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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2 节

第102章 暴雨之后

以皇帝特权改变这个世界 · 佚名 · 3,075 字

  亨利确实是故意的。

  奥瑞利安庄园有两个角楼,而弗格森庄园只有一个大角楼,要下去就只能走角楼里的楼梯。

  所以亨利弄出点声响来,让野人出来一下,看看数量。

  好吧,其实也有顺便报复的意思,毕竟躲在这个拐角处也能看到,就是没那么清楚。

  根据亨利学到的内容,看看角楼里的人,就能够大概推算庄园里的人有多少了。

  结果,角楼里居然只有两个人,那么庄园里的可战战士绝对不超过十个,算上头领之类的,也不会超过二十个人。

  亨利能看到,庄园长屋一片漆黑。

  角楼里的野人都会点火,亨利可不信庄园里的人不会。

  想了想,拿抓钩固定好,然后悄悄放下,翻身顺着抓钩下去。

  虽然只是第一次使用,但亨利感觉自己用起来颇为熟练。

  他们制定了计划。

  第一个任务是看一眼,已经看过了,但里面一片漆黑安静,似乎没几个人。

  第二个任务是看看有多少人,然而角楼里居然只有两个野人。

  亨利都觉得,自己偷偷摸过去,都能弄死这两个野人了。

  但亨利还是没敢轻举妄动,他们有两个人,亨利可没把握不让他们发出声响来杀死他们,自己可不是什么刺客。

  万一他们发出了什么声音,然后凭空冲出了一大堆人呢?

  那么,现在条件合适,可以开始第三个任务了。

  看看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悄然落地,暴雨已经让院内一片泥泞。

  抹了一把脸,左右看了下,然后躲进旁边的草料棚里。

  庄园院子里该有的都有,酒桌被掀翻,水缸缺了一角,草料散了一地。

  这里确实有争夺战斗过的痕迹。

  但是,人呢?

  锐眼鹰的情报可是说这里有接近两百个野人占据了庄园。

  而现在,亨利才看到了两个野人。

  突然,亨利想到了一个可能。

  说不定那些野人看到了锐眼鹰,害怕领主调兵来绞杀他们,所以抢完就跑?

  而最后留下两个野人在这里盯着,发现不对就跑,然后通知已经跑掉的野人躲得更深点?

  野人不想在环境更好的地方居住么?

  完全是领主们用铠甲与利刃帮他们选择的。

  就这些野人,怕是给它们一个庄园都不会守吧。

  所以,庄园里面或许已经空了?亨利想着。

  于是,挪动脚步,悄然靠近长屋。

  第一层算是庄园第二公共区,一般是部分储藏室、部分武备库,以及仆人居住的地方。

  里面没什么动静,只有武备库被掏空了,也不知道是野人掏的还是加里斯爵士都带走了。

  想了想,继续向上。

  第二层是会客厅、餐厅、招待客人的暂居所等,依然没有看到野人,只有墙壁上的一些刃痕显示着这里有野人肆虐过。

  继续向上,第三层是领主和领主血亲们居住的地方,这里受到的摧残很严重,能够看到地板砸出了坑洞,木床直接被砍断,地上还有着已经发臭的鲜血。

  但也就只是这样,依然没有看到野人。

  接着向上,一般是领主的书房,以及一个小型哨站,这里是长屋的最高点,能给领主最好的视野。

  这里更为狼藉,也可以说是干净。

  书桌被砍开,书架上的藏书全部不见。

  是加里斯爵士带走的么?

  书籍可是不下于铠甲的珍贵。

  总不可能是那些野人带走的吧?

  这些野人会看书?

  亨利不信。

  正准备摸下去的时候,看到了一把掉落在地上的匕首。

  很小巧,刃长巴掌大小。

  ‘是不是……可以请示领主之后,送给特丽莎?’亨利心中一动。

  如果能有这样一把小小的匕首当做礼物的话,特丽莎应该会很高兴吧……

  而且也很实用。

  于是,亨利很是熟练的摸走了这把匕首。

  小心下楼。

  或许野人真的都离开了吧?

