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如今江湖
春色 · 黄天无奈标签:#武侠 #后宫 #熟女 #人妻 #剧情第一卷 龙阳篇 · 1.8万 字
我站在潇湘别院的演武厅二楼,凭栏俯瞰着满堂的江湖群豪。
今日的潇湘别院热闹得不像话。
正厅、偏厅、前院、后院,但凡能摆下桌椅的地方全都坐满了人,粗粗一扫,少说也有三四百号。
这些人来自五湖四海,三教九流,有成名已久的一方豪杰,也有初出茅庐的年轻后生,有衣冠楚楚的名门正派弟子,也有衣衫褴褛的江湖散人。
他们聚在一起,喝酒划拳,高谈阔论,喧哗声几乎要把屋顶掀翻。
都是来看我龙啸天出手的。
这也不奇怪。
天榜十大高手,那是武林中神话一般的存在。
近百年来被乾坤老人列入天榜的,无一不是武学登峰造极的奇人。
可这些奇人大都神龙见首不见尾——圣君长空行踪飘忽,武佛无相深居少林,神道清风坐镇武当,寻常江湖人一辈子也见不到他们一面。
至于看他们出手?
那更是痴人说梦。
而我龙啸天,是天榜中唯一一个会公开应战的。
一来我年纪最轻,不像那些老前辈般讲究身份排场;二来我入赘沈家后常年住在潇湘别院,住处是公开的,不像其他天榜高手那样隐居山林。
江湖上想看我出手的人,这些年攒了不知多少,如今金守一挑战我,他们哪有不来的道理?
我的目光在人群中扫过,看到了不少熟面孔——岭南剑派的新任掌门何不语,天南的独行大盗万里独行孙不二,山西彭家的五虎断门刀彭天霸,还有几个当年在连云寨一役中并肩作战的老兄弟。
他们有的朝我举杯致意,有的抱拳行礼,我一一颔首回礼。
但更多的人,是我从未见过的生面孔。
这些人看我的眼神各有不同——有的敬畏,有的好奇,有的审视,还有几个躲在角落里,目光阴恻恻的,不知在打什么主意。
看来这一战,不单是比武那么简单。
我正想着,楼下忽然传来一阵清脆的笑声。那笑声像一串银铃,穿透了满堂的喧哗,让人不由自主地循声望去。
笑声的主人,是我的妻子沈玉。
她今日穿了一身绛红色的长裙,腰间束着一条墨绿色的绸带,勾勒出纤细得不堪一握的腰肢。
长发挽成堕马髻,斜插一支碧玉簪,几缕碎发垂在耳畔,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摇曳。
她年过三旬,又生养过峰儿,可身段依然如少女般窈窕,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绛红长裙裹着那副曼妙的身姿,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成熟少妇独有的风情。
此刻她正站在正厅中央,被一群江湖豪客围在中间,却丝毫不显局促。
她左手执着一只青瓷酒壶,右手端着酒盏,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笑容——不远不近,不卑不亢,既让人觉得热情周到,又不至于过分亲昵失了分寸。
“张掌门远道而来,我代夫君敬您一杯。”她将酒盏双手奉上,声音温柔却不失大方。
铁剑门掌门张铁心连忙双手接过,一饮而尽,连声道:“夫人客气了,客气了。”
沈玉微微一笑,又转向旁边一位虬髯大汉:“韩大侠,听闻您从关外赶来,一路风霜辛苦了。这是江南特产的桂花酿,比不得关外的烧刀子烈,您尝尝鲜。”
那韩大侠接过酒盏,仰头灌下,咂了咂嘴,咧嘴笑道:“好酒!甜丝丝的,跟咱们那疙瘩的烈酒是两路味道。不过——”他顿了顿,铜铃大的眼睛在沈玉脸上打了个转,粗声道,“再好的酒,也比不上龙夫人一笑来得醉人哪!”
这话说得有些轻浮,若是换了个脸皮薄的妇人,怕是当场就要红了脸。
可沈玉只是抿嘴一笑,眼波流转间不着痕迹地退后半步,拉开了一个恰到好处的距离,道:“韩大侠说笑了。您远道而来,多吃些菜,我让厨房特意给您加了分量。”
三言两语,既不得罪人,又把话题岔开了。那韩大侠也不好再说什么,讪讪一笑,埋头吃菜去了。
我在楼上看着,心中涌起一股说不出的自豪感。
这就是我的女人。
沈玉是沈家的千金大小姐,从小锦衣玉食,仆从成群。
可她从不端大小姐的架子,待人接物周到得体,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
这些年我在江湖上的名声越来越大,仇家自然也不少,可真正敢找上门来的却没几个——这其中有一半是我的霸王枪镇着,另一半,是沈玉替我经营的人情关系网在暗中化解了。
江湖上提起龙啸天的夫人,谁不竖一根大拇指?
行走江湖,不单靠武功,人缘关系同样重要。这一点,沈玉比我懂得多。
我端起手中的酒盏,仰头猛灌了一口。
桂花酿甘甜绵柔,入喉却有一股热流直冲丹田,将那情欲魔种撩拨得微微一颤。
我深吸一口气,强行将那股燥热压了下去。
该死的魔种。
自从在黑暗之渊被魔罗种下情欲魔种,我便再也喝不得太多酒。
酒精会松动我对魔种的压制,让那股邪火趁机蔓延。
可今日群雄齐聚,我若不喝,反倒显得不近人情。
只得小酌几杯,尽量克制。
“还是龙小子好福气,娶了个贤淑、漂亮又能干的夫人。”
身旁传来一声感叹。
我侧头看去,只见醉道人斜倚在栏杆上,手里提着他那个从不离身的朱红色酒葫芦,一双浑浊的老眼正望着楼下的沈玉,满脸羡慕。
醉道人是我多年的好友。
他生平好酒,任何酒只要他闻过,便知其源、其年份、其酿造之法。
他的酒量如海,千杯不醉,江湖人称“千杯不醉”。
此刻他一身灰布道袍洗得发白,头发乱糟糟地挽了个道髻,几缕白发从髻中散落出来,配上那张皱纹深刻的老脸,活脱脱一个邋遢老道。
可你若因此小瞧他,那就大错特错了——这老道的“醉八仙”身法独步天下,当年在东海之畔,他一人醉步周旋于十三名魔教高手之间,毫发无伤。
“你道人要是羡慕,就还俗也娶一个回家啊,让他天天给你烧酒来喝。”
接话的是狗肉和尚。
他盘腿坐在一张太师椅上,左手抓着一只油腻腻的狗腿,右手端着一碗酒,吃得满嘴流油。
他生得肥头大耳,腰粗膀圆,一身灰色僧袍被撑得紧绷绷的,袖口和领口满是油渍,看上去哪像个出家人?
