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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3 节

第二百零六章 路明非的数值导向审美(4k)

龙族:从新三国归来的路明非 · 京墨筠 · 4,147 字

  昂热浑然不知道自己的脑回路已经接近了当年获得路明非的历任的主公心态。

  这人往下一放,大败变小败,小胜变大胜。

  在天意决定了每一场战斗输赢的世界里,路明非的这种人的存在就显得非常之离谱了。

  甚至于说叠哀兵的时候这人都能杀回来。

  赵云长坂坡的经历对路明非来说算是日常。

  甚至他自己就能叠下一次的哀兵。

  阴到没边了。

  你说这玩意儿谁研究的呢?

  啊....这种心态的人可能要排除刘备。

  不过昂热的确是这个心态。

  他让玛莎拉蒂慢慢地减速,看着路明非的开口道。

  “总而言之,我希望你能够扮演一个没什么品味的暴发户。”

  “然后那些自诩牛逼的人就会因为不认可我的眼光而让我能以低廉的价格买到咱们想要的东西?”

  路明非的眼神带着微妙。

  “说真的,我是能理解了,楚子航的确不适合这个身份。”

  他难以想象楚子航那个形象去当没品位的暴发户.......但他就很合适了?

  路明非抬眼看向后视镜里面自己的造型。

  ......嗯,别说,的确要比楚子航强不少。

  看来是矮子里拔高个啊。

  只是感觉还是不适合,路明非想了想地开口道。

  “要不咱们还是抢劫吧,或者偷盗,你知不知道小说里都是这么演的,主角要么低廉价格拍到牛逼东西,要么就是没拍到东西然后杀人夺宝。”

  “有时候我真的有种强烈的,给学校加上文化艺术鉴赏课的愿望,现在咱们学生的品味都是你这个水平了么?”

  路明非当场就不服了。

  “我觉得我品味挺好的,应该算是上品了。”

  他说得极其笃定,笃定得像那种在菜市场挑西瓜都能挑出极品的高手。

  手一拍就能分辨出这颗甜不甜、沙不沙、是不是被打过激素。

  问题是他现在人坐在玛莎拉蒂上,身边坐着的还是昂热这种级别的老狐狸,于是这句上品听上去就更像是小孩在老师面前嘴硬。

  不过若论起酒来,昂热只能是挑战者。

  而对于路明非的话,昂热没立刻回怼,他那副表情很有意思,像是一个老教育家忽然意识到。

  ——啊,原来我这些年光顾着教学生怎么砍龙了,完了,这帮人脑子里装着的都是什么东西啊,这是什么小说剧情啊,太微妙了点吧。

  于是昂热在心里把文化艺术鉴赏课这玩意儿又往上提了提优先级,甚至隐隐有种要亲自开课的冲动。

  毕竟他要是不盯着,谁知道这帮学生会不会在课堂上讨论点什么莫名奇妙的东西。

  他咳了一声,语气很平静,平静得像是在念一条校规。

  “其一。”

  昂热说。

  “咱们现在做的,就是你刚刚说的第一个情况。”

  路明非一听这话,眼神不禁一喜。

  欸!不愧是我啊,不愧是你啊!第一句话就这么赞同我么?!

  他差点就要把“校长你真懂我”写在脸上了,整个人忽然就像是曹老板一眼的嘿嘿傻笑。

  于是紧接着他就又把话题拽回自己最爱的那条路线。

  “那其二呢?”

  路明非眼神一亮。

  “杀人夺宝那种,没拍到就直接——”

  昂热终于转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淡,淡得像把一盆凉水端正地扣在你头顶,扣得你连甩头发的机会都没有。

  “其二。”

  昂热带了点微妙地开口。

  “你有没有想过,只要有一次这种事情发生,这个拍卖场还开不开了?”

  路明非一愣,似乎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的样子。

  昂热的语气仍旧不急不缓,甚至带着点“我是在给你讲常识”的耐心。

  “如果是足够特殊的东西,他们肯定是给拍的商品的客户提供足够的安保的,你这个话无异于挑战他们整个拍卖行。”

  “就像是在一些以赌场闻名的城市里搞诈骗之类的东西,只要有一次,谁会去那种地方继续赌了?”

  “但我打得过啊。”

  路明非很是淡定。

  “而且没啥难度,到时候开了时间零,然后直接偷了就完了。”

  .........

