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流年缓歌 · 佚名 · 5,129 字
三十、尘封的往事
王学军心满意足的结束了对一对父子的赏赐,心里说不出的畅快,还有一些奇怪,毕竟他不是很能理解这些事情。
他让万茁出去洗漱一番,准备早餐,留了万景峰伺候自己。
本来内心有些忐忑,他不确定万景峰是否发现了什么端倪。但看万景峰乖巧如常,他也没说什么。
“要么是没发现,要么是发现了不敢说什么。”王学军心道,“无论哪一种,只要他认清自己的位置,知道自己的地位就好。”
王学军不再多想,回归现实。“怎么样?爹的圣水好喝吧?”继续羞辱。
“嗯”,万景峰声若细蚊,吐出大鸡巴回应道。王学军看着自己的一根大肉棒被他舔舐的光亮,心里说不出的满意。
“继续!”他靠在床头,闭着眼睛享受着万景峰的伺候,他正是好年纪,鸡巴硬了不插在什么东西里面,总是涨得难受。
不一会儿,万茁买了早餐回来,招呼二人吃饭。
王学军也不惯着他们父子,直接骑坐在万茁头上,让万景峰继续跪在地上给自己嘬鸡巴。
晨光烂漫,宝马在胯。上面是美味的早餐,下面还有曾经不可一世的岳父在讨好伺候,王学军感觉到生活的无穷美妙。
餐后,他在父子二人的服侍下,穿好衣裤出发上班。万景峰则是吃着他吃剩下的残羹冷炙,万茁借口自己买早餐的时候已经在外面吃过了,没有再吃东西,实际上,他已经被王学军饲喂的饱饱的了。
万茁陪父亲待了一会儿,也去上班做饭,剩万景峰一个人的时候,他偶尔望着窗外陷入沉思,天亮了,他也像是“苏醒”过来,想起昨晚和女婿儿子的一系列行为,他觉得荒诞,不可思议,但毕竟木已成舟。渐渐地,他心里又有些后怕,因为他酒醒之后,居然回味起王学军的鸡巴来。
他忽然迷茫起来,胡思乱想一阵,觉得无趣就自觉的干起家务。
“城里的生活真没劲。”他忍不住抱怨,其实主要是没事情做。中午去楼下小菜馆对付了一口,下午万茁回来他才觉得有些趣味。
父子二人开始准备迎接王学军下班,一起生火做饭,父子二人嘴上没说什么,心里都不自觉地期待着王学军,要不然心里空落落的,不知不觉间,王学军在他们心里的地位,已经超出了他们自己的心理预期,王学军给足了他们安全感和主宰感。
果然,王学军一回来的时候,父子二人都瞬间被点燃起来。万茁像个等待老公回来的小媳妇,满心欢喜,尤其是经过早上那件事,王学军在他心里的地位和亲密程度,更是无法比拟。万景峰也破天荒的露出期待的表情和一抹微笑。
“傻笑什么!还不过来伺候?”王学军微笑道,笑容能感染人,看到他们父子见到自己期待的目光,他心里也暖暖的,尤其是万茁。他这一天都在回味万茁对自己的付出,心里刺激又感动,他想不明白,得是一种多么深刻的情感能值得万茁那样对自己,他被万茁的忠心和无私震撼到。
“是。”父子二人赶忙跪下磕头请安,王学军不愿坐下,享受地居高临下看着父子二人局促的挤在一起,给自己的叩头。
虽然这种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但是王学军还是要他们做。一来是让他们牢记尊卑,维持奴性,二来他觉得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这种“儿孙”的叩拜他们份数应当,自己也理应承受。
磕了头,王学军由着父子二人伺候自己脱下鞋袜衣裤。
“开了一路车,脚累了吧?”万景峰看着王学军脱下袜子后舒展的脚趾,忍不住找话题问道。