可他偏偏就是个和尚,而且还是个武功高得离谱的和尚。
他行事放荡不羁,喝酒吃肉无所顾忌,可他的“金刚降魔杵”一旦出手,连我都要认真对待。
狗肉和尚此言一出,在座的人都笑了起来。
醉道人讪讪道:“我是想,可是老道年过七旬一身邋遢,是没人要了,还是你和尚有机会,你腰膀肥腰,现在倒可以。”
“若是和尚要的话,我酸儒倒可以帮和尚介绍一个,我倒认识江湖上不少尼姑啊。”
说这话的是坐在角落里的酸儒。
他生得清秀,面皮白净,颌下三缕长髯修剪得整整齐齐,头戴方巾,身穿青衫,手里摇着一把折扇,看上去像个落拓的秀才。
可你若仔细看他的眼睛,就会发现那双看似温和的眸子里,偶尔会闪过一道凌厉的精光。
酸儒埋首于儒家经典之中,对江湖上的事了解不多,但一身“浩然正气功”已臻化境,寻常高手在他面前连站都站不稳。
平日里酸儒老是受到狗肉和尚的挤兑——和尚嘴刁,动不动就拿酸儒的“书呆子气”开涮,酸儒说不过他,只能憋着一肚子气。
现下抓住机会,他自然要好好报一下往日之仇。
醉道人一听,强忍着笑意,跟着帮腔道:“和尚,若酸儒兄介绍得还不满意,道士我认识很多道姑,也可以为和尚撮和一下。”
我心情大好,也跟着起哄:“和尚,若尼姑道姑都不满意的话,沈玉倒认识不少姑娘,改天让她给你说合说合。”
狗肉和尚一听此言,拿在手上的狗肉顿时吃不下去了。
他把狗腿往盘子里一丢,油乎乎的手在僧袍上蹭了蹭,苦着脸道:“人多就是力量大啊,你们人多一人一句我和尚都没话讲了。”
要平日里话最刁的狗肉和尚认输,可不容易。我们三人哈哈大笑,笑声在演武厅二楼回荡,引得楼下不少人抬头张望。
儒道释三奇——江湖上这么称呼我们四个。
我是枪中之霸,醉道人是道门奇人,狗肉和尚是空门异数,酸儒是儒家高士。
我们四人出身不同,性情各异,却偏偏成了莫逆之交。
这份友谊,是我行走江湖多年最珍贵的收获。
笑完后,酸儒收起折扇,神色变得严肃起来。他看着我,道:“啸天兄,此次金守一之战你可有信心?”
酸儒此话一出,狗肉和尚与醉道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齐齐看向我。
我可以感受到他们眼中的关切。那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看热闹的好奇,而是发自内心的担忧。他们是我的朋友,真正关心我生死安危的朋友。
金守一。
这个名字在近几年的江湖上,实在太响亮了。
他是江湖近几年来蹿升最快的剑客,出道至今连败一百零三位成名高手,无一败绩。
怪剑凌风、三才剑客孟氏兄弟、铁掌震九州铁千斤——这些人的武功我都清楚,能打败他们,金守一的实力绝对不容小觑。
连号称“天下第一剑”的白衣神剑白云飞,都对金守一的剑术赞不绝口。
我知道他们在担心什么。
在天榜十大高手中,我排名最末,又是最年轻的。
论苦修、论积累,我确实不如那些老前辈。
金守一挑战我,摆明了是把我当成天榜中最弱的一环。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我的霸王枪,已有多年没有真正出过手了。
这些年在潇湘别院养尊处优,江湖上渐渐有人忘了“枪王”这两个字的分量。
有人私下议论,说龙啸天当年不过是运气好,赶上了老一辈高手退隐的空档,才侥幸入了天榜。
还有人说,龙啸天入赘沈家后耽于美色,武学修为早已停滞不前,如今不过是徒有虚名罢了。
这些话我都听过。沈玉怕我生气,从来不跟我提,可江湖上的风言风语,哪能完全瞒得住?
我哈哈一笑,端起酒盏一饮而尽,朗声道:“可能不出江湖几年,他们都把我的霸王枪忘了。”
这句话说得平淡,可话里那股冲天霸气,却让在座三人同时一震。
醉道人眼中精光一闪,拍着栏杆笑道:“好啊,我又看到当日东海之畔你怒斩群魔时意气风发的样子了。”
他语里对我充满信心。
当年东海之畔那一战,他就在现场,亲眼看着我一人一枪杀入魔教阵营,连斩十三名魔教高手,杀得魔教余孽四散奔逃。
那一战之后,“枪王”之名,才真正被江湖认可。
狗肉和尚却没有笑。他放下酒碗,用那双被肥肉挤成一条缝的眼睛盯着我,沉声道:“你与金守一对阵时,要小心他的毒。”
毒。
我眉头一皱,道:“毒,这点我倒没有想到。”
狗肉和尚平日虽放荡不羁,却是我们四人中心思最细的一个。
他行走江湖多年,见识广博,对各家各派的武功路数都有研究。
他既然特意提醒我小心毒,那必定是有所依据。
醉道人捋着颌下稀疏的山羊胡,沉吟道:“据太史世家的人讲,金守一有可能是当年五毒教的遗孽。”
五毒教。
这三个字让我瞳孔微微一缩。
五毒教源于苗疆,乃武林中最为邪恶的教派。
他们擅于驭兽使毒,手段阴邪毒辣,五毒掌与金蛇剑便是其中最为出名的两种绝技。
一百年前,五毒教肆虐江湖,不知有多少白道英雄丧生于他们的毒功之下。
后来白道武林合力围剿,又有蜀中唐门出手以毒攻毒,才终于将五毒教连根拔起。
自那以后,五毒教的武功便成为武林绝响。
可如今,金守一的金蛇剑法,竟极有可能就是当年五毒教失传的绝学。
酸儒对江湖上的事了解较少,听到“五毒教”三个字,眉头紧锁,道:“既是五毒妖孽,江湖正道何不群起而攻,把他诛杀于羽翼未丰之时?”
酸儒嫉恶如仇,一向主张除恶务尽。在他看来,既然是五毒余孽,就该趁早铲除,何必等到他羽翼丰满再来头疼?
醉道人叹了口气,举起酒葫芦灌了一大口,用袖子擦了擦嘴角,才缓缓道:“现在的江湖跟以前的不一样了。自从老一辈退隐山林,新一代江湖人接掌门户后,他们都各自扩展自己的势力,表面上虽和和气气的,暗地里还不是明争暗斗。如今已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把侠义看得轻了。”
他说这话时,语气里满是落寞。
醉道人活了七十多年,见证了江湖的变迁。
他见过老一辈侠客们仗剑江湖、快意恩仇的年代,也见过如今这个表面太平、暗流汹涌的江湖。
两相对比,难免心生感慨。
狗肉和尚也叹了口气。
他难得地放下了手中的狗肉,肥脸上露出少见的严肃神情,道:“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他们整日沉迷于势力争霸中,一点都不知道未来的危险。”
我听着他们的话,心中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滋味。
侠义?
