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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4 节

第二百八十四章 烈焰除奸(求订阅)

我在爱情公寓疯狂作死 · 佚名 · 2,692 字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魔都,某日深夜。

  魔都火车站内灯火通明,所有能够打开的电灯全都开了。

  车站月台上,无数宪兵手持三八大盖,戒备森严。

  整个车站全都被戒严,车上的乘客全都被临时封锁在车厢内。

  一群群穿着便衣的狗腿子,快速登上列车。

  他们仔细检查了每一位乘客,倒不是看相貌,而是让乘客伸出手,看看手上有没有老茧。

  按照逸先生的想法,能把暗器练到如此出神入化、登峰造极的人,必定经过一番苦功夫,手指上老茧绝对非常厚。

  如果这些乘客里谁手上有老茧,说明这个人就是让魔都汉奸人心惶惶的刺客。

  “你,伸出手!!!”

  一个身穿制服的汉奸对着~乘客说道。

  这名乘客战战兢-兢的把手伸了出来。

  汉奸看完之后大失所望。

  手挺干净,明显不是。

  于是又把目光看向后排,一个穿着风衣。个子高挑的男人。

  这人看起来帅气无比,而且非常健壮,气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把手伸出来。”

  说话的语气明显客气了不少。

  这年头,能够坐火车往返金陵的人很多都是有点身份的,这人穿的价值不菲,一看就是公子哥。

  万一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后辈,一个不小心就会吃不了兜着走。

  可惜,他猜错了。

  林杨面无表情的把手伸了出去,待对方看完之后又伸了回去。

  林杨早就猜到会有这一步,不过他一点也不担心。

  他的暗器大师级水平可是系统给的,用不着勤学苦练。

  这一点曾经让胡一菲、林宛瑜她们羡慕不已。

  一个武术大师居然拥有钢琴演奏家一般的手指,不得不说,真是个奇迹。

  林杨很镇定,可站台上的逸先生却坐不住了。

  这么长时间,一个嫌疑对象也没有找到,难道是他判断失误了?

  逸先生把口袋里的最后一支雪茄抽完,踢了踢地上一堆烟头,一咬牙,决定亲自进站检查。

  如果能自己选的话,他肯定不愿意进去。

  要是里面真的有那个刺客的话,自己还真不一定能活着出去。

  不过,已经没得选择了。

  金陵方面这几天电话像不要钱一样,疯狂的打来。

  显然,消息已经泄露了。

  伪都的一群高官声色俱厉地要求:一定要限期抓捕凶手!!!!

  他们在华夏危难的时候选择卖身求荣,怎么可能不怕死。

  见到安全有危险,当然是想第一时间消灭。

  想到这里,逸先生深吸一口气,慢慢走进了展台,一个车厢一个车厢的看着……

  …………………………………………………

  “喂,你身上怎么有股怪味。”

  林杨的位置是单独的,可还是有人从不远处走过来问道。

  这人总感觉林杨身上有股奇怪的味道,但又说不上来。

  “不好意思,这些天家里有点事,十几天没洗澡了”,林杨笑着说道。

  “哦!”

  那人听完之后礼貌的回了句,随后捂着鼻子快速离开。

  林杨双手抱在胸前,笑而不语。

  他这么爱干净的人,怎么可能不洗澡,这身衣服上之所以会有味道,是因为泡了一些化学药剂。

  就在昨天晚上,他和胡小菲等人撬开了南洋公学尘封已久的化学实验室,找到所有能够用到的化学试剂。

  林杨一个人经过眼花缭乱的操作,制出了一大桶化学试剂,然后将衣服在里面泡了一天。

  之所以会这么做,那是因为……

  林杨还没想完,就见着一群人簇拥着一个穿西装的人进来了。

  逸先生!

  林杨一眼就认了出来。

  准备了这么多天,见真章的时候终于到了。

  他假装感觉到热,随手把风衣脱下来放到桌子上,又掏出烟和火柴,做出点烟的架势。

  对面的逸先生在审视着这节车厢里的乘客。

  感觉还是没什么问题,在准备去下一节车厢的时候,他瞟了林杨一眼。

  有点不对劲……

  这是哪家的公子?怎么这么镇定?

