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都是九块九包邮
人在公寓,开局抱了胡一菲 · 佚名 · 1,912 字
很快几女把椅子搬来,大家都坐了下来。
“张伟,现在可以开始你的表演了。”吕子乔道。
“来,大家鼓掌。”胡一菲笑道。
大家都鼓起掌来,张伟顿时有些不自然起来。
不知道是激动,又或者是害羞。
张伟平复了心情,扫视着大家一眼道。
“首先在仪式开始之前,希望大家把手机调成震动或者静音。”
“因为这伟大的时刻不能打扰。”
“你们即将见证的是一个龙国十大律师之一的开端。”张伟一脸自信地说道。
“大家给张伟一个面子,把手机调整一下吧。”胡一菲吩咐着大家。
众人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拿出了手机来。
“非常感谢大家的配合。”
“首先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余来参加我的律所开业。”
“我非常的高兴,非常的激动。”
“同时对于大家的到来,我表示真心的感谢。”
……
几分钟过去了,张伟还是在废话。
这时候一道震耳欲聋的电话声响了起来,顿时打断了张伟的说话。
众人的目光立马盯在了吕子乔身上。
因为声音就是从他身上发出来的。
“不好意670思,忘了有两个手机。”
“这山寨机声音就是牛。”吕子乔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手机来。
“张伟。我女朋友打来得电话,不好意思,我要接一个电话先。”吕子乔道。
“这又是第几号女朋友啊?”陈美嘉在一旁问道。
“第8号女朋友。”吕子乔毫不在意地回答,然后接听起来电话。
“晶晶,等会儿我一定来找你。”
“你等着我。”
吕子乔将电话挂断后,立马催促道。
“张伟,你少废话了,我的女朋友还在等我。”
“你快揭幕吧。”
“吕子乔,你脚踩这么只船就不怕翻船了?”秦羽墨打趣道。
“在我吕子乔面前,就从来没有翻船一说。”
“这也不怪我,谁让这个世界的女孩太好骗了。”
“而且她们又爱慕虚荣。”
“我就说我在海市有几套别墅,然后把陈渝的保时捷车照片给她们看了看。”
“她们就非要成为我的女朋友。”吕子(bddb)乔一脸得意道。
张伟不由咳嗽一声,提醒他这可是他的开业仪式,可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ok,我不说话,你继续。”
“我赶时间。”吕子乔连忙闭嘴。
“张伟你太啰嗦了,都几分钟了,你还没有说到主题上。”胡一菲道。
“就光感谢我们,你都说了差不多一分钟。”
“你这开业仪式不会进行到晚上吧。”陈美嘉问道。
“张伟,我可是还要坐飞机的。”曾小贤提醒道。
“行了,我知道了,我尽量快一点。”张伟看着大家都有意见后,不由保证道。
又是一阵废话后,在大家忍无可忍的时候。
张伟终于拿出了他的律所牌匾来。
只见这是一块长方形牌匾,并不大,上面用红布遮盖着。
“现在麻烦大家用掌声欢迎由陈渝帮我揭开牌匾。”张伟道。
“我?”陈渝不由问道。
“对,陈渝你可是我们这群人中最有钱,而且身份最高贵的人。”
“由你来揭牌再合适不过了。”张伟回道。
“陈渝,你快点,否则张伟又没完没了。”吕子乔道。
“还有十分钟,我必须要走了,否则飞机晚点了。”曾小贤也立马开口道。
“好吧,那我来。”陈渝点点头道。
站起身来,陈渝来到了张伟的身边。
众人连忙鼓掌。
陈渝一把将红布揭开,看着上面的名字,先是一愣,然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众人也是捂着嘴跟着哈哈大笑。
“长伟大律师所。”
“张伟,你什么时候醒长了?”吕子乔捂着肚子问道,他自己把肚子都给笑痛了。
“这又是九块九包邮的吧?”胡一菲也捂着肚子问道。
“怎么会这样?”
“这该死的奸商,印一个名字都没有印全。”
“我要投诉这无良的商家,我要起诉他。”张伟被气炸了。
这可是好不容易布置的律所,结果被弄砸了。
而他也成了大家的笑话。
“张伟,都说了不要贪图便宜。”
“还有你买回来没有检查一下?”秦羽墨问道。
“店家说,这牌匾开过光的,要是提前打开不吉利。”
“只有开业的时候才能打开。”
“谁知道竟然是这样?”张伟一脸郁闷道。
“张伟,没事的,从新买一块就是了。”林宛瑜安慰道。
“要是你想节约钱,关谷那里有画笔,你把没印全的部分写上去就行了。”胡一菲笑着道。
“好主意啊。”
“就这么办。”张伟眼前一亮。
他可是舍不得浪费这九块九。
而且在他看来,哪有开门就换牌匾的,这可不吉利。
“张伟,你不会信以为真了吧。”众人很是惊讶道。
“反正就是一个偏旁,自己写上去一样可以用。”
“好了,现在揭幕仪式已经完成了。”
“大家可以回去了。”张伟道。
“张伟,你也太抠门了吧。”林宛瑜忍不住道。
“我这不是抠门,叫节约。”
“这可是新的牌匾,丢了太可惜了,我们要回收利用。”张伟反驳道。
“我女朋友还在等我,我就先走了。”吕子乔开口道。
“我也要去坐飞机了。”
“大家有时间可以来阿拉善看我。”
“我也会想念大家的。”
即将离别,曾小贤有些伤感起来。
大家也同样如此。
“曾老师,你放心,我们一定回去看你的。”关谷道。
“恩,那我走了。”曾小贤点点头。
“曾老师,我送送你吧。”陈渝提议道。
“不用了,我这个人不喜欢看分离的场面。”
“我还是一个人去机场。”曾小贤摇摇头拒绝道。
陈渝也没有再坚持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