我龙啸天不是什么大侠,也没想过要当什么大侠。
我练武,最初只是为了活下去——在那个贫穷的山村里,不练武就会被饿死,就会被欺负。
后来有了龙阳神功,有了霸王枪,我开始想要更多——想要名,想要利,想要让那些曾经看不起我的人跪在我面前。
再后来,我有了沈玉,有了峰儿,有了潇湘别院,我开始想要守住这一切。
可侠义呢?我从未认真想过。
但此刻,看着三位好友脸上的忧虑,我忽然觉得,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
我端起酒盏,沉声道:“他们不管,就让我来管好了。若是查出金守一真的是五毒遗孽的话,我绝不饶他。”
这句话掷地有声。
儒道释三奇同时看向我,眼中满是敬佩。他们了解我——我龙啸天虽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我说出口的话,从来不会收回。
狗肉和尚重重地点了点头,道:“五毒教的毒可是厉害得很,昔日若非唐门出手,对付五毒教不知还要牺牲多少白道英雄。”
醉道人和酸儒也关切地看着我。
我可以感受到他们发自内心的关怀——这就是朋友。
不是因为你武功高强才结交你,不是因为你有利用价值才靠近你,而是真心实意地关心你的安危。
我心中一暖,举起酒盏,道:“来,喝酒。”
四只酒盏碰在一起,发出一声脆响。我们同时仰头,一饮而尽。
酒液入喉,辛辣中带着一丝甘甜。我放下酒盏,正要说些什么,楼下忽然传来一声惊呼。
那是沈玉的声音。
我心头一紧,猛地转身,双手撑在栏杆上朝下望去。
只见正厅中央,沈玉正惊怒交加地看着面前一个中年人,她手中的酒壶已经摔碎在地上,青瓷碎片溅了一地,琥珀色的酒液浸湿了她的裙摆。
她的俏脸涨得通红,胸口剧烈起伏着,一双美目里满是羞愤。
那中年人站在她面前不过两步之遥,生得剑眉星目,英俊挺拔,一身锦衣华服,腰间系着一条镶金玉带,看起来倒是一表人才。
可你若仔细看他的眼睛,就会发现那双眼睛里毫无光彩,双目浮肿,眼白泛黄,是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典型面相。
他身形单薄,站在那里的姿势松松垮垮的,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
此刻,他那双色眯眯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沈玉,目光在她的胸脯和腰肢之间来回扫视,嘴角挂着一丝令人作呕的淫笑。
那眼神赤裸裸的,毫不掩饰,仿佛要把沈玉生吞活剥了似的。
我认得这个人。
南宫阳。
南宫世家的嫡系子弟,江湖上有名的好色浪子。
此人好色如命,平日里调戏良家妇女、强占民女的勾当不知干了多少。
可江湖中人对此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胡为——因为南宫阳身后,站着那个庞大得令人窒息的南宫世家。
南宫世家,武林四大世家之一,势力遍布天下,高手如云。
他们的家主南宫烈,一身武功深不可测,据说已不在天榜高手之下。
南宫世家的产业涵盖了钱庄、镖局、盐铁、丝绸,富可敌国。
在江湖上,敢得罪南宫世家的人,屈指可数。
可南宫阳偏偏招惹到了我的头上。
我翻身跃下二楼,稳稳落在沈玉身前,将她护在身后。
我的动作快如闪电,带起一阵劲风,将沈玉散落的碎发吹得向后飘起。
周围几桌的江湖豪客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动,纷纷放下酒盏看了过来,大厅里的喧哗声渐渐安静下来。
南宫阳似乎没料到我来得这么快,微微一愣,但很快就恢复了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
他后退半步,抱拳道:“龙兄远来,小弟有失远迎,勿见怪。”话说得倒是客气,可他抱拳时那双色眼却越过我的肩膀,又往沈玉身上瞟了一眼。
有失远迎?这里是我家。
对这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若非为了沈玉的沈家,我根本懒得与他虚与委蛇。
沈家与南宫世家有不少生意往来,若是因为我一时冲动坏了沈家的事,沈玉夹在中间难做。
我压下心头的怒火,挤出一个笑容,抱拳回礼道:“南宫兄远来,龙某有失远迎,勿见怪。”
我把他的话原样奉还,只是把“小弟”换成了“龙某”,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你我不是兄弟,少套近乎。
南宫阳似乎完全没听出我话里的疏远之意,继续道:“我听说龙兄要决战金蛇剑君,特来祝龙兄旗开得胜的。”话是对我说的,可他的眼睛依然贼溜溜地盯着我身后的沈玉看,嘴角的淫笑越来越放肆。
老实说,沈玉确实迷人。
她年轻时就是艳名满天下的玉仙子,虽已生育,身材却毫无走样,保养得极好。
三十多岁的年龄,看上去却如二十来岁一般,肌肤白嫩光滑,身段窈窕玲珑,再加上那股成熟少妇独有的高贵气质——这种女人,对南宫阳这种色中饿鬼来说,简直是致命的诱惑。
我心中暗怒,脸上的笑容却不变。
我伸出手,运起龙阳神功,轻轻拍在南宫阳的肩膀上。
掌心触及他肩头的一瞬间,一股霸道至极的阳刚之力透体而出,如山岳压顶般罩住了他全身。
南宫阳身子猛地一沉,双腿一软,不由自主地跌坐回椅子上,屁股砸在椅面上发出一声闷响。
他想站起来,可我的手掌依旧按在他肩上,那股无形的压力让他动弹不得。
他的脸涨成了猪肝色,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
那双浮肿的眼睛终于从沈玉身上移开,恼怒地瞪着我,咬牙切齿道:“你——”
我打断他,微笑道:“南宫兄远来,龙啸天已是招呼不周,怎好再让南宫兄站着说话呢?”
这句话说得滴水不漏——我是“请”你坐下,不是强迫你坐下。就算传出去,旁人也挑不出我的毛病。
南宫阳瞪着我,嘴唇翕动了几下,终究还是没敢发作。
他虽是纨绔子弟,却也知道龙阳神功的厉害。
当年我一掌拍碎连云寨寨主的护体神功,这件事江湖上无人不知。
他若是在这里跟我动手,十个南宫阳加起来也不是我的对手。
就在这时,南宫阳身后传来一声娇笑。
我闻声望去,这才注意到在南宫阳下首还坐着一个人。
那是一位美丽少妇,眉如远山,眼若秋水,面容精致得如同画中人物。
她穿着一身月白色的素雅长裙,腰间系着一条淡蓝色的丝绦,长发挽成坠马髻,斜插一支银簪,通身上下没有多余的装饰,却自有一股端庄贤淑的气质。
她的容貌与沈玉相比竟不遑多让,只是气质截然不同——沈玉是高贵中带着几分精明干练,而这少妇则是温婉中透着一丝淡淡的忧郁。
她方才那声娇笑显然是冲着我整治南宫阳而发的。
可她刚笑出声,南宫阳便猛地回头瞪了她一眼。
那眼神阴冷狠厉,像一条毒蛇,哪里有半点夫妻间该有的温情?
