决犯罪事件,我今天才刚知道。”走路时的沉默总很令人难以忍受,所以爱音想找个话题,“乐奈一定很喜欢做英雄吧?”

乐奈扭头看向爱音,似乎是认真思考了一下,摇摇头回答:“无所谓。”

“诶?”

“做不做英雄,都无所谓。”乐奈的声音轻飘飘的,像是小猫舔舐肉爪。

“那乐奈为什么要去抓罪犯啊?”爱音问道。

“因为那些人很讨厌。”乐奈的语气理所当然。

啊,好纯粹的理由。

祥子回消息了,说无所谓爱音带人回去,公寓是爱音的,谁来住都由她决定。

再给要大叔发个消息吧,问一下之后怎么办……

嘭!

边上发出重物落地的声音,爱音扭头看去。

一个男人被摔在地上四脚朝天,而乐奈则是刚刚收回自己的右脚。

男人撑起身子对着乐奈怒目而视,路上的另外一个女人则是看着男人手边的很明显不是男人自己的女士挎包,大声叫道:“我的包!”

男人,也就是小偷,脸色大变,转身就跑。

乐奈脚尖轻挑,从路上踢飞一枚小石子,命中小偷脚踝将其再次掀飞摔倒。几个有正义感的路人冲上去七下八上就给小偷压住了。

乐奈继续迈步往前走。

“诶,这就走了吗?”爱音观察了一下,确认小偷没有什么危险的异能之后快步跟上了去。

乐奈看爱音:“嗯?嗯。”

看来真的只是觉得罪犯不顺眼啊。

连受害者道谢都不等的。

真够随心所欲。

不自觉地,爱音嘴角翘了起来。

当然,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