“还好。”王学军威严道,一脸严父的表情,万景峰吓得像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忍不住低下头,目光正好与王学军的裆部平视,看着王学军性感的灰蓝色三角裤下,鼓鼓的一大团,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王学军见状心里不禁一笑,道:“爹故意憋了这一泡尿,就为了奖励你们爷俩。”
说完,脱下内裤,半软的大鸡巴耷拉出来,粗粗的肉身看起来十分肥壮,龙头粉嫩饱满,珠圆玉润,柱身筋络蔓延,显得十分阳刚性感。
“啊~”,万景峰自觉张开嘴巴,王学军也不含糊,放开龙头自由的尿了起来。粗壮有力的尿注宛如一只飞箭直射万景峰的口腔,“咕嘟咕嘟~”他急忙吞咽,另一方万茁也像个嗷嗷待哺的婴儿一般,张着嘴巴翘首以待,王学军雨露均沾,调转龙头,开始饲喂万茁,父子俩喝的五饱六饱,磕头谢恩。
“嗯~”王学军很满意,直接骑在万景峰背上,一副悠然自得。
“驾!”万景峰四蹄齐发,卖力的驮着王学军向厨房走去,丝毫不介意地砖的坚硬与冰冷。
王学军如此有意为之,强化万景峰的奴性。
“来,给爷松松脚。”王学军骑坐着万景峰,命令万茁伺候。万茁笑逐颜开,急忙爬到餐桌下抱着王学军一双大脚伺候起来。
“想不到,他们姐妹都不在,你们爷俩倒也能伺候的爷舒心。”王学军忍不住夸奖。
万茁闻言大喜,抱着一双大脚舔舐的更加卖力。王学军的大脚可能是汗涔涔的,吃在嘴里微微咸涩,更添美味。
万景峰则是咬牙跪在地上承受着王学军的千金贵体,毕竟刚刚伺候,还不太熟悉,不敢随意乱动,反而跪的更加辛苦。王学军则不理会这些,只要自己坐的舒服合适即可。
饭后,王学军又领着父子俩骑乘一番,由着他们伺候自己的一双大脚,用舌头为自己清理踩了一天的鞋垫。
看着爷俩儿一人一只鞋垫,舔舐的细致入微,王学军忍不住心里一动,“这老家伙被收拾了倒也乖觉,要是整到身边朝夕伺候到未尝不可。”
不过,这个想法也不过是浮光一闪罢了。就这样,和他们父子荒淫了两三天,王学军想着要回老家,便给万景峰买了火车票回家。自己请了假,带着万茁回老家。
回去的路上,万景峰坐在火车上回忆连连,他认命与王学军的征服,同时也很开心,自己的心病解决了。另一边,万茁第一次陪王学军回他出生长大的城市,心里说不出的开心满足,看着车窗外起伏连绵的远山剪影,再看看车子里王学军山一般威武雄壮的风姿,他暗暗窃喜、感恩、庆幸。
几个小时的车程,自然疲惫乏味,好在有万茁这个移动厕所一路口舌伺候、侍尿,倒很方便。
到了家,正是午饭时分。万茁看见王学军家人局促不已,好在一家人对他也都笑脸相迎,让他受宠若惊。
饭桌上,一家人边说边吃,无尽话题,万茁除了偶尔回答两个问题,也不敢乱插话,倒是不装假,吃的非常卖力,完全不是他日常的食量。偶尔停一下,他心里还在想着没有自己伺候,不知王学军这顿饭吃的顺心不顺心。无奈他只好偷偷打量一番“二爷爷”,又看看自己的“太爷爷”,父子都是气度雍容,风采过人。
“这举止气度,怪不得能教育出两个这么好的儿子。”他忍不住感慨,随即想起自己爹,一阵汗颜,“自己爹也十分优秀,怎么自己这样呢?”他开始胡思乱想。
虽然没有什么特殊行为,但是一家人都看出了万茁对王学军,甚至他们一家,都有一种过分的尊重和敬畏,这更平添了大家对他的好感。
午饭后,万茁抢着帮忙收拾桌子,被王母拦下:“咋说你也是我们家的客,年八不来一回,怎么能让你干活!”
