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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7 节

第96章 第 96 章

南风和金色麦草 · 黄连苦寒 · 2,623 字

法师都喜欢互相远程对轰,跑去别人的近战距离则必有阴谋,作为冰玫瑰的死忠,卡特非常着急。

不过他马上就不用再着急了,红胡子头顶极速炽亮升温,一张空间裂隙如怪兽的大嘴,吐出混合了硫磺和火焰的气体,喷向冰玫瑰。

幸好冰玫瑰经验很足,在他过来的时候就朝着障碍物后面撤退,虽然只是背对逃跑,但火焰是有亮度和热度的,感受到亮度、热度和元素波动之后,她立刻召唤出她那只傻乎乎的水之子,挡在自己后方。这个傻乎乎的下半球大而上半球只有一个尖尖的大家伙挡住了有毒的蒸汽,自己的尖尖也气化了。

水之子挡住的不止是致命蒸汽,还有一发展开火翼的鸟,它撞在巨大水之子身上,引起了不小的爆炸,水之子又有一部分气化成蒸汽,留下的坑里还有水被烧开的泡泡。爆炸正是烧开的水集中沸腾的结果。

观众们尚且还在这声势浩大的爆炸里,冰玫瑰已经以巨大水之子为引爆点,放出了一环冰霜新星,趁机跑到远处,躲在掩体后面,开始读寒冰宝珠的咒语。

萨莎拉摇了摇头,“要是对方用火种怎么办?”

“啊这……”卡特一愣。“火种”是一种和寒冰宝珠很类似的法术,都是大范围的溅射伤害,但火种这种火元素法术施放要快很多,对方果然用出了“火种”,地上的火球被炸成满天的火星,以火种为圆心溅落一地。

冰玫瑰正好就在溅射范围内。

她竟然强忍烧伤的痛,把寒冰宝珠的咒语读完了。要知道咒语可不惯着谁,说通用语可以有口音,可是说塞悌语咒语如果有口音,元素有很大可能是不响应动员的。这就是说她的声音不能颤抖变形,中间也不能夹杂任何过大的吸气声和疼痛的呼号。

真是雌鹰一般的女人,玛吉拉的勇士。

做完这一切之后,她又往外跑去,手掌上空是悬停的一枚冰碎片。

卡特:“不行,不能在这个时候出去,他的‘闪现’快好了。”

“‘快好了’是什么意思?”

卡特解释说空间法术有复杂的安全施法时间算法,两次法术的施法时间不能间隔太短,否则轻则头疼个两天,重则变成傻子。第一次和第二次施法间隔时间要远远短于第二次和第三次。

“一局战斗大概只能用两次吧。”卡特掰着手指算了算,“我学这个就是为了在格斗的时候用!不说这个,主要是红胡子马上就能再用一次了,距离的话,正好能走到她面前。如果这时候再被烧一下……”

他话音未落,又被说中了。红胡子闪现之后出现在了冰玫瑰面前,恨不得在她脸上放了个火球。

卡特紧张得站起来。

冰玫瑰也早有准备,手里的冰块碎片立刻丢在了红胡子面前。

两人都命中对方,背后笨重的晶石熔毁了一半。但冰玫瑰立刻施放了“寒风”,和刚才的火之界吐息差不多,就是把凛冬的寒风吹过来。

狄奥密斯:“噢,那是我老家的味道!”

……看来原理和火之界吐息一模一样(这名字也是她猜的)。

她和多洛莉丝都眼花缭乱。

“这么多花样啊!”

“战斗技术已经发展成这样了吗?”