  不对!

  这不像是个公子哥。

  他身上的气势好像……

  杀过人!

  可是,林杨的面孔看起来非常稚嫩,给人的感觉就是个学生,一时吃不准之下,逸先生走到林杨身前。

  “你是……”

  “不认识我了,我是……”

  林杨把烟掉叼在嘴上,拿起衣服往前走了几步。

  逸先生心下大惊,这可是暗杀常用的手段:假装熟人,继而向前,随后突然一枪,一场刺杀就算是完成了。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的退了几步,不顾形象的躲在一个手下的后面。

  “怎么了?”,林杨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举起衣服。

  逸先生定了定神,发现林杨的样子不像是有所动作。

  “你,把手上的衣服给我”,逸先生盯着林杨说道。

  “好!”

  林杨装作不明所以的样子,把衣服递了过去。

  逸先生后退了几步,在远处仔细的搜索着。

  找了一圈也没发现刀或枪之类的工具,连瓶毒药也没有。

  看来自己是被弓蛇影了。

  逸先生在心中想到。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说认识我?”,逸先生好奇的问道。

  “我父亲原来也在戴老板手下干过,他现在弃暗投明,在羊城工作,我姓刘……”

  逸先生听完,下意识的开始回忆。

  做情报工作,认识的人太多了,几秒钟之内很难想起一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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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杨看到这一幕,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他看了看手中的老刀牌香烟。

  香烟已经快烧到烟屁了,作为一支烟,它的价值已经快要消失了,不过作为一个火种,正好可以发挥它的价值。

  “姓逸的,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林杨冷笑着说了一句,同时飞速的把烟头扔了出去。

  在场的这些人听到林杨的话,下意识的警觉起来,纷纷想要举起枪口。

  可还没来得及开枪。这边逸先生手中的那件衣服就燃烧了起来,火势非常猛烈。

  一团赤红烈焰突然涌出,仿佛来自地狱般的恶鬼。

  如果二十一世纪的人能看到这一幕的话,一定会惊讶的说:这效果,和火焰喷射器好像啊!

  可是,这个时代的人没有相关概念,他们被从远古所流传下来的求生本能影响,纷纷四散逃离,远离火焰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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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在燃烧中心的逸先生,此刻痛苦无比。

  烈焰先是把外面的衣服烧焦,随后被烧坏的皮肤渗出了无数血水和脓水,和还没完全烧透的部分衣服粘连在一起。

  要是有人现在去拽一下的话,一定可以连衣服带皮一起拽下来。

  “啊!!!!救~~救~~我~~”

  一些人从车厢外面听到了逸先生嘶吼的声音,然而没有一个人上前去救。

  他们全都被这一幕震撼到了。

  死和死是有区别的,这种死法太难受了。

  有些胆小的人在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做汉奸。

  “对了,你们看见那个刺客了吗?”,一个反应快的人问道。

  “坏了,刚才太乱,别是趁机脱身了!!!!”

  无数宪兵军警快速搜索,但是连林杨的影子都没有发现。

  …………………………………………………

  2011年,魔都,爱情公寓3601。

  “说实话,当时听曾祖母讲完这一段之后,有一段时间我都没敢吃烤肉”,胡一菲坐在沙发上回忆道。

  “咦!!,一菲,别说了,说的心理阴影都出来了”,唐悠悠挠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听着是挺渗人的”,吕子乔说道:“不过,这种死法用在大汉奸身上,真是大快人心。”

  对付走狗,就不能用人道的方式。

  认识吕子乔这么久,就属今天说的话最像人话。

  众人在心中想到。

  “一菲,那位杨先生后来怎么样了?”,关谷急忙问道。

  这么传奇的人物,人们当然希望他有个好的结局。

  “放心,杨先生当天安然撤退,我曾祖母他们那时就在车站几里外接应。”

  “只是可惜……”,胡一菲不无遗憾的说道:“那天晚上,杨先生就和大家辞行了。”一.