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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8 节

第308章 这个罗宾(蝙蝠侠)我曾见过的

穿越美漫,但密教主 · 佚名 · 4,193 字

宁禄提出这样的要求无可厚非。

  毕竟他们也不是傻子——现在能坐在这里的,可都是作案手法残忍,却还能逃离警方的追捕的顶级杀手,当然不会栽在一个小小的交流会上。

  宁禄说:“第一,所有人必须用绰号称呼。”

  ……

  几公里之外的旅店里,磕磕碰碰地回答完问题后,阿玛迪斯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心里再也没有一丁点对对方的轻视。

  一阵风从窗外吹了进来,给一身汗的阿玛迪斯冻了个哆嗦。

  这个自称叫提摩西·德雷克的年轻人学识深广,尤其是针对阿玛迪斯的提问,尤其刁钻,经常把人问得支支吾吾,却又在阿玛迪斯即将下不来台的时候递上台阶,表现得好像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好学学生,随后又趁着对方放松警惕,立刻抛出出下一个问题。

  问答流程居然也就这么继续了。

  提摩西·德雷克表现得真的像是个学到了新知识的学生,看上去笑容满面。

  可整个过程对于原本胸有成竹的阿玛迪斯就不太愉快了。

  也是因为这个变故,原本还对阿玛迪斯的言论有些好奇的人,现在看他的眼神里也充满了怀疑。

  “这可不人道,阿卡姆先生,”提摩西微微一笑说,“不过我就是这么一说……我只是个还没毕业的学生嘛,见谅。”

  说完,他就坐了下来。

  不过尽管刚才的场面闹得不太愉快,但却也令不少人精神起来,旅馆的会议室内再次变得热闹起来。

  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提摩西悄然离开了会议室。

  他快步往厨房的方向走去,可还没走两步,就眼神一凛,迅速下蹲。

  就在他矮下身的一瞬间,一阵劲风从他的后脑勺袭来。

  一只肥硕的毛绒动物擦着他的头发掠过,最后在墙壁上一点,还没等它站稳,就爪尖一踩,再次朝着已经迅速站直身体的年轻人发起了攻势。

  提摩西后退一步,抬起右手挡了一记,却被意料之外的巨力踢退了几步。

  耳边传来微弱的“咔嚓”的声音,如果手上的痛感不是错觉的话,他的骨头可能裂开了。

  莫名其妙被袭击,饶是脾气再好,提摩西也生出了几分火气,他从身后抽出一根短棍,拇指点了几下,棍子瞬间变长。

  提摩西拎着长棍站直了——此时的他并没有穿着罗宾制服,更没有带着可以遮掩他面貌的面罩,但这个时代压根就没有人认识罗宾,他也迟早就要回到现代,因此他并不担心自己会被认出来。

  是的——他正是蝙蝠侠的助手罗宾,继第一任罗宾迪克·格雷森,和第二任罗宾杰森·托德之后的第三任罗宾。

  不过和前两位不太一样,他是毛遂自荐的。

  但是他干的还不错,这点提摩西绝对自信。

  但他还是不理解这只肥胖的浣熊为什么要攻击自己。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对方莫名其妙的攻击自己,他总觉得这只浣熊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在哪见过。

  而且一想到这里,他的心里就不太痛快。

  于是提摩西纳闷地嘟囔说:“你是什么东西?我记得我从未和纯种的动物结过仇……杀手鳄那种的除外。说起来我还在慈善晚宴上给动保组织捐过钱呢。”

  说完,又小声地补充说:“虽然走的是韦恩集团的账。”

  听到这话,原本还想再次飞扑过来的浣熊猛地刹住了脚步,在墙壁上拖出两道深痕。

  “杀手鳄?”它说。

  提摩西一头雾水——他可听不懂动物说话。

  然而很快,他身后就传来了另一道陌生的声音。

  “你说,韦恩集团?”

  一道音调有些高的男声从身后传来,提摩西这才发现自己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个人。

  尽管是在室内,此人却还带着一副墨镜,此时被他发现,还挑衅似的往前走了两步,轻佻地说:“你是谁?韦恩家族的人还要去厨房偷吃吗?”