“看!”卡特得意洋洋,好像在下面为大家展示花样百出的战斗技巧的是他本人一样,“我就说比PVE有意思多了。”

不过这次没人问他什么是“PVE”。

萨莎拉看着下面进入拉锯战的两方。在她看来,两边对掩体的利用都几乎到了极限,还熟谙各种突破视力范围极限的擦边法术。比如在视觉死角旁边一点点放范围类法术,这样可以造成大量溅射伤害和虽然不可控但有效的控制。

“这比上次精彩多了。”萨莎拉对卡特说。

卡特欣然点头:“周日晚上是不怎么样的场次。上次他们多半是为了看冰玫瑰十三连败去的。”

“那他们绝对错过了一场非常精彩的比赛。”

连卡特也同意,并且觉得比以前看的月终场大赛还好看。不过说完这话之后他就跳起来大声给冰玫瑰加油。她刚刚在地面放置了一个冰水沼泽,红胡子在躲避绕行的时候没留神,一脚踩了进去。被冻住之后触发了冰霜反应,这时天降暴风雪——冰玫瑰爬到顶上下起了冰水混合物,两边的冰和水碰到一起引发了霜冻,把红胡子冻成了冰柱。

冰玫瑰露出接近胜利的笑容,开始在冰霜宝珠的肆虐下读霜火炸弹长长的咒语。

由低温气体组成的弹道轻易地粘在了红胡子身上,混杂着冰蓝色闪光的霜火炸弹扑到了红胡子身上,像鸟一样拥抱他,他背后的熔毁一半的保护水晶整颗炸掉,悬在大厅中间的那颗冰块也跟着一起碎开,声势浩大地宣布比赛结束。

人不多,但喜气洋洋,大家发出的噪音可一点不比别的场次少。卡特在怪叫,冰玫瑰还有力气绕场奔跑,背上的水晶看起来岌岌可危,刚才多挨一下就会先一步出局。

庆祝完的冰玫瑰找到他们,挨个拥抱了一遍,雪兔子被那种热气腾腾的运动气息吓得后跳,冰玫瑰笑着放过了她。

“我刚还没给你钱!”冰玫瑰说自己这次的奖金足足是上次的三倍,坚持要给萨莎拉多一倍的钱,萨莎拉坚决不收。

“是你让我扭转局势的,没有你我就拿不到这么多钱。”

萨莎拉坚持不收,“不值那么多钱。”

冰玫瑰却认真地说:“这是你的本事,不要觉得自己不值得。考虑到你对我的影响,如果你还说不值得,那就是对我的否定。”

感受到别人对她毫不保留的信任,她突然大声说:“我不会再给别人‘祝福’的!”说到“祝福”的时候噎了一下,不太擅长撒谎。

冰玫瑰取笑她:“你也太有原则了,别太有原则,如果还有别的参赛选手找你附魔,你就给他附吧。”

兔兔眼睛睁得圆圆:“你、你知道这是附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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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兔:露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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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很多年轻读者对以前的服装店是什么模式好像没有概念,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说“端木贝带我去美特斯邦威”

在我看来美邦和裁缝店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打算说说衣服的事情。

以前纺织工业还没有这么发达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是去做衣服的

比较常见的是来料加工,就是你买到布之后找个裁缝店,量好尺寸按尺做。这在还有布票的年代非常多见。

也有裁缝店是卖布的,和现在有些全屋定制一样。

这样做出来的衣服是很合身的,然而同时,相对于大家的购买力来说是很贵的。

以前布帛做过货币,可想而知。在我小时候我奶奶还有存布匹的习惯。

在古代经常有当了冬天的衣服过夏天,下个冬天再去当铺赎的情况。也会留下过年做一身新衣服的习俗。

这种店里偶尔也有成衣,基本都是打板做的衣服,并不是适合每个人的尺寸。

所以1.衣服本来就是很贵的东西。2.做身衣服比现在去商场买个衣服麻烦多了。3.大家都很宝贝自己的衣服。4.裁缝的手艺差别巨大,好裁缝可遇不可求。

在本文里我用的就是这种设定。是有有钱人衣服穿一次就不穿了的,但法师的行头是要上附魔和绣线的,类似战甲,并不会日抛。

(多说一句,现在cos服和娃衣好像还有这样的模式。我记得当时谢工出个南皇七秀做衣服就花了800多,拿回来之后还要自己往上面缝超多细节。她还做过娃衣设计打板的工作,但她说太小了毁眼睛,后来就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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