少妇迎上他的目光,身子明显打了个寒颤,俏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慌忙低下头去,两只手绞着衣角,不敢再说话。
我看在眼里,心中对这少妇生出一丝同情。
嫁了这么个丈夫,怕是没少受委屈。
不过这是南宫家的家事,我一个外人不好多嘴,便将目光收了回来。
南宫阳瞪完少妇后,似乎觉得丢了面子,又转过头来对我道:“龙兄今天来的客人那么多,你去招呼其他江湖朋友吧,有尊夫人招待我就行。”
这句话一出口,整个大厅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周围几桌的江湖豪客都停下了筷子,有人皱起了眉头,有人交换了一个眼神,还有人悄悄把手按在了剑柄上。
这些人都是来给我龙啸天捧场的,南宫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这种话,不单是调戏沈玉,更是在打我的脸。
我脸上的笑容终于消失了。
给脸不要脸。
我上前一步,挡在沈玉与南宫阳之间,沉声道:“请南宫兄自重。”
我的声音不大,却字字如铁,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
龙阳神功的气劲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衣袍无风自动,脚下的青石地砖发出细微的龟裂声。
周围几桌的江湖豪客被这股气势一压,纷纷变色,有人不由自主地往后挪了挪椅子。
可南宫阳这个愣头青,好像完全听不出我话里的警告之意。
他仰头看着我,那双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悦,仿佛我才是那个不懂规矩的人。
他摊了摊手,用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道:“龙兄真是好福气,尊夫人真是美丽。有尊夫人招呼我就够了,龙兄要忙就去忙吧,不用招呼我了。”
这话说得轻飘飘的,像是在夸沈玉,可配上他那双色眯眯的眼睛和那副淫荡的表情,谁都听得出来他在打什么主意。
沈玉在我身后气得浑身发抖。
我感觉到她的手紧紧攥着我的衣角,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她咬着下唇,强忍着没有发作——她知道南宫阳的身份,知道南宫世家的势力,她不想因为我一时冲动而给沈家惹来麻烦。
可她越是隐忍,我心中那股怒火就烧得越旺。
够了。
我盯着南宫阳那张欠揍的脸,一字一句地道:“南宫兄,这里是潇湘别院,不是南宫世家。”
这句话说得很慢,很清晰,每一个字都像是一颗钉子,钉在南宫阳的脸上。
愣头青终于听懂了一点。
他脸上的笑容僵住了,那双浑浊的眼睛里终于浮现出一丝惊愕和恼怒。
他盯着我,嘴唇动了动,似乎不敢相信我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给他难堪。
片刻后,他阴沉着脸,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冷冷地看着他,道:“敬人者人亦敬之。辱人者人亦辱之。”
这两句话出自《论语》,是酸儒平日里挂在嘴边的。
此刻从我嘴里说出来,却带着一股凌厉的杀气。
龙阳神功在我体内疯狂运转,丹田深处那颗情欲魔种似乎感应到了我的怒火,不安地跳动了一下,一股燥热顺着经脉蔓延开来。
冷静。
我深吸一口气,强行将那股邪火压下去。
南宫阳虽然可恶,但他是南宫世家的人,我不能在这里杀他。
至少,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他。
南宫阳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他终于意识到,我不是在跟他开玩笑。
他坐在椅子上,仰头看着我,嘴唇哆嗦了半天,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双浮肿的眼睛里,恼怒、恐惧、羞耻交织在一起,最后化作一道怨毒的目光。
他猛地站起身来,因为起身太急,椅子被他带翻在地,发出一声巨响。
他身后那个美丽少妇被吓得浑身一颤,缩在角落里不敢动弹。
南宫阳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又恋恋不舍地看了沈玉一眼——那眼神贪婪而怨毒,像是在看一件他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然后一甩袖子,转身大步朝门外走去。
那少妇慌忙起身,低着头,小碎步跟在他身后,像一只受惊的小鹿。
大厅里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
我看着南宫阳的背影消失在门口,缓缓收回了身上的气势。
青石地砖上的龟裂纹以我的双脚为中心向四周延伸,像一张蛛网。
我低头看了一眼,心中暗道一声可惜——这青石砖是上好的苏州货,换一块得花不少银子。
沈玉从我身后走出来,脸色还有些发白,但已经恢复了镇定。
她蹲下身,捡起地上的青瓷碎片,招呼丫鬟过来打扫。
然后又重新端起一只酒壶,朝周围几桌的客人微笑道:“让诸位见笑了,一点小误会,大家继续喝酒,继续喝酒。”
她的笑容依然温柔得体,声音依然从容不迫,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可我知道,她的手在微微发抖。
我伸手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冰凉冰凉的,手心全是冷汗。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眶微微泛红,却还是朝我挤出一个笑容,摇了摇头,示意她没事。
醉道人、狗肉和尚和酸儒从楼上走下来。
醉道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没有说话,只是叹了口气。
狗肉和尚把啃了一半的狗腿往嘴里一塞,含糊不清地骂了一句什么。
酸儒摇着折扇,眉头紧锁,欲言又止。
我知道他们在担心什么。
南宫阳虽然是个草包,但他姓南宫。
南宫世家在江湖上的势力太大了,大到连天榜高手都不愿意轻易招惹。
今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落了南宫阳的面子,以他睚眦必报的性子,这件事绝不会善罢甘休。
可那又怎样?
我龙啸天从一个乡下穷小子走到今天,靠的不是忍气吞声。谁要是敢动我的女人,管他是南宫世家还是北堂世家,我都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我看着门口的方向,嘴角慢慢扯出一个冷笑。
**南宫阳,你最好别再来惹我。**第4章 剑枪之决南宫阳愣了一瞬,随即那张被酒色掏空的脸上泛起一层铁青。
他盯着我,嘴唇翕动着,像是想说什么狠话,却又被我方才那股霸道的气势压得不敢开口。
周围的江湖群豪都停下了杯盏,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他身上,那些目光里有嘲讽,有鄙夷,有幸灾乐祸,唯独没有同情。
这些人都看到了。
南宫阳的手在袖中攥紧,指甲掐进掌心,掐出一道道白印。
他从小到大,走到哪里不是被人捧着敬着?
南宫世家四个字,就是他在江湖上横着走的通行证。
谁敢给他脸色看?
谁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落他的面子?
可今天,我龙啸天敢。
南宫阳深吸一口气,那双浮肿的眼睛里翻涌着怨毒。
他盯着我,一字一句地道:“龙啸天,你的话我记住了。我倒要看看,今后谁才是辱人者。”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阴恻恻的狠劲。
说完,他不再看我,猛地转身,袖子甩得猎猎作响,大步朝门外走去。
那个月白长裙的美丽少妇慌忙起身,低着头,小碎步跟在他身后,像一条被主人牵着的狗。
她经过沈玉身边时微微抬了一下头,那双温婉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复杂的光——是羡慕?