  这下提摩西总算知道对方为什么会停下来了。

  不过倒也巧,他在进来之前特地翻看了参会人员的名单,这个叫火柴马龙的男人和阿玛迪斯·阿卡姆都是哥谭人,知道韦恩家族倒也不奇怪。

  甚至在这个时候,这个局面下,最奇怪的人应该是他。

  前面他在所有人面前亲口说过自己姓德雷克,可现在却说漏嘴提到了韦恩。

  但没关系,他还有办法。

  “既然你是哥谭人,那说不定也听说过德雷克?”提摩西冷静地说道,“刚刚受惊,我胡言乱语的。”

  是的,提摩西家族正是发迹于这个时间段,而新兴的家族想和哥谭的无冕之王韦恩家族搭上关系,口上没个把门,可一点也不奇怪。

  如果眼前真的是个普通的哥谭人,可能火柴马龙就把他放走了,但问题是,眼前这个叫提摩西·德雷克的年轻人刚刚在和阿玛迪斯·阿卡姆对话的时候表现得十分优秀,思路清楚,逻辑通顺,讲话也相当有条理,他不相信对方真的只是个俗人。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听说过提摩西·德雷克这个名字。

  ——在21世纪。

  韦恩集团的生意几乎囊括了哥谭的大部分产业,合作者无数,其中恰好就有德雷克家族。

  尽管在作为布鲁斯·韦恩的时候,他并不怎么关心公司的事务,但在人际交往这一方面绝对算得上哥谭的佼佼者——他知道韦恩集团的合作伙伴,杰克·德雷克有一个儿子,就叫提摩西·德雷克。

  但在他穿越过来的时候,那边的提摩西·德雷克才十岁,身高也才到他的腰部……绝无可能是现在这副人高马大的模样。

  这又是一个时空穿越者。

  火柴马龙立刻得出了这个答案。

眼前的这个提摩西·德雷克,很可能还来自比自己所处的时代还要靠后几年……乃至十年。

  但他没有和对方互认穿越者的身份,而是开朗地笑了起来——在维护火柴马龙的人设上,他一向都是认真的,说:“好吧,不好意思,我的宠物误伤了你……它可能以为你是去厨房偷吃的。”

  “真的吗?”提摩西怀疑地看着一人一熊——这只胖得肚皮肉都有些晃荡了,“可我记得你前不久才跟旅店老板说,这是你从外面抱回来的……猫?”

  顿了顿,他描补似地说:“当然,也可能是我记错了,你说的可能就是浣熊吧。”

  “你没听错,”火柴马龙面不改色地说,“我抱了只猫回来,喂了它没多久它就跑了……这只确实是我的宠物。”

  可是负责人怎么会把浣熊放进来?

  提摩西满脸无语,但也没有戳穿——他这次穿越过来,还有别的事要处理,这次往厨房去,也只是因为他发现有人在茶点里下了药,打算去找找线索,并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于是说:

  “我只是想进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我付了钱的,应该不算偷吃吧?”

  “你说得对,我的错,”火柴马龙十分干脆地道了歉,“我也想进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一起吧——作为赔偿,你接下来的住宿费我包了。”

  走是不可能走的,他和教父一起进来,就是为了来厨房找线索的——下药的人迟迟没有冒头,他绝对不会就这么被动地等下去。

  “那倒也不用……”提摩西摇了摇头,在长棍上点了几下,等棍子收起来,变成半臂左右的长度后,就收进了衣服里,“对了,我该怎么称呼你?我的朋友们都喜欢喊我的外号——你叫我罗宾就好,就是那种知更鸟。你呢?”

  “……”

  原本还想打听那根棍子的火柴马龙和教父听到这里,齐齐停下脚步,陷入了沉思。

  罗宾?

  怎么又是罗宾,是他们想的那个罗宾吗?

  这个人是个哥谭人,还对韦恩这个姓氏有反应,身手也相当不赖……会有这么巧吗?

  但直觉告诉他,自己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和对方相认。

  火柴马龙AKA.蝙蝠侠顶着教父谴责的视线,重新迈开了脚步,若无其事地说:“你叫我火柴马龙就行——这就是我的名字。至于它……你叫它教父就行。”

  “……”

  从加密的蝙蝠电脑里,偷偷查到过蝙蝠侠所有使用过的身份,亲眼见到过“火柴马龙”这个名字,却没见到过对应的脸的提摩西AKA罗宾停下脚步,也陷入了沉思。

  等等。

  不会真的这么巧吧?