“没事儿的。”万茁抢着要干,王学军毕竟有些疼爱他,自己怎么使都行,总不好让他太丢面子,便解围道:“大哥,你别收拾了,来帮我收拾东西。”
万茁听令,跟着王学军进了一间卧室。
看着温馨的小屋,满屋子的书,万茁心里不禁低声问道:“爷,这就是您小时候住的地方?”
王学军笑道:“什么小时候,住到大学毕业呢。对了,在这儿我不吩咐,你不用干活。”
“奥~,是!”万茁唯唯诺诺,按王学军的指示帮忙收拾。学勇闲来无事,也帮着整理。哪知王学军哪里是在干活,分明是在装大爷,自己在床上一坐,指点万茁东搬西挪,累的他满头大汗。
他不知就里,看不过眼,亲自帮忙收拾,王学军微微一笑,也不阻止弟弟,左一句右一句和他唠嗑,打听近况。
万茁被一个笔记本粉红色的外表吸引,第六感告诉他这一定是王学军的一段风流韵事,忍不住仔细打量起来。本子的塑料皮已经有些老化,带着明显的岁月痕迹,款式也像是有些年代了。
他偷偷抬眼,见王学军没发现自己,便偷偷打开查看,第一页便是一手娟秀的钢笔小楷写到:“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纸张已经微微泛黄,笔迹虽然美观,但也有些阴干痕迹,再次佐证年代久远。
“这也是你的吗?”万茁心里怦怦乱跳,不敢再多看,怕王学军不悦,假装才发现一般。
王学军看到本子先是一愣,随即淡然道:“你在哪翻出来的?”,说完,他一把接过,自顾自的翻阅起来,看到那句诗忍不住停了一下,神情之间,满是暗淡的回味。
王学勇也变得沉默,万茁看他唏嘘的神情,他显然知道本子的主人是谁,也知道背后的故事。
“对了,前两天听妈说林红姐也去你们市打工了,你听说了吗?”王学勇首先打破沉默。
“?”,王学军满脸疑问,不太相信的神情,随即想起回答:“没,好多年没联系了,她不是和老公去南方做生意了吗?”
“回来了,结婚三四年也没孩子,他男人和她离婚了,去年回来的,前几个月听说去你们那儿打工了。”王学勇显然早就知道这些,才告诉他。
“啊,没听妈说。”王学军淡淡答道,想起最后见林红也是七年前了,两家一直住对门,林红爹身高一米六多,长得倒是精神,整个人瘦小精干,勤劳踏实。她妈也是个美人,本来日子平淡岁月静好,奈何她七岁那年,她妈就和人私奔,剩下他们父女二人相依为命。家住对门,还是同学,王家自然对林红诸多照顾,关系越来越好。
后来,林红奶奶生病,林红没两年也辍学不念,出去打工了。直到几年前,知道了林红结婚的消息,当时他在念大学,也没回来。再后来就是林红去了南方打工,从此音容两茫,再无音讯。
如今乍听林红的消息,不禁让王学军百感交集,历历往事不自觉涌上心头。
那年九月,初三刚开学,赶上那个周末,妈妈带着学勇去了姥姥家,他约了同学一起学习、打球,赶上大雨就急忙跑回了家。谁知爸爸忽然去加班,他没带钥匙,一身湿漉无处可去,忽然林红开了门。
“学军?你怎么浇这么湿?家里没人吗?”门后的林红虽然个子小小的,但是一张娃娃脸圆鼓鼓的俏皮又可爱,一双圆眼滴溜溜转,配上她细嫩白皙的皮肤,精致过人。
“嗯,我妈带着弟弟去了姥姥家,爸爸估计出去加班了。”王学军一脸无可奈何。
“要不来我家先冲洗一下吧,省的感冒。”林红发出邀请。
“额~~~”,王学军有些迟疑。
“爸爸出去干活了,要晚上才回来。”林红解释道,嘴巴微微一皱,羞赧满溢。