是同情?
还是自怜?
我看不真切,只看到那道光一闪即逝,随即她重新低下头,加快脚步追上了南宫阳。
南宫家的随从们鱼贯而出,脚步声在寂静的大厅里格外刺耳。
片刻后,正厅大门外传来一声低沉的喝骂,紧接着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和女子压抑的啜泣。
那啜泣声只持续了几息便戛然而止,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
大厅里没人说话。
沈玉握着我的手,指尖冰凉。她看着门口的方向,轻轻叹了口气,低声道:“玉华……真可怜。”
我知道她在说谁。
南宫阳的妻子,那个月白长裙的少妇。
嫁给这样一个丈夫,她这辈子怕是没什么好日子过了。
可这是南宫家的家事,旁人管不了,也不该管。
“虎父犬子。”狗肉和尚把啃干净的狗骨头往桌上一丢,油手在僧袍上蹭了蹭,难得说了句正经话,“以南宫旺的绝世之姿,怎会有这种儿子?”
他这话道出了在场所有人的心声。
南宫旺,南宫世家上一代家主,天纵奇才,武功谋略俱是当世一流,在武林中威望极高,与家父更是莫逆之交。
可惜天不假年,他英年早逝,南宫世家才落到了如今这般田地。
“诸位,”沈玉松开我的手,端起酒壶,脸上重新挂起那个从容得体的笑容,“一点小插曲,扰了大家的雅兴。来,我代夫君敬诸位一杯,权当赔罪。”
她声音清脆,笑容温婉,举手投足间那份从容大气,让人很难将她与方才那个被调戏后气得发抖的女子联系在一起。
这就是沈玉——无论受了多大委屈,在人前永远端庄得体,从不失态。
群豪纷纷举杯,大厅里的气氛渐渐回暖。有人高声笑道:“龙夫人客气了!那南宫阳算什么东西,也配让龙夫人赔罪?”
“就是就是!龙大侠教训得好!这种人就该给他点颜色瞧瞧!”
“来来来,喝酒喝酒!莫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好汤!”
喧哗声重新充满了大厅,觥筹交错间,方才那段不愉快似乎已经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可我知道,有些人不会忘。
南宫阳临走时那句话,不是逞一时口舌之快,而是真的记了仇。
记就记吧。** 我端起酒盏,仰头一饮而尽。**我龙啸天能从天榜末席坐到今天,靠的可不是忍气吞声。
沈玉悄悄拉了拉我的袖子,低声道:“夫君,你方才太冲动了。南宫世家毕竟——”
“我知道。”我打断她,伸手揽住她的腰,将她拉进怀里,“但他碰你,就是不行。”
沈玉抬头看着我,那双美目里水光潋滟,嘴角的弧度慢慢弯起来,弯成了一个发自内心的笑。
她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把脸埋进我胸口,双手环住我的腰,抱得很紧。
讨厌的人走了,接下来的酒宴格外畅快。
醉道人提着酒葫芦四处找人拼酒,喝得道袍都湿了一大片;狗肉和尚不知从哪里又弄来一条狗腿,啃得满嘴流油,还振振有词地说什么“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酸儒被灌了几碗酒,白净的面皮涨得通红,折扇也摇不动了,趴在桌上喃喃自语地背着《孟子》。
我端着酒盏,穿梭在人群中,与各路豪杰一一碰杯,接受他们的敬酒与道贺。
沈玉寸步不离地跟在我身边,替我挡了不少酒——她知道我不能喝太多。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群豪渐渐散去。我看着空下来的大厅,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还有两天。** 我抬头望向窗外,夕阳正缓缓沉入远山,将天边染成一片血色。**两天后,便是与金守一的决战之日。
五月十八,天朗气清,万里无云。
这一日,潇湘别院的演武场人山人海。
三百多号江湖豪客将演武场围得水泄不通,前排的坐着太师椅,后排的站着条凳,再往后的人索性爬上了院墙和屋顶,远远望去,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攒动。
这些人来自天南地北,有成名已久的一方豪杰,有初出茅庐的年轻后生,有衣冠楚楚的名门正派弟子,也有衣衫褴褛的江湖散人。
他们聚在这里,只为目睹一件事——天榜十大高手之一,枪王龙啸天,出手。
演武场正北搭了一座高台,高台上摆着一排太师椅,坐着几位德高望重的武林名宿。
醉道人、狗肉和尚和酸儒坐在最左侧,三人难得没有喝酒吃肉斗嘴,而是面色凝重地看着场中。
沈玉坐在高台右侧最靠前的位置,双手交握在膝上,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她今日穿了一身素雅的月白长裙,长发挽成简单的堕马髻,未施粉黛,却依然美得令人移不开眼。
只是那双美目里,盛满了藏不住的担忧。
我知道她担心。
金守一不是等闲之辈,连败一百零三位成名高手的战绩,放眼整个江湖也找不出几个。
更何况,他极有可能是五毒教的余孽——那个一百年前让整个武林闻风丧胆的邪教,其毒功之诡异,至今仍是江湖上讳莫如深的话题。
可我不怕。
我站在演武场中央,手中握着那杆陪伴我二十年的霸王神枪。
枪长八尺三寸,重九九八十一斤,枪身由玄铁打铸,枪尖由西域金刚经八位名师联手打造,阳光下泛着幽冷的光泽。
这杆枪比寻常的长枪重了三倍有余,普通人双手都未必举得起来,可在我手中,它轻如鸿毛。
老朋友,今日又要劳烦你了。
我握紧枪身,感受着掌心传来的冰冷触感。
龙阳神功在体内缓缓运转,那股至阳至刚的真气沿着经脉流淌,将我与手中的枪连为一体。
枪即是人,人即是枪,枪人合一。
场外的喧哗声渐渐安静下来。
因为金守一来了。
他从演武场的南门走进来,脚步不疾不徐,每一步都踏得极稳。
他身形削瘦,穿一身灰黑色的劲装,长发垂在脸颊两侧,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
那双眼睛锐利如剑,却又阴沉如蛇,目光扫过之处,仿佛带着一股冰冷的寒意。
他周身散发着一股阴冷的强者气息,那气息不是寻常的内力外放,而是一种浸透骨髓的杀意——只有真正杀过人、而且杀过很多人的人,才会有这种气息。
我看着他,不由深深吸了口气。
如此气息,他定是强者无疑。
金守一走到演武场中央,在我面前三丈处站定。他那双如电的眼睛盯着我,上下打量了一番,忽然眉头一皱,道:“你就是龙啸天?”
语气里满是不信。
我成名于二十年前,今年刚好三十八岁。
可龙阳神功至阳至刚,三十年的修习不仅淬炼了我的筋骨,更延缓了我的衰老。
如今的我白面无须,剑眉星目,肌肤在朝阳下泛着晶莹的光泽,身形挺拔如松,站在那里的模样,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岁的光景,仿如一位威猛的天神。
而他呢?他同样也是三十八岁。可他的头发已经花白,脸上皱纹深刻,皮肤粗糙干裂,身形瘦削佝偻,看上去快像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了。
如此巨大的反差,他怎能相信?