  “欸我!校长!!!校长!!收手!!”

  昂热终于是受不了了,他放弃了教育家和百岁老人的体面,正在用手狂暴钻击路明非的太阳穴。

  “这是要用的东西!要用的!你会大摇大摆用偷来的东西装逼吗!”

  虽然不疼,但这个画面太微妙了,搞得路明非也只能暂且听听校长安排了。

  “.....那我且跟你说的去做,只不过一旦到时候出问题了,那我就.......”

  “不行!到时候我自有办法解决,别想着用暴力解决问题,到时候这张老脸都没处放了!”

  “啊行行行......”

  “下车。”

  “欸不是你不厚道啊校长,我都答应你按你说的去做了你怎么还让我下车的?”

  ...........

  “你坐我的车登场,谁会不知道你是和我一伙的?你可能没眼光,但卡塞尔的校长不管打算拍什么都会想有人拿下的。”

  昂热扶了一会儿额头,露出一副“我真是拿你没办法”的表情,而后如此开口道。

  听闻此言,路明非像是蛇一般的从车窗户里钻了出去,转而给校长比了一个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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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宾夕法尼亚路。

  它藏得很深,明明就在闹市的血管里,却像一条被刻意遗忘的缝隙,车声人声在外面滚得热闹,拐进来却一下子降了温。

  街道狭长,两边的高楼把天压得很低,灰色的立面像两面竖起来的巨墙,向上望只剩一条窄窄的天缝。

  那些楼属于芝加哥最讲排场的年代,大都会风格盛行。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那股纯粹的奢华与纸醉金迷的劲儿,写在每一块石头上。

  只可惜岁月太会刮人脸,石灰岩外皮起了毛边,风雨把纹路磨得发白,像老贵族的礼服被穿旧了还硬要挺着脊梁,透出来的萧条反倒更有姿态。

  阳光很难落下来。

  就算正午,光也被层层楼影切碎,落在地面上只剩些淡薄的亮,像冷水里漂着的银屑。

  空气带着一点潮凉,夹着石粉和铁锈的味道,脚步声在两侧墙面之间回弹,回得很空,让人下意识把声音压低。

  芝加哥市政歌剧院。

  它曾经属于另一种芝加哥。

  六十年前的夜晚,这里每一盏灯都像镀了金,门口排着长队的豪车,车漆亮得能照出人的眉眼。

  年轻的姑娘们穿得像从杂志封面里走出来,香水味在冷空气里铺开,绅士们西装笔挺,笑容克制,臂弯里挽着的女伴比夜色更夺目。

  门口侍者站得笔直,声音抑扬顿挫,念出贵客的姓氏与头衔,他们是当时如日中天的new money。

  后来它睡着了。

  于是新一代的约会地点变成了电影院、购物中心、大屏幕、霓虹灯和以巨大玻璃为墙壁的新潮建筑物,这些地方也等待着下一次被取代。

  歌剧院的辉煌被塞进旧时代的抽屉,剩下的只有灰尘与回忆,偶尔有人提起,也像是在提一座早就拆掉的舞台。

  可今天它又醒了。

  车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高档轿车像训练有素地排队靠边。

  沉重的车门打开,男人们先下车。

  清一色的黑色燕尾服或礼服外套,白衬衣胸前带着精致的刺绣,发型分得一丝不苟,抹了厚厚的头油,灯光一照几乎能反光。

  按照路明非的说法,像是淫贼。

  随后车里探出戴着白色长手套的手,手套细腻得像雪,腕表偏偏戴在手套外侧,银光一晃,像故意让人看见。

  完全不把财不露白这句古人言当作什么忠告。

  他们只是极尽所能地光彩夺目,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极尽奢靡而不能露出一丝一毫的怯场。