王学军知道,她妈妈私奔了,爷爷奶奶都去世了,如今她爸又不在,自然是她独守空闺了。
“那好吧~”,王学军身上冷冷的,正难受,又赶上林红一片盛情。
洗澡过后,林红拿来了自己浴巾给他用,找来爸爸的衣服给他穿。哪知道高大魁梧的王学军实在穿不上瘦小林奎的衣服,只好把浴巾围在胯间遮挡住主要部位。
“你在忙什么呢?”王学军看到林红在厨房坐着洗什么东西,便围着浴巾过去凑热闹。
“把你的衣服投出来啊,都被雨淋湿了,干了该皱了。”林红道。
王学军看到自己的半袖短裤都被投洗干净放在了另一个盆子里,林红的一双小手正卖力的揉搓着自己的一双白袜。
王学军的大脚又大又壮,袜子自然肥大,与林红的小手形成鲜明对比。王学军见她不仅是投一下水那么简单,还用洗衣膏把自己袜子尖的黑色部分和脚掌的黄色汗渍揉搓的十分仔细,丝毫没有嫌弃的意思,不一会儿,自己的袜子又变得洁白如新。
“小红,你真厉害!我的臭袜子不仅干净了,味道也香了。嘿嘿”,王学军笑着夸赞,心里暗暗幻想着娶林红当媳妇的情景。
“你们男人爱出汗,脚有点味道很正常嘛。”林红自然说道,贤惠的姿态任哪个男人见了都会动心。确实,她自己也十分享受伺候王学军。比邻而居这么多年,这是她第一次有机会帮王学军洗袜子内裤,脸上虽然风轻云淡,心里早已乐开了花。
“嘿嘿嘿”,王学军站在一边一脸得意地笑,林红的芳心暗许他岂能看不出?
二人青梅竹马早就两情相悦,如今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林红洗干净袜子一抬头,看见王学军赤裸的臂膀,高大的身材以及浴巾下鼓鼓的一大团,不由得红了脸,再次低下头去。随即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道:“下雨天冷,我给你泡了壶热茶在茶几上。”
王学军本就感动于她的温存体贴,如今再看她贤惠的模样,含苞待放的羞态,恨不能一把抱在怀里才好。
“谢谢你!没事的,我火力壮。”王学军虽然这么说,还是陪她回到客厅。接过茶杯,王学军的大手碰到她的纤纤玉指,心里痒痒的,忍不住大鸡巴硬了起来,硕大的雄器把浴巾支的老高。
这一变化被林红看在眼里,害羞不已,平素里幻想千万次王学军赤身驾临自己香闺的美好情景,不想如今好梦成真是如此的紧张和局促。
“你爸什么时候回来?”王学军抿了一口茶,心脏蹦蹦乱跳,仿佛要做什么重大决定似的。
“爸中午在厂里吃,给我留了午饭,估计得五点多吧。你家里没人,中午也在我这儿……。”未等林红说完,王学军忽然如苍鹰一般放下茶杯直接扑在她身上,大嘴直接包裹住她的小嘴,热烈的吻了起来。本来就两情相悦,在这暧昧的氛围里,天时地利人和!王学军不想再压制自己的欲望,他想亲林红!
“啊~呜呜呜~”林红的小手轻轻推动抵抗,哪里能顶得住王学军猛烈的攻势?几秒分钟,她就陶醉于王学军的激吻之中。这种感觉刺激又火辣,林红只觉得王学军的大嘴和舌头十分有侵略性,让她陶醉不已,欲罢不能。
“啊~”足足吻了一分多钟,二人才停下来换了口气。
“红,我喜欢你~”,王学军搂着她,满眼深情的说道,心脏还在蹦蹦乱跳,大鸡巴涨的几乎快要爆炸,对于一个初尝恋爱滋味的少男,这种刺激无与伦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