我微微一笑,道:“我正是龙啸天。”
金守一摇头,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不,这不可能。十年前你打败我大哥时,你就是这个样子。十年之后,你还是这个样子,一点都没有衰老。你……你到底是什么怪物?”
我心头一震。
大哥?
江南一剑金守成?
我仔细打量他的五官,在那些皱纹和风霜之下,终于找到了一丝熟悉的轮廓——是他,金守成的胞弟。
我收起笑容,沉声道:“你是?”
金守一的眼神骤然变得凌厉。
他抬起右手,直指我的面门,声音里压抑着十年的恨意:“我大哥,就是十年前败于你枪下的江南一剑金守成。是你夺去他的一切,让他饮恨而亡的。我今天来,正是为我大哥报仇。”
他说完,眼中杀机大盛,那股阴冷的强者气息骤然暴涨,将演武场上的尘土吹得四散飞扬。
场外的群豪齐齐倒吸一口凉气,有人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
我沉默了片刻。
十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春天,我乘着挑翻连云寨的余威南下江南,挑战当时有“江南第一名剑”之称的金守成。
那一战,我胜了。
霸王神枪破了他的飞云幻剑,也破了他江南第一名剑的名号。
金守成败了,失去了他毕生守护的荣耀。
他羞愧难当,在我面前横剑自刎。
往事历历在目。那是我第一次在比武中杀人——虽然是他自己动的手,但他的死,我难辞其咎。
“对于令兄之死,我很难过。”我缓缓道。
这不是客套,是真心话。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武林的规矩,但金守成以死殉道,那份刚烈,值得我敬重。
金守一冷笑一声,脸上的皱纹扭曲成一副狰狞的表情:“你不用假惺惺了!龙啸天,今天我要打败你,用你的鲜血祭我大哥的亡魂,洗刷我们金家的耻辱!”
金家,江南的剑道名家。
他们的飞云幻剑曾威震江湖,金守成更是被誉为江南剑道百年不遇的奇才。
可惜,他遇到了我。
而他的弟弟金守一,不知从何处学到了五毒教失传已久的金蛇剑法,卷土重来,为的就是这一天。
我知道,这一战不可避免。
我抬起霸王神枪,枪尖斜指地面,朗声道:“那就放马过来吧。让我看看,金家继飞云幻剑之后,又有了什么绝学。”
金守一冷哼一声,右手探入怀中。
当他再伸出手时,掌中已多了一柄剑——那是一柄通体金黄的蛇形怪剑,剑身弯曲如蛇,剑尖分叉如蛇信,在阳光下泛着妖异的光芒。
那蛇信还在微微颤动,仿佛活物一般,吞吐之间隐约可见一丝诡异的红光。
场外有人惊呼出声:“金蛇剑!”
果然是金蛇剑。五毒教失传百年的镇教之宝,今日重现江湖。
“且慢。”我抬起左手,示意他稍等。
金守一眼中闪过一丝不耐,冷声道:“怎么,堂堂天榜高手,怕了?”
我没有理会他的嘲讽,抬起右手拍了两下。
掌声未落,四个家丁抬着我的霸王神枪走上演武场。
那杆枪实在太过沉重,四个壮汉合力才勉强抬动,脚步踉跄,额头上青筋暴起。
他们走到我面前,将枪架在特制的枪架上,然后齐齐退下,个个如释重负。
我伸手握住枪身,五指一紧,九十八斤的霸王神枪被我单手提起,在空中挽了个枪花。
枪风呼啸,卷起地上的尘土,那凌厉的劲风将金守一的头发吹得向后飞扬。
“我要说的是我的兵器。”我将枪身横在身前,枪尖指向金守一,“霸王神枪,长八尺三寸,重九九八十一斤。枪身由玄铁打铸,枪尖由西域金刚经八位名师联手打造而成,锐不可挡。你要注意了。”
我说这话,是真心实意地想提醒他。
霸王神枪不是寻常兵器,它的重量、长度、杀伤范围,都与普通长枪截然不同。
若他不知道这些,贸然出手,很可能会吃大亏。
我不想在兵器上占他的便宜。
可我这番好意,在金守一听来却完全变了味。
他的脸抽搐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恼怒,冷声道:“少啰嗦!你是在炫耀你的兵器吗?让我见识一下天榜十大高手的实力吧!”
话音未落,他动了。
金蛇剑化作一道金色的闪电,直刺我的胸前膻中穴。
这一剑又快又急,剑尖的红信在空气中划出一道诡异的弧线,发出嘶嘶的轻响,仿佛一条真正的毒蛇正朝我噬来。
膻中穴,人之要穴,中者不死即残。
他出手便是杀招,毫不留情。
我微微一笑,右手微动,霸王枪已横在胸前。
枪身宽阔的侧面正好挡在金蛇剑的来路上,以不变应万变。
可就在枪身即将碰到金蛇剑的瞬间,那道金色的剑光忽然消失了。
好快的身法!
我心中一凛。
与此同时,背后传来一股凌厉的杀机,直刺我的后心。
我侧目看去,正好捕捉到金守一眼中一闪而过的笑意——他以为这一剑,我避不开了。
可他高兴得太早了。
天榜高手,岂是易与之辈?
我修习霸王神枪二十年,枪人合一,六识早已展开到极致。
方圆三丈之内,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我的感知。
我清晰无误地判断出金蛇剑从背后攻来的方位,意到枪到,霸王枪的枪尾准确无误地磕在金蛇剑的剑身上。
“铛——!”
一声刺耳的金铁交鸣,火花四溅。金蛇剑被震得向后荡开,金守一的手腕微微发麻。可他眼中的笑意非但没有消失,反而更浓了。
不对。** 我瞳孔一缩。
果不其然,金蛇剑在被枪尾荡开后,竟借着那股反震之力,在半空中划出一道不可思议的弧线,改变了方向,朝我的左腰刺来。
那一处,正是我霸王枪防守的死角——枪身太长,回防不及,也是我此刻空门所在。
剑速快如闪电,已临身体。金守一眼中的笑意浓到极致,他以为自己赢了。
场外,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沈玉的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双手死死攥着裙摆,指节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她想喊我的名字,可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每一次我与人比武,都是她最紧张的时候。
她对我之情,很浓很浓。
就在最关键的这一刻,我右手的枪突然交到了左手。
枪交左手,枪尾向后一摆,在千钧一发之际准确无误地砸在金蛇剑的剑身上。
这一砸蕴含了我七成的龙阳神功,力道如山崩地裂。
金蛇剑发出一声哀鸣,剑身剧烈颤抖,金守一连人带剑被震得踉跄后退,足足退了三大步才勉强稳住身形。
他脚下的青石地砖被他踩出三个深深的脚印,碎石飞溅。
场外爆发出一阵惊呼,随即是雷鸣般的喝彩声。
“好!”