  但凡你有一个地方看起来拉了一点,那就像是露出了血条,就像是周天子被一箭射中。

  下场可想而知。

  只可惜,哪怕如此,他们今天也只是泯然众人,因为大伙儿都是这样。

  但唯有一个人,唯有一道声音,能够吸引所有的目光。

  ——马蹄声。

  哒。

  哒。

  很慢,很稳,像有人拿着节拍器,一下一下敲在所有人的心口上。

  雾一样的蒸汽在下水道口翻涌,那匹马就从蒸汽后面走出来,先露出一截银色的腿,再露出胸颈,再露出整副身形。

  纯银色,银得太彻底了,银得像把月光锻成实体,再用一层薄霜覆在上面。

  它的毛发在暗光里泛着冷亮,像金属拉丝,肌肉的起伏却又真实得离谱。

  每走一步,肩胛就像波浪一样在皮下滚过去,带着那种只有顶级生物才会有的力量感。

  高贵得不讲道理。

  高傲得也不讲道理。

  它根本不去看那些停在路边的豪车。

  不管是什么马力,什么轮胎或者外形,以及悬挂,不管是用多少钱造出来的豪车,在它面前都显得像堆积在路边的玩具。

  甚至连看不起这种情绪都显得多余,它只是在行走,仿佛整条宾夕法尼亚路本来就该为它让出一条路线。

  仿佛这座歌剧院的门口本来就该等它抵达。

  更离谱的一点在于——旁人也这么觉得。

  所有人都在看它的背。

  看它的鬃毛。

  看它的眼睛里那股我生来就该站在你们头顶的漠然。

  然后他们开始迫不及待地往上看——看马鞍,看缰绳,看它主人的轮廓。

  他们想知道到底是哪位真正的老钱,哪位血统最纯的名门,才能配得上这种出场方式。

  难道是传说中的加图索?

  众人的视线往上抬。

  人群的期待先是凝了一下。

  再然后,像被人当头泼了一桶冷水,齐刷刷地垮了。

  骑在马上的那个人.......怎么说呢,造型比马还刺眼。

  但不是好的方向的那种。

  他简直就像是把奢侈品牌当菜市场的菜一样拎回来一袋子,拎到家不洗不挑不搭配,直接往身上糊。

  几乎每一件衣物都是当季普通人能接触到的最贵的品牌,然后他就只是把这些品牌的单品粗糙地捏合在一起。

  配饰叮叮当当,恨不得把有钱刻在额头上。

  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把各种极其名贵的食材费劲巴拉的找来,然后扔到锅里做了个部队锅。

  就是捡垃圾把各种东西放到一起然后吃的做法。

  他们已经开始好奇那个东方面孔的青年到底是不是泡菜国的了。

  这个人整个坐姿还特别松,缰绳一拽,拽得跟拎塑料袋似的。

  腰背不挺,气势倒挺足,拽得二五八万,像是这一条街都是他家买的,歌剧院的门口只是他路过顺便停一下。

  人群里有人微微张了张嘴,像想说什么,又硬生生咽回去。

  失望是有形状的。

  它挂在他们脸上,挂在他们眼角的抽搐里。

  满脸写着,你这匹马怎么驮了个这么个玩意儿?

  可那匹纯银的马连耳朵都没动一下,眼皮也没眨一下。

  搞得它背上的暴发户简直就像是一件行李。

  路明非翻身下马,看着众人对他微妙的眼神,又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

  “这不是挺帅的?我亲自搭的诶。”

  指临时用手机搜索最贵的衣服,然后发现都是一堆沟槽的不像是衣服的衣服。

  之后他才跟专门为他搭配衣服的人说“把你们这儿最贵的衣服全都给我来一套!”,这才有了身上的这身装扮。

  别的不说,数值很高。

  于是乎路明非很满意他的一身装扮。

  他是那种数值大于美感的玩家,你别管我穿的跟个球似的好不好看,你就说这身防御高不高就完了。

  等你领悟盾戳大法的时候就知道这一身美不美了。

  至少路明非是这么认定的。

  而且他认定他这身很老钱,反正他对老钱就是这么定义的。

  毕竟扭曲三国里他就没见过谁穿点什么看起来很牛逼的衣服。

  大伙儿人均经典灰布起球衣服。

  搞得他对于衣服这种东西根本没什么认知,还不如平时就穿着盔甲,至少看上去比起球衣服强不少。

  “我也觉得很好,很符合你暴发户的定位。”

  耳机里传来昂热的声音,路明非只是神色微妙。

  “我这明显是老钱风啊,有钱人不是都这么穿么?”

  耳机里传来沉默,像是昂热犹豫了很久。

  这会儿,他开口了。

  “我听说凯撒送了你一个衣柜,要是让他知道你认知的有钱人都这么穿,他怕是很难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