  不过在出了长屋之后,亨利看向了角楼。

  似乎,那里只有两个野人吧……

  摸了摸腰间的匕首。

  这是他爬上来的时候,身上带着的,用来应急。

  想了想,还是按捺了下来,然后看向地窖和地牢。

  地窖可是领主庄园里主要的藏粮处,那里很大,如果是野人的话,想睡在地底也不是不可能。

  抱着这个想法,亨利偷偷溜进了地窖。

  打开门,瞬间,某种香味扑面而来。

  是亨利从没有闻到过的。

  是香料?亨利想到。

  香料那可太值钱了,如果这里还有剩的话,说不定他们还能缴一些回去。

  当然,如果有储存食物的话最好,邓肯那个傻大个,吃得太多了。

  于是,亨利走了进去。

  然后亨利看到了一个赤裸上身的人,他的身上用某种绿色的汁液画着遍布全身的纹路,而一双眼睛正死死盯着他,金黄的眼瞳像是在黑暗里发光一样。

  “@#¥%……”对方开口发出了一些声音,但亨利听不懂。

  不过没关系,亨利的脑子告诉他,自己该跑了。

  于是,亨利转过了身,然后就看到自己身后多出了个壮硕的家伙。

  对方赤裸的上身布满如鲜血般的红色纹路,下身裹着一块破烂黑布,亨利得仰头才能看到对方的脸。

  一双赤红的眼瞳正盯着亨利,似乎是某种压力,亨利感觉自己的腿有些挪不动了。

  然后,亨利就看到他抬起了拳头。

  亨利敢发誓,这拳头绝对比自己半个脑袋都大。

  然后,亨利就晕过去了。

  ……

  一晚上的雨比想象的要大,从被烧毁的森林里流出来的黑水让伊恩心底颤抖。

  如果瘟疫真的被他们在森林里做成,这一晚上的暴雨就足够让这瘟疫污染大半个诺琳谷了吧。

  还有着一些小雨落下,但不能等了。

  “爵士,斯宾塞在雨势一减小的时候就出发了。”墨瑟说道。

  伊恩点头,然后喊道:“洛肯!西蒙!”

  洛肯·休斯,西蒙·休斯,格雷森的二子与三子。

  听到伊恩的呼唤,两人连忙跑进遮雨棚下。

  他们的身上已经被雨水打湿。

  “你们是格雷森爵士的孩子,是有着休斯之名的贵族,而格雷森爵士是我所尊敬的人,为此,我愿意给你们提供一处农庄作为庇护。”

  伊恩看着他们,认真说道。

  “但格雷森最终是背叛者,所以,即使我愿意给予你们一处农庄,但能不能给你们的这间农庄填充佃户,就需要你们立下功勋。”

  “可你们已经证明了并不适合拿起剑刃,身披铠甲,所以,我只能让你们做一些其他的事情。”

  伊恩指向已经被烧毁的森林,说道:“我任命你们为事务官,你们一人带领三百民兵,墨瑟会给你们一人派六名锐眼鹰作为监工,我要你们十天之内,清理出一条通往白森堡的路。”

  “当你们完成任务的时候,我会给你们的农庄分配十户佃户,他们为你们工作,你们要支付他们工钱,并且保证他们的吃喝,并为他们上缴人头税,和你们农庄的税收一起,而他们的户籍由村公所统一管理。”

  “是,爵士,您的意志。”格雷森的次子洛肯连连说道,甚至不顾地上的泥污,直接跪了下来。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洛肯和西蒙等到格雷森死后,就会被赶出庄园,然后和伊恩的叔叔伊森一样,随便找个地方打发掉。

  但现在,虽然自家庄园和领地没了,可他们俩兄弟似乎比之前的结果会更好?

  而格雷森的三子西蒙有些瑟缩的问道:“爵……爵士……您是推崇美德的,那位褴褛骑士,您给予他的誓约我们的都知道,勇敢无畏、公正谦卑、守护弱小,所以,为了不因为我们的无知而惹您愤怒。”

  “我想请问伟大的您,如果……如果有人在清理的过程中死掉了呢?”

  西蒙的话吓了洛肯一跳,差点从地上蹦起来狠狠打西蒙的脑袋。

  但在领主面前,他不敢乱动。

  然而西蒙的话让伊恩一阵恍惚。

  现在天空还下着小雨,为了抢时间,这些民兵必须要冒雨清理。

  但是,说他们是民兵,但他们实际上就是些老农,身体强壮程度只是一般。

  而冒雨劳动,即使现在的季节,这种小雨洒在身上会有些舒服,但终究是冒雨。

  一旦感冒发烧,以诺琳谷的医疗水平来说,基本就是硬抗,扛得过就活,抗不过就死。

  所以……

  伊恩心底下定了决心,说道:“我给你们三十个死亡名额,如果你们只用了十个,我会给你们佩戴武器的资格,如果你们只用了五个,我会直接恩赏你们一把武器,如果你们让他们一个都没死……”

  “西蒙,你将会成为一个村庄的执行官。”

  西蒙·休斯眼神火热,跪了下来,说道:“您的意志。”

  “去吧,人手你们自己挑选,我们的食物充足,不用顾虑食物的问题。”伊恩挥了挥手。

  等休斯家的兄弟离开后,伊恩看向墨瑟:“让战士们集合,随时准备出发。”

  “是,爵士。”墨瑟微微低头,说完离开。

  伊恩最后看向两位骑士。

  虽然他们是在宴会时向伊恩宣誓效忠的,而非由伊恩亲自册封。

  但在现在这种情况下,除去近卫赫克托之外,他们两个确实是伊恩手下最强的战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