“龙大侠威武!”
“天榜高手名不虚传!”
我却没有笑。
我盯着金守一,心中暗暗吃惊。
他竟安然无恙地接下了我七成的龙阳神功。
换作寻常高手,这一枪足以震断他们的手臂,震碎他们的内腑。
可金守一只是退了三步,面色虽然苍白了一瞬,但很快便恢复了正常。
他的内力修为,远超我的预期。
金守一稳住身形,深吸一口气,重新摆开金蛇剑的架势。
他的气势不减反增,那股阴冷的杀意比方才更加浓烈,仿佛一条受了伤的毒蛇,非但没有退缩,反而被激起了凶性。
他冷然道:“想不到你的左手也练成了霸王神枪。不过,这也并非什么了不起的绝技。”
话落,他再次攻来。
这一次,他的剑法完全不同了。
金蛇剑不再走直线,而是沿着一种诡异至极的轨迹朝我攻来——剑身如蛇一般左右蠕动,上下起伏,那吞吐不定的红色蛇信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道扭曲的弧线,令人眼花缭乱。
整柄剑活了过来,化作一条真正的毒蛇,张着血盆大口,欲将我吞噬。
这就是五毒教的金蛇剑法吗?** 我心中暗赞一声。**的确诡异绝伦。
一柄剑在他手上活灵活现,极尽诡变之能。
每一剑刺出都看似直来直去,可到了半途便会生出七八种变化,每一种变化都指向我身上不同的要害。
寻常高手面对这种剑法,怕是连一剑都接不住——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剑尖最终会落在哪里。
可我不一样。
二十年的枪道浸淫,霸王神枪在我手中早已不是一件兵器,而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那杆重达九十八斤的玄铁长枪,在我手中轻如绣花针,随心所欲地变化。
枪尖、枪身、枪尾,每一寸都可攻可守。
任他金蛇剑如何诡异,如何变幻莫测,都被我悉数破去。
为什么我只守不攻?
因为我还想多看看这套闻名武林数百年的金蛇剑法。
五毒教覆灭百年,金蛇剑法已成绝响。
如今有机会亲眼目睹,若不一窥全豹,岂非暴殄天物?
我平素爱武成痴,这等机缘,自然不肯放过。
场外的群豪看得如痴如醉。
演武场上,金色的剑光与银色的枪影交织在一起,金铁交鸣之声不绝于耳,火花在阳光下四溅如雨。
两人的身影快得几乎看不清,只能看到一灰一青两道残影在场中交错穿梭。
“高手就是高手,此番没有白来。”有人感慨道。
但也有人看不懂门道,嗤笑道:“什么天榜高手,我看是徒有虚名!被金蛇剑君打得连还手之力都没有,还叫什么枪王?”
这话传到高台上,狗肉和尚回头瞪了那人一眼,冷笑道:“你看不懂就别说话,省得丢人现眼。”那人被呛得脸一红,讪讪地闭了嘴。
在战场中,我六识全开,金守一金蛇剑所攻来的每一个方位都被我准确无误地掌握。
霸王枪随我心意而动,总能提前一步截断金蛇剑的变化。
危机已除,我便专心沉迷于金蛇剑精妙的招式中。
这套剑法不愧为江湖一流的剑法,招式绵绵不绝,变化层出不穷,一招未尽,下一招已接踵而至,如同长江大河,奔流不息。
越看我越着迷,越看越投入。
可我没有注意到,在我专心沉迷于剑招之际,金守一的眼中又闪过一丝笑意。
那笑意很冷,很阴,像一条蛰伏已久的毒蛇终于等到了猎物露出破绽。
就在我专心致志地拆解金蛇剑的招式时,金守一又施展了一招。
那一招,与他上场攻我的第一招一模一样——金蛇剑直刺膻中,被我枪身挡开,然后借力变向,攻我左腰。
我的破法也与之前一模一样——枪交左手,枪尾后摆,砸向金蛇剑。
一切都在重复。可就在我的霸王枪从右手交到左手的瞬间,刺向我左肩的金蛇剑,忽然发生了变化。
那剑尖分叉的红信之中,突然飞出一只金光闪闪的锥形小针。
那针细如牛毛,长不过寸许,通体金黄,在阳光下闪烁着妖异的光芒。
它的速度快如闪电,无声无息地射向我的左肩。
暗器!
此时我的枪刚到左手,来不及回防。
小圆锥的速度太快了,快到肉眼几乎无法捕捉,直直射向我的肩膀。
金守一眼中的笑意浓到了极点——这是他精心布置的杀局,等的就是这一刻。
可就在小圆锥射到我身前三尺范围时,异变突生。
我身体表面忽然爆发出一道金黄色的气墙。
那气墙厚约三寸,通体灿金,如同实质的铜墙铁壁,将我整个人笼罩其中。
小圆锥撞在气墙上,发出一声脆响,随即寸寸碎裂,化作齑粉飘散在空气中。
那模样,简直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龙阳神功——护体罡气。
金守一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
他的瞳孔骤然收缩,脸上的血色在一瞬间褪得干干净净,失声道:“不,这绝不可能!金蛇锥专破一切内家护体罡气,你怎么可能挡得住!”
金蛇锥。
我低头看了一眼地上那堆金色的粉末,心中涌起一股寒意。
五毒教独门暗器,蕴含五毒之精华,专破一切护体罡气。
百年前,不知有多少白道高手丧生在这小小的金锥之下。
若非我的龙阳神功已臻化境,护体罡气凝实如实质,方才那一锥,足以要了我的命。
我想通了一切。
这一切,都是金守一事先安排好的。
他知道我喜欢武功,知道我对精妙武学没有抵抗力,所以故意以金蛇剑那层出不穷的招式变化来引诱我,让我沉迷其中,放松警惕。
他事先故意用那招剑法来攻我,让我熟悉那剑法的种种变化,误以为他的最后一剑也会跟第一剑一样——先攻膻中,再变向刺左腰。
可实际上,那剑法最后一式的真正变化,不是剑,而是剑中藏着的金蛇锥。
金蛇锥,才是他最后的杀招。
好深的心机。好毒的计策。
我抬起头,盯着金守一那张因震惊而扭曲的脸,一字一句地道:“你,真卑鄙。”
由武功而观其人。
金蛇剑法虽然诡异,但终究是武学一道,自有其精妙之处。
可在剑中暗藏金蛇锥,那就不是比武了——那是暗算,是谋杀。
能做出这种事的人,绝非正人君子。
金守一被我说中了痛处,脸上的震惊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疯狂的狠厉。
他不在乎地道:“兵不厌诈。为了败你,我可以不择手段。”
他说这话时,眼神里没有半分愧疚,只有一种令人心寒的理所当然。
为了报仇,他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可以牺牲。
十年来,他拜入五毒教余孽门下,修习金蛇剑法,忍受五毒噬体的痛苦,把自己从一个剑道世家的传人变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他付出了一切,就是为了今天——打败我,杀了我。
可我不打算让他如愿。
我怒极反笑。
长发无风自动,衣袍猎猎作响,一股冲天霸气自我身上爆发出来。
龙阳神功全力运转,经脉中的真气如同沸腾的岩浆,滚烫炽烈。
丹田深处那颗情欲魔种感应到我的怒火,不安地跳动了一下,一股邪火顺着经脉蔓延开来,可我顾不上压制它了。
“好,好一个兵不厌诈。”我哈哈大笑,笑声震得演武场上的旗帜猎猎作响,“那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我霸王神枪真正的厉害!”