  这个人说他是哥谭来的,还对韦恩这个姓氏有反应,刚刚他在提到罗宾的时候还起了反应,走路也悄无声息的……不会真的这么巧吧?

  但是他这次来就是完成任务的,绝对不能多生事端,眼前这个可疑的人显然并不认识他,这只身手不凡,还带着多米诺面罩的浣熊他也没见过……相认是绝对不可能相认的,说不定这个人可能和他并不是来自同一个宇宙的人。

  警惕的世界第二侦探才不会栽在这个地方!

  提摩西很快就若无其事地跟上了对方的脚步,说:“很高兴认识你们,对了,我这次出来是瞒着家人的,为了避免麻烦,我们之后就用这个绰号来称呼对方吧——万一被人误会我们是来厨房偷吃的就不好了。”

  这话其实说得没什么逻辑,和他刚刚的表现大相径庭,但同样别有目的火柴马龙和教父更是求之不得——前者还要应付阿玛迪斯·阿卡姆,后者更是怕被奥古斯特禁宵夜,于是答应了下来。

  仅在电光火石间,两人一熊就立刻达成了共识。

  *

  另一边,宁禄提出的“以绰号互相称呼,禁止使用身份证上的名字”的要求得到了一致认可。

  在场的人手上都沾染了至少十条人命,无一例外地都得到了媒体为他们起的外号。

  就譬如柯林斯,有人称他为“夺眼者”,也有人称他为“黑暗天使”,甚至还有人以他那副从不离身的墨镜起了外号——“太阳镜”。

  “我们来到这里都是带着风险的,所以,第二条规则,”宁禄微微抬起下巴,冷冷地警告说,“直到这场交流会结束,离开这个小镇200公里之前,所有人都老老实实地做个‘好人’——如无必要,不要惹事,不要杀人,更不要吃人。”

  在说到“好人”一词的时候,他特地加重了语气。

  此话一出,坐在下面的所有人发出失望的嘘声。

  很显然,这里面还是有一些热衷于擦着边搞大事的家伙的。

  不过这些蠢蠢欲动的家伙在对上站在一旁的柯林斯后,却都悄然收起了心思——不知道为什么,尽管对方的眼睛被那副深蓝色的墨镜遮住了,但他们仍然觉得此人墨镜之下的那双眼睛就像是两个择人而噬的怪物裂口,随时等着将他们连皮带骨吞吃下去。

  见所有人都安分下来,宁禄也不关心他们是真心还是假意,总之规则说完后,就到了所有人分享自己犯罪的心得,或者是逃离追捕或罪罚的办法。

  “像我们这样的人如果被抓了,并且证据确凿,”其中一个戴着金丝眼镜,衣冠楚楚的男人双手抱胸,笑眯眯地说,“那么,就到家属上场的时候了——毕竟大家伙在杀完人后,总会给自己留下一点收藏品,这正是派上用场的时候。”

  由他开场,台下顿时热火朝天起来。

  但这一交流,却出现了一点小问题。

  有人冲着身边的人炫耀似的说:“迄今为止,我已经杀了171个人——而其中大部分都是淹死的。你呢?”

  被问到的人挠了挠头,毫不在意地说:“八个。”

  “什么?才八个?!这也太少了。”

  “我对目标有要求——必须得是变性人,还得和我内心同频。否则会脏了我的手。”

  “Aw,如果光看这点的话,你比那个小胖子有品。”

  说着,他指了指蹲在角落的胖子。

  与此同时,一个自称“深夜剥皮者”的男人找到了柯林斯,小声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说:“我认为那个‘妖怪人’是假的——很可能是警察假扮的,我们得小心一点,阁下。”

  他在过去一共杀了十九人,并且在杀完人后,会将死者的皮肤完整地剥下来制成皮带。

  他本以为自己的发现能让对方大吃一惊,却没想到柯林斯毫不意外,而是告诉他说:“妖怪人在三年前就死了。”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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