此时,我已有杀他之心。
不是因为私人恩怨,不是因为他的暗算险些要了我的命,而是因为——这种人,留不得。
金守一为了报仇可以不择手段,可以暗箭伤人,可以背弃剑道世家的荣耀去学五毒教的邪功。
若今日我放他离开,来日江湖上不知会有多少人死于他的剑下,死于他的暗算。
他是一颗毒瘤,必须铲除。
这一次,我先出手。
霸王神枪,终于再现其锐不可挡的万丈光芒。
在龙阳神功的全力驾驭之下,那杆九十八斤的玄铁长枪在我手中化为一道银色的闪电,霸道天下,有千军万马之威势。
枪风所过之处,青石地砖被犁出一道道深深的沟壑,碎石如雨般飞溅。
空气被枪尖撕裂,发出尖锐的啸声,仿佛千鬼齐哭,万魔同嚎。
金守一眼中闪过一丝惊骇。他举起金蛇剑想要抵挡,可他的剑在霸王枪面前,脆弱得如同孩童的玩具。
第一枪,枪尖磕在金蛇剑上。龙阳神功的霸道真力透过剑身传遍金守一的全身,他虎口崩裂,鲜血飞溅,金蛇剑发出一声哀鸣,险些脱手。
第二枪,枪身横扫,砸在金守一的左肩。骨骼碎裂的声音清脆刺耳,他的左肩塌陷下去,整条左臂软塌塌地垂了下来,再也抬不起来。
第三枪,枪尖如龙,长驱直入。
金守一想要后退,想要闪避,可他的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了。
霸王枪的气势将他牢牢锁定,他感觉自己像被一座大山压住,动弹不得。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点寒芒在自己眼前越来越大,越来越近。
枪尖穿透了他的胸膛。
干脆利落。一枪贯穿。
金守一低下头,看着自己胸口那个拳头大的血洞,脸上的表情说不清是震惊还是不甘。
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可只有一股血沫从喉咙里涌出来,顺着嘴角淌下。
他的身体晃了晃,然后直挺挺地向后倒去,砸在地上,溅起一片尘土。
金蛇剑从他手中滑落,掉在青石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
全场死寂。
三百多号江湖豪客,没有一个说话。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演武场中央那个屹立不倒的身影。
银色的霸王枪斜指地面,枪尖上还滴着鲜血,在阳光下泛着妖异的光芒。
三招。只用了三招。
那个连败一百零三位成名高手的金蛇剑君,那个掌握了五毒教失传绝学的金守一,那个让整个武林都为之侧目的剑道奇才,在霸王神枪面前,连三招都没有撑过去。
天榜十大高手,果真名不虚传。
我收回霸王枪,枪身在手中转了个圈,然后猛地向下一顿。
枪尾砸在青石地上,发出一声闷响,碎石四溅。
我长长地吁出一口气,那股冲天的霸气缓缓收敛,长发重新垂落肩头,衣袍也安静下来。
我看着地上金守一的尸体,心中没有半分喜悦,只有一种说不清的复杂情绪。
金守成,金守一。
我在心中默念这两个名字。
金家两兄弟,一个死于我枪下,一个死于我枪下。
金家的剑道传承,今日彻底断绝了。
这不是我想看到的结果。可武林就是这样,胜者生,败者死,没有第三条路。
场外终于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声。
“龙大侠威武!”
“枪王无敌!”
“天榜十大高手名不虚传!”
声浪一波高过一波,几乎要把演武场的屋顶掀翻。
那些江湖豪客们兴奋得满脸通红,仿佛方才那一战是他们自己打赢的一样。
他们挥舞着手臂,高呼着我的名字,有些人甚至激动得跳了起来。
高台上,醉道人捋着胡子,满脸红光,得意洋洋地对身旁的狗肉和尚道:“怎么样,我早就说过,龙小子不会有事。”
狗肉和尚啃了一口狗腿,含糊不清地道:“废话,他要是有事,咱们几个的脸往哪搁?”
酸儒摇着折扇,一本正经地道:“啸天兄此战,刚柔并济,收发自如,实乃武道之典范。吾观其枪法,已入化境,所谓——”
“行了行了,别拽文了。”醉道人一巴掌拍在他背上,差点把他拍下椅子。
我抬起头,望向高台右侧。
沈玉还坐在那里,双手依然攥着裙摆,指节依然泛白。
她看着我,眼眶通红,嘴唇翕动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泪水在她眼眶里打转,终于滚落下来,顺着白皙的脸颊滑下,滴在月白色的裙摆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
我朝她笑了笑,用口型说了两个字:“没事。”
她咬着下唇,用力点了点头,然后抬起手,飞快地擦了一下眼角。
当她放下手时,脸上已经挂起了那个端庄得体的笑容——虽然眼眶还是红的,虽然嘴角还在微微颤抖,但她还是笑了。
傻丫头。** 我在心中叹了口气。**每次都这样,明明担心得要死,却偏要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
当天,潇湘别院宴开数十席,宴请与会的江湖群豪。
正厅、偏厅、前院、后院,但凡能摆下桌椅的地方全都坐满了人。
丫鬟仆役们穿梭其间,端酒上菜,忙得脚不沾地。
沈玉换了一身绛红色的长裙,腰间系着墨绿色的绸带,长发挽成堕马髻,斜插一支碧玉簪。
她端着酒壶,笑盈盈地穿梭在宾客之间,与各路豪杰一一敬酒,那份从容大气,与方才在高台上紧张得掉眼泪的模样判若两人。
群豪纷纷向我道贺,祝贺我打败金守一,再展天榜雄威。
我心情大好,来者不拒。
醉道人提着酒葫芦到处找人拼酒,狗肉和尚抱着一条烤全羊腿大快朵颐,酸儒被灌了几碗酒后趴在桌上胡言乱语,说什么“枪者,勇之极也”之类的醉话。
可今天不知怎么了,往日豪饮的我,几杯不到就烂醉如泥。
酒意上涌,天旋地转。
我扶着桌子想要站起来,双腿却软得像两团棉花,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沈玉眼疾手快地扶住我,将我的一条手臂搭在她肩上,半拖半抱地把我搀回卧房。
“你今天怎么了?”她把我放到床上,替我脱去外袍和靴子,又拧了一条热毛巾替我擦脸,“往日你千杯不醉,今天才喝